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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社会组织概念及分类“新社会组织”的概念及分类 新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1、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行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领域各行业相同的企业
2、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专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组织组成的各类协会等;联合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不同利益需求的人群或各类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行业协会,是行业性社团中的一种,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非营利机构,指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允许向成立、控制或资助它的机构提供收入、利润或其他财务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 2、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
3、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基金会分为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3.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民办专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或中心等;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医
4、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等;科学研究事业,如民办科研院、研究中心等;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场、馆、中心,俱乐部等;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等;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等。 4、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个人相互之间的从事协调、评价、联系等专业性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是沟通*、社会、企业、个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又称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专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受托而为,起桥梁或中间联系作用,运
5、用专业技术开展智力性服务的机构。具体分为商务咨询、社会公益、鉴证监督、准司法、准行政等。其中,商务咨询类包括,投资咨询、项目代理公司、顾问有限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社会公益类包括,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职介所、婚姻介绍所、各类帮困中心等;鉴证监督类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价格认证中心,医疗事故鉴定、法医鉴定等机构,资产、房地产和土地评估机构等;准司法类包括,各类仲裁委员会和公证机构等;准行政类包括,公共客运、文化市场、陆上运输、工程质量、工程监理、物价等管理机构。 5、社区活动团队:是指以社区群众为主,因文化知识、兴趣爱好、强身健体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没有经过社团管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备案的群众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