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订立合同有学问》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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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合同有学问,(一)合同的订立程序:两步走,要约,承诺,(提出条件),(接受条件),1.要约,(1)要约的含义,(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4)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变更。,(2)要约的构成要件,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约一般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要约的范例:某机械公司向A公司发出要约:“我公司急需aa型钢丝绳100吨,每吨价格2500元,如贵公司有货,请于3日内通知我方,并请发货,货到付款,转帐支付”。,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请判断下列两个事

2、例是否构成要约,有无法律约束力?,2.承诺,(1)承诺的含义,(3)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慎重哦!,(2)有效承诺须具备的条件,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保持一致;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慎重哦!,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案例1、合同未加盖公章是否成立。案情某商场派业务员李甲到乙市矿泉壶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矿泉壶购销合同,由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件,总货款1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

3、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李甲答应把合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只电告“速发货。”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续,矿泉壶运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商场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矿泉壶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问题该合同是否成立。2、商场第二封电报是否有效?,答案与分析,该合同主要应明确合同成立和撤回承诺两个问题。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入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

4、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合同已经双方代理人盖章合同依法成立,且本案中的合同订立后商场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当矿泉壶厂催办时,已发电报要求矿泉壶厂发货,“速发货”不仅表明商场已完全同意了矿泉壶厂的要约,而且表明要求矿泉壶厂立即履行合同。因此商场以未加盖公章为由否认合同成立理由不足,合同已经成立了。,续,其次,商场第二封电报中的“请勿发货”是撤回承诺的通知。承诺人发出承诺后用以将自己发出的承诺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方为有效。本案中合同已成立,承诺已生效,不能

5、再被撤回故商场二封电报无效。小结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包括其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方为有效。,案 例 讨 论,2000年3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俄罗斯客商埃利克和一位朋友从宁波开元大酒店出发,准备到汽车南站乘高速大巴去上海参加“华交会”。由于行李太多,下车时忘记将放在前座的二个皮包带走,内有一只手提电脑、一只数码相机、机票及自己编写的电脑程序,焦急万分的埃利克不知出租车牌号,到宁波经济广播电台刊登广告,二天过去了,毫无消息,于是3月8日,失主将“当面酬谢”改为“面酬8888元”,当天下午,拾包的

6、司机桂某把包送到了大酒店,失主由于没有足够的人民币,便拿出880美元和1600人民币给了桂某,后埃利克又向宁波市公管处投诉,宁波市公管处找到司机桂某,要求其交还酬金,3月10日,公管处将酬金退还失主。,此事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后桂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管处退还酬金。讨论题:桂某是否应当获得该笔酬金?,如果桂某是在某个公共场所如车站拾得该包裹,是否可以获得该酬金?,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条款(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1)订立原则,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第 章 合同法,(基础),(是对等的),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条款(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1)订立

7、原则(2)合同的一般条款,自愿原则,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合同一经成立,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梦幻家园,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部分有效合同,判断下列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初二学生李明经常在网吧通宵上网,半年下来,欠了网吧老板1000多元钱,又不敢跟爸妈要钱,于是

8、在老板的逼迫下,与老板签了一份“卖身”合同,为老板打工一年还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答案要点:(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言而有信守合同,一、合同重在履行,1、合同履行的意义,2、履行合同的核心,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居于主动地位),二、合同履行的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基本原则),当事人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双方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合同时,违反该原则,合同无效;在履行合同时,违反

10、该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某年8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6 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 19天时尚无着落。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

11、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 6 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试分析:(1)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2)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法理分析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

12、是直流电机。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违约与违约责任,1、违约:,3、违约责任:,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一、合同不可轻违,违约,依时间依严重程度,预期违约实际违约,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2、违约的种类:,是不是任何违约行为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卜柯计划携全家去泰国普吉岛度假,提前与旅行社

13、签订了合同。东南亚海啸灾难发生后,旅行社通知卜柯原定出团计划取消。卜柯同意取消,但认为旅行社应当支付违约金,被旅行社拒绝。你认为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不可抗力,含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时通知对方及时提供有效证明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须同时具备,范围,当事人的义务,效力,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4、违约行为的免责:,在一定条件下,尽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法律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免除其合同履行义务。,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兴威和康利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购买康美花园的一套公寓,年底交

14、付使用,并约定迟交房的违约金。但直到次年6月,康利公司才发出“入住通知书”,兴威要求该公司依法承担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康利公司则称延期交楼是因为连绵雨天影响工期,属于不可抗力,因而拒绝支付违约金。,你是否支持房地产公司的解释?,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该纠纷?,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思考:违约金由双方自由约定,不受任何限制?,2、继续履行,思考:有何条件?,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2、继续履行,3、赔偿损失,(按约定或法定支付赔偿金),(注意条件),4、采取补救措施,(按约定或法定修理、更换、重做、退货

15、、减少价款或报酬等),5、定金,(担保方式),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二者取其一。,1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试分析: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答题要点:(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

16、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行为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2、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向赵提出愿以5万元购买该房,赵表示同意。王当即交给赵4万元,讲好另一万元于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天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万元

17、房款;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欠的另1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请讨论并分析下列问题:(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2)王赵两人的房款纠纷应如何解决?(3)本案中所述的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本案中房屋毁损属于意外灭失,该风险损失由赵某承担。因为,该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签订,但过户登记前尚未生效,房屋所有权仍然归赵某,其风险也应由赵承担。2在本案房款纠纷中,赵某依法无权要求王某给付余下的1万元,并应将已收的4万元退还给王某。3本案中家具的意外灭失应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与李某的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和提供劳务合同关系,在李某已交付定作物并已履行搬运劳务后,王某应按约支付酬金。至于家具的灭失风险,由于所有权已归王某,应由王某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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