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公司与影视公司合作框架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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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公司与影视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文化传媒公司与影视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x月x日,文化传媒公司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京举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李伟,全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孙亮,集团总经理王玉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主任吴伟安,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会长梁刚建,集团财务总监杜春跃参加了签约仪式。王玉君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文化传媒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广鹏代表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广播电视报曾经是家喻户晓的主流家庭媒体,由于晚报及都市报的崛起,一线城市的广电报逐渐淡出了读者的视野,但在二三城市仍然非常活跃。目前分布在各省市的广播电视报高达230家,总发行量高达1500万/周。 此次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探讨、调研基于跨区域联动、媒体联合经营、深度开发基础上的新模式、新媒体项目。根据用户需求,运用最新技术及理念,推进广播电视报的转企改制和产业发展;同时,运用资本手段整合国内优质广播电视报,并通过品牌包装、资金注入、人才引进等方式,帮助广播电视报做大做强,打造区域强势文化品牌。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文化传媒公司拓展产业布局的重要步骤,是践行集团“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孵化产业板块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国家文化产业改革政策的重要举措。这也将为集团文化产业板块快速发展开辟全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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