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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领导岗位责任 1、局长和党组书记领导全局工作,局分管领导协助局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2、局长负责领导全局工作,并对全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局长外出较长时间,委托党组书记主持局工作。 3、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局长和党组书记做好全局工作。受局长和党组书记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 4、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日常工作,并对局班子负责。 5、全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分级负责,分管领导在认真履行各项领导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股室的职能作用。 6、局领导要深刻领会国
2、家各项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加强业务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全局工作效率。 7、局领导模范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讲求民主,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作全局表率。 8、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及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主任、股长、所长、队长岗位责任 1、本局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实行主任和股、所、队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2、主任及股、所、队长负责本机构(或单位)的工作,带领其全体工作人员完成本职业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对分管领导负责。 3、主任及股、所、队长负责制定本机构(或单位)工作
3、计划,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分工;负责本机构(或单位)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4、主任及股、所、队长负责提请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审核本机构(或单位)拟办文件。 5、主任及股、所、队长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经常同其他工作人员研究业务,搞好内部团结,协调好与其它内设机构 (或单位)的关系。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 1、局各室、股、所、队工作人员积极协助主任及股、所、队长做好本职工作,并对主任及股、所、队长负责。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及局领导和本机构(或单位)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积极为本机构(或单位)出谋划策,准确提供业务工作第一手资料,当好助手和参谋。 4、维护股室内部团
4、结,协调好与其它股室的关系。 二、服务承诺制度 为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特制定本承诺制度。 服务规范 1、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热情服务,礼貌待 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 3、管理服务对象到本局办事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字材料。 4、公开收费依据、项目、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 5、外出执法监察应出示监察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6、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宴请。 7、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
5、理、测绘管理、地质矿产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业务工作,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制。 服务承诺的内容 1、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阳光行政”。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流程,保证土地、矿产审批依法受理率100。 2、实行行政性收费公示制度,保证行政性收费合格率 100。 3、实行限时办文制度。其中: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办理开发区项目用地分割等限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市人民*审批,办理矿产经营许可证、采矿证等限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上级来文按时办结率l00。 4、开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违规违法案件和客户投诉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举报查处率达到l00。 违
6、诺处理 1、在工作中,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效能告诫。 2、对申请报件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处理结果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反馈。 投诉办法 局机关设投诉电话,群众来局办事认为“行政不当、服务不周”,即可拨打0564-3313121,向本局纪检组投诉。 三、机关首问责任制度 各乡镇、部门、基层单位和个人到区局相关股室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和帮助联系经办事项。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
7、时,应主动亮明自己身份,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有责任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一次性告知
8、制度 申请人到单位办理有关事项时,本局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对申请人办理的事项,本局工作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场办理的应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等。 本局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申请办理项目的审批依据、所需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统一印制成服务一次性告知单,以方便群众办事。 本局工作人员若存在对符合条件不受理,或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场办理的不当场办理,或未按要求统一印制服务一次性告知单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限时办结
9、及超时默认制度 超时默认制是指局机关在实行承诺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等事项,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确认情况属实可以办理的,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超过承诺时限即视为批准的制度。 局机关在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具体工作业务要作出限时办结的要求和承诺。 凡单位和个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确认情况属实可以办理的,属于承诺件的,实行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事项时,当场初审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注明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出具补充通知书,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充的材料。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申
10、请事项受理后,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并发放有关证书或批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请求事项,必须予以说明,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承诺时限的,应在受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限,但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受理单位应出具书面通知,向申请人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间,并在原承诺时限到期前一日通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到期未作出延期决定,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视为超时默认。超时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有关承诺事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具体办事程序和时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出具预审意见。 2、申请人提供申报相关材料
11、。 3、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分批次用地报批 1、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转交本局土地利用股。 2、申请人提供申报相关材料。 3、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单独选址用地报批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报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 2、申请人提供申报相关材料。 3、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局会审缴清税费报区*报市报市*报省厅批后供地。 2、申请人提供申报相关材料。 3、报批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上报; 批后供地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内。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
12、价等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1、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抽查审批。 2、乡镇土建所提供报批相关材料。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审批 1、办事程序 受理地籍调查审核审批发证。 2、乡镇土建所提供申报相关材料。 3、承诺时间:30个工作日。 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审批 1、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土地评估审批发证。 2、申请人提供相关报批材料。 3、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国有、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1、办事程序 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解拟定处理意见报区人民*。 2、承诺时限:6个月。 采矿许可证审批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预审报市1镇交费发证。 2、申请人提供相关报批材料
13、。 3、承诺时限:40日内。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延续采矿权许可证审批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预审报市1镇交费发证。 2、申请人提供相关报批材料。 3、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内上报。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变更采矿权许可证审批 1、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预审报市1镇交费发证。 2、申请人提供变更登记相关材料。 3、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内上报。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信访案件处理 转办、交办来信、来访的国土资源管理信访案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决定受理的信访案件自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
14、的信访案件60日内不能办结的,报经局长批准延期30日内办结,并告知信访人延期事由,办结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 1、办事程序 受理初查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审议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当事人履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 2、承诺时限:27个月。 地产交易审批 1、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察初审交费局土地利用股审核报区*审批。 2、交易双方提供交易相关材料。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上报。 4、收费标准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收取。 六、缺席默认制度 缺席默认制是指本局在与其它单位联合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竣工验收等工作中,本局拒绝参与或不接受
15、牵头单位协调,牵头单位视我局默认议定事项,进而启动既定审批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局承担。 处理办法。 1、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申请项目,应予以同意审批的,须按照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许可证件或签署批准文件。 2、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或明令禁止的项目,若牵头单位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尚未发放,由缺席单位组织召开联审会议明确阐述理由并出具相关材料,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牵头单位应不予发放相关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若牵头单位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已经发放,则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撤销或收回,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说明,由此而造成申请人的损失由缺席单位承担。 3、对造成缺席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
16、缺席单位须根据相关规定或本单位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七、否定报备制度 否定报备是指本局各职能股室、事业单位对受理业务申请报批审查,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业务实行备案。 否定报备的范围。建设用地报件的预审和审核,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等对外服务内容。 否定报备的办理。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讲明不能办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其基本情况、否定理由及依据后,报部门领导人审核,最后由局领导审批。 惩罚。办事对象对否定不服的,可直接向局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
17、区效能办投诉。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认为不能办理而又未履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按违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八、涉企检查报备制度 本局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并在检查前向区效能办和区*法制同时报送备案。 本局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于检查前一个月将检查计划报区效能办和区*法制办备案。 本局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一般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在执法检查、调查时,本局执法人员应当出具检查、调查通知书或者批准文书,并出示相关执法证件。 九、离岗告示制度 本局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应通过规定程序向所在单位和服务对象履行告知义务。 本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由,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需履行离岗告示手续。 无论公事或私事,离岗人员需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在一天以内的,应向股室负责人汇报,经股室负责人批准后离岗;股室负责人离岗在一天以内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离岗一天以上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离岗人员离岗后,要将告示牌滑块离到相应去处的指示位置,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应将告示牌滑块移到在岗位置,并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