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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益,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抗御经营风险能力,全面规范地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促进我公司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承运人责任险是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参保的一种强制保险。实施承运人责任险,使旅客、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在遭受损害时在法律上有了根本保障,权益得到有效地维护,同时也增强了道路运输企业对经营风险的防范能力,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实施承运人责任险的原则 承运人责任险应遵循“应保必保、全面覆盖、足额保障”的总体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合理、科学的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额,建立健全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 三、实施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结合我司道路运输业 经营的实际状况,本着既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益,提高道路运输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每座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30万元。 西安客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