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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试行)解读,主讲人:*单 位:*,修编背景,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行为准则,01,02,03,目录,Contents,安全管理资料,04,修编背景,01,修编背景,1.1,2018年9月2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重庆市建委对住建部质量安全手册组织进行了修编,使之能更有效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本手册的适用范围:重庆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为准则,02,建设单位安全行为要求,2.2.1,(6)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
2、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文)第二章第七条(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发现监测异常时,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文)第四章第二十条,监测单位安全行为要求,2.2.5,(2)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号文)第四章第二十条,现场安全生产控制,03,基坑工程,3.1,3.1.1 基坑支护及开挖符合规范、设计及专项施工方
3、案的要求。基坑开挖宜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严禁超挖;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JGJ59-2011,3.11.4章节 土方开挖)3.1.5 基坑周边荷载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基坑边缘堆置建筑材料等,距槽边最小距离必须满足设计规定,禁止基坑边堆置弃土,施工机械施工行走路线必须按方案执行。(为了防止基坑变形、坍塌)(JGJ59-2011,3.11.3章节 坑边荷载)3.1.6 基坑工程均应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开挖深度大于5m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监测。(属于超危大工程),3.1.7
4、总包单位应自行安排基坑监测工作,并与第三方监测资料定期对比分析,指导施工作业。3.1.8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有基坑设计方确定监测报警值,施工单位应及时通报变形情况。(JGJ59-2011,3.11.4章节基坑工程监测)3.1.10 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作业面,垂直作业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基坑上要有防坠物设施);上下专用梯道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JGJ59-2011,3.11.4 作业环境章节)3.1.12 应有针对支护设施产生变形的防治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JGJ59-2011,3.11.3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章节),3.1.13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临边防护宜设置
5、夜间警示照明。(防止夜间视线不好,人员坠落和吊装作业发生碰撞)依据(JGJ59-2011,作业环境章节)和行业内的通常做法3.1.14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必须按规范和方案要求搭设临边防护,临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JGJ59-2011,3.11.3 临边防护章节),脚手架工程,3.2,3.2.1 一般规定。(1)脚手架的构造和组架工艺应能满足施工需求,并应保证架体牢固、稳定;脚手架杆件连接节点应满足其强度和转动刚度要求,应确保架体在使用期内安全,节点无松动;(2)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建筑施工
6、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第9.0.4条)(4)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6)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剪刀撑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7)架体基础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落地脚手架一般搭设在地面上或建筑结构上,搭设场地平整、坚实,不应有积水;,脚手架工程,3.2,3.2.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附着支座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在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道附墙支座应能承担该机位的全部荷载;在使用工况时,竖向主框架应与附墙支座固定;(2)应设有防倾、防坠、超载、失载
7、、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各类装置应灵敏可靠;防坠落、防倾覆安全装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的附着固定应分别设置,不得固定在同一附着支座上;(3)同步升降控制装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装就位后应进行升降调试,检查升降的同步性、一次升降高度、防倾防坠装置的可靠性、构配件连接的牢固度等内容,经检查、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主要是计算水平支承桁架及固定吊拉杆强度、竖向主框架及附墙支座强度、稳定承载力。构造尺寸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桁架或刚架结构,杆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5)当采用电动升降设备时
8、,电动升降设备连续升降距离应大于一个楼层高度,并应有制动和定位功能。(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第8.2.7条),爬架的构成,水平支撑桁架,水平支撑桁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直线跨度不大于7m,折线、曲线跨度不大于5.4m水平悬挑长度不大于2m桁架宽度不大于1.2m,水平支撑桁架在地面进行拼装,每跨吊装固定到位以后,通过高强度螺栓将每跨连接成一个整体,安装高度不大于5倍层高,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悬臂高度不大于总高25,且不大于6m,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垂直于建筑物外
9、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竖向主框架的构成:1.斜拉腹杆2.框架结构3.内部导轨,附着支撑系统,附着支撑系统:直接附着在工程结构上,并与竖向主框架相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导向轮,限位块,弹簧片,防坠顶杆,升降机构+控制系统,01,02,爬升演示,脚手架工程,3.2,3.2.3 悬挑式脚手架。(1)悬挑脚手架方案应有计算悬挑支承结构强度(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稳定承载力及锚固;(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6.10.2条)(2)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与悬挑支承结构可靠连接,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
10、环或锚固螺栓(不应小于16mm)应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6.10.2条)(3)型钢锚固段长度及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0)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6.10.12条),脚手架工程,3.2,(4)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5)悬挑钢梁卸荷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设置方式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11、规范 第6.10.4条)(6)悬挑钢梁的固定方式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悬挑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7)悬挑脚手架底层封闭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首层应设置硬防护,封闭严实。(8)悬挑钢梁端立杆定位点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9)悬挑脚手架应进行基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管架搭设;(10)应在立杆底部设置纵向扫地杆,并应间断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撑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 8.2.6条 非强条)(11)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并且不大于4m。(JGJ 130-2011 建筑施
12、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6.4.4条),脚手架工程,3.2,3.2.4 高处作业吊篮。(1)各限位装置齐全有效;(GB 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5.2.1结构安全系数)(2)安全锁必须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GB 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5.4.5安全锁一年)(3)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4)安全绳的设置和使用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5)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GB 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5.4.1悬挂机构、5.4.2悬吊平台)(6)吊篮配重件重量和数量符合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GB T 1915
13、5-2017 高处作业吊篮5.5.1制造和装配质量要求),脚手架工程,3.2,3.2.5 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6.2移动式操作平台)(2)落地式操作平台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6.3落地式操作平台)(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范6.4悬挑式操作平台)3.2.6 移动挂篮(1)施工前的准备移动式挂篮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批。移动式挂篮施工前
14、,施工技术主管必须向所有参加挂篮安装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挂篮安装和施工作业人员应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名,并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应保证挂篮施工环境的整洁,各种材料堆放要整齐,地面不应有油渍。挂篮属钢结构,挂篮施工用电应严格采用三相五线制,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严防发生触电事故。雷雨天气及风力大于六级时,不得进行挂篮施工作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梁式桥第8.11.4条,悬挑卸料平台,移动式挂篮,脚手架工程,3.2,(2)挂篮的安装应避免使用精扎螺纹钢作吊带、锚杆。应避免在挂篮上进行电焊作业,以免作业时产生
15、电火花灼伤精扎螺纹钢,影响其强度。若必须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电流通过精扎螺纹钢。挂篮安装施工时地面或水面范围应设警戒区,防止高处坠物。起重作业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挂篮四周应设置安全护栏,并挂设安全网。应避免挂篮安装夜间施工。若需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应急措施。精扎螺纹钢(吊带、后锚筋)拧入连接器的长度必须达到8cm,并在钢筋上作拧入长度标记。螺杆与螺母的连接长度应按等强度要求连接,螺纹拧入螺帽的长度不得小于螺杆直径。滑梁两端的螺栓,应在完成34段箱梁施工后卸开检查。桁架在没连接成型前应有牢固的支撑,以免倒塌。安装侧模和底模前应保证有2个以上已锚牢的后锚。安装侧模和
16、底模的卷扬机及钢丝绳应按技术要求选用,不能随意更改。侧模和底模提升到位后要尽快穿好吊带及锚杆,不得让卷扬机长时间受载。,脚手架工程,3.2,挂篮安装完毕后,应清理施工现场,严禁高处抛物;挂篮制作加工完成后应进行试拼装。现场组拼后,应检查验收,并应按最大施工组合荷载的1.2倍做荷载试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梁式桥第8.11.4条(3)挂篮的移动挂篮移动前,检查主梁后锚筋与底篮后锚孔、内滑梁、内纵梁的后吊杆的预留孔的位置、尺寸是否准确;检查千斤顶、手拉葫芦、导链车及保险绳等;检查内滑梁的滑梁滚轮与滑梁之间的空隙,必要时进行调
17、整。挂篮行走滑道铺设应平顺,锚同应稳定。行走前应检查行走系统、吊挂系统、模板系统等。应按挂篮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并保留记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梁式桥第8.11.4条,脚手架工程,3.2,移篮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专人观察移篮情况。必须设置挂篮各关键部件的保险装置(如前托梁保险钢丝绳等),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挂篮行走速度应小于0.1 m/min,前移滑道应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前移时应检查后锚固及各部件受力情况,后锚固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就位后,后锚固点应立即锁定。桁架式的挂篮应按技术要求加配重,并加设反拉葫芦。公路
18、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3斜拉桥第8.13.4条三角形及桁架式挂篮要确保底模已成型并与桥体连接牢固,才能松开吊带,进行主梁前移工作。挂篮移动过程中应保持左右桁架的平衡。反复使用的螺栓要经常检查,发现有隐患的,必须立即更换。调整吊带时,必须对每一吊带的两个千斤顶同时升降,以保证千斤顶和吊带受力均匀,同时注意千斤顶不得超行程使用。每班作业前检查各部位(螺栓、销子)、钢丝绳、葫芦及和主要受力焊缝,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并处理,否则不得作业。挂篮移动后,应按挂篮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并保留记录。,脚手架工程,3.2,(4)混凝土浇筑混凝土灌筑时
19、,要设专人仔细检查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等部件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变形,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浇筑混凝土应保持挂篮对称平衡,偏载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3斜拉桥第8.13.4条)施工材料和机具在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防止挂篮超载,防止高处坠物。(5)挂篮拆除应编制挂篮拆除专项方案并提交审批,严格按拆除方案施工,指定专人负责,设置警戒范围,水上作业设置警戒船,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挂篮拆除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被拆的模板上,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中8 桥涵工程下8.13斜拉桥第
20、8.13.4条,起重机械,3.3,3.3.1 一般规定。(1)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备案、租赁必须是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单位。(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符合要求。起重机安装、拆卸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过审核、审批盖章,当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以上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
21、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并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批盖章,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指挥持证上岗。,起重机械,3.3,(3)起重机械验收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完成租赁单位自检合格并取得大型设备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施工单位组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租赁单位进行验收,责任人签字。(4)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起重机械安装、检测合格后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并出具安装、拆卸方案、第三方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报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5)起重机械的基础、附着符合使用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起重机械基础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地基坚实、平整,地
22、基或基础隐蔽工程资料齐全、准确。附着锚固框架安装位置符合规定要求、塔身与锚固框架固定牢靠、附着框、锚杆、附着装置等各处螺栓、销轴齐全、正确、可靠,垫铁、锲块等零部件齐全可靠,最高附着点下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2/1000,独立状态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线对支承面垂直度不得大于4/1000,附着点以上塔式起重机悬臂高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起重机械,3.3,(6)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主要承载结构件完好;结构件的连接螺栓、销轴有效;机构、零部件、电气设备线路和元件符合相关要求。起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
23、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顶升横梁防脱装置完好可靠、吊钩上的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完好可靠、滑轮卷筒上的钢丝绳防脱装置完好可靠、小车断绳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小车断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供电系统电压稳定,正常工作、电压(38010%),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活可靠,电气按要求设置短路和过电流、失压及零位保护,切断总电源的紧急开关符合要求,电气系统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5M。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起重机械,3.3
24、,3.3.2 塔式起重机。(1)作业环境符合规范要求。多塔交叉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符合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塔式起重机布置位置合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与架空线最小距离符合要求,塔式起重机的尾部与周围建(构)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符合规范要求。起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
25、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塔吊构造图,塔吊黑匣子监控,起重机械,3.3,(3)吊索具的使用及吊装方法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和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匹配,数量不应小于3个。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接的15倍,并且不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长度不小于15d,且不小于300mm,
26、起重机械,3.3,用锥形套浇铸连接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索具的直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但一般不应小于6。吊装作业遵守“十不吊”原则:超负荷不吊歪拉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重物超过人头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捆绑不牢不稳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重物边缘锋利及无防护措施不吊,起重机械,3.3,(4)按规定在顶升(降节)作业前对相关机构、结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塔式起重机顶升(降节)对垂直度、第一道附着间距、两道附着间距、最高附着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附着装置、附着点:附着装置、附着点、预埋件符
27、合技术要求,附着装置严禁与外脚手架连接,附着点焊缝无夹渣、气孔、开裂,焊脚尺寸符合技术要求。金属结构紧固:销钉、铆钉、螺栓连接紧固,没有裂纹、锈蚀,踏板无损伤、脱焊。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准确、灵敏可靠。液压升降系统:升降正常,压力符合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起重机械,3.3,3.3.3 施工升降机。(1)防坠安全装置在标定期限内,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4.施上升降机的安装章节,第4.1.7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在一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2)按规定制定各种载荷情况下齿条和驱动齿轮、安全齿轮的正确啮
28、合保证措施。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4.施上升降机的安装章节,第4.1.10 和4.1.11。(3)附墙架的使用和安装符合使用说明书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4)层门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215-2010 5.施工升降机的使用5.2.25,起重机械,3.3,3.3.4 物料提升机。(1)安全停层装置齐全、有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6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6.1.3(2)钢丝绳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5动力与传动装置
29、5.4.1(3)附墙符合要求。缆风绳、地锚的设置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8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起重机械,3.3,3.3.5汽车起重机(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1条,此条为强制性条文。(2)起重机操作人员、信号工、司索工应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2条。(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检查各安全
30、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调整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3、3.0.7条和4.1.4条第2、10款。,起重机械,3.3,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枕木。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
31、.10条和第4.1.4条第1款。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应将作业区域临时封闭,并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直至吊装作业结束。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9条。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4条。,起重机械,3.3,(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起重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起升或下降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起重机在正式作业前,应先试吊,确定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吊装作业时,行走用的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超越操作室上方,并严禁带载行驶。依据JGJ276
32、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4.1.3条。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4.1.2条。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第7款。,起重机械,3.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16条。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工外其他人不得进入。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嘀咕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
33、a、6.6kV为3m;b、66kV为5m;c、275kV为10m。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14条。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起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级、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总和的75%。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15条。,起重机械,3.3,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
34、.18条。起重臂伸缩时不得带载伸缩臂杆。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第8款。(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作业完毕后,应清理吊装现场。依据JGJ276201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第11款。,模板支撑体系,3.4,3.4 模板支撑体系3.4.1 按规定对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的材料、构配件进行现场检验,扣件抽样复试。杆件不得有弯曲、变形、锈蚀严重。3.4.2支撑体系基础
35、应符合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包含必要的排水系统。3.4.3 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和使用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3.4.4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并指定专人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监测。沉降和变形应满足相应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第3.1.2条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DBJ50-168-2013 第5.1.7条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DBJ50-168-2013第5.4.2条,模板支撑体系,3.4,3.4.5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
36、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DBJ50-168-2013第7.1.2条3.4.6 模板支撑体系的拆除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规范DBJ50-168-2013第7.7.1条3.4.7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脚手架、接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及外用电梯等相连。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3.5,3.5 临时用电3.5.1 施工前按规定组织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
37、编制、审核、批准、验收手续。3.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电工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5.3临时用电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和安全网管理的通知)渝建安发201725号,临时用电,3.5,3.5.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符合相关要求。3.5.5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符合规范要求。3.5.6 配电设备、线路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3.5.7 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规范要求。3
38、.5.8 施工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安全主体责任。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和安全网管理的通知)渝建安发201725号3.5.9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接地(绝缘)电阻测试。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DBJ50T-291-2018,安全防护,3.6,3.6 安全防护3.6.1 洞口防护符合规范要求。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13.3的第5条洞口防护的第1点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 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 500 时,应在临空一侧
39、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的第1条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 25mm1500 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防护盖板覆盖,防护盖板的有效承载力不小于 2kN,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的第2条、4.2.5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2、7.1.3,安全防护,3.6,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 1500mm 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
40、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1的第4条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 900 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6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4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式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50,并应设置挡脚板,井道应逐层设置固定的水平硬质防护层。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2及重
41、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5,7.1.6,水平洞口防护,竖向洞口防护,安全防护,3.6,位于车辆通行道上的洞口,所加盖板的有效承载力应不小于2倍入场工程车辆后轮的最大荷载,车道旁的洞口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83.6.2 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规范要求;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2建筑物外围边沿处,
42、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与脚手杆紧密连接;没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将临边全封闭。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3,基坑临边防护,楼层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定型化临边防护,安全防护,3.6,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4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0m 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
43、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5楼层临边结构高度低于1.2m时,应搭设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11防护栏杆应加挂密目安全网或设置挡脚板,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临近主干道的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并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50-T-265-2017,7.1.13,施工电梯楼层防护门及外立面防护架,安全防护,3.6,3.6.3 有限空间防护符
44、合规范要求。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五条;,安全防护,3.6,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45、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十一条;依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4.1.6进行修改,安全防护,3.6,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害气体应该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工贸企业有限空
46、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十五条;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十六条,安全防护,3.6,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2008)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
47、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0)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二十条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第二章第二十三
48、条,安全防护,3.6,3.6.4 大模板作业防护符合规范要求。存放: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挡并封闭管理。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1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支腿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两模板间距不小于600mm,并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3没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设置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
49、0%。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4,安全防护,3.6,吊运:大模板吊运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吊具、吊环。吊运前必须检查吊具、吊环是否安全可靠。木质大模板吊环应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严禁使用铁丝或钢筋焊接制作吊环。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5大模板吊装入位之后和拆除之前,必须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6,安全防护,3.6,大模板吊运
50、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模板吊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起吊模板碰撞相邻模板,起吊应稳,不得偏斜或大幅度摆动。禁止同时吊运两块及以上大模板。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3.7吊运拆除的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6.5.1的第6点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吊装作业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J12175-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