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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烟草专卖局举报投诉处理预案为加强我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烟草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对举报投诉处理的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预案。一、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举报投诉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范围内举报投诉处理的组织领导。二、建立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照举报投诉机制开展工作。 三、积极组织开展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当接到举报投诉时,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责任人到现场调查了解。四、认真核实登记记录。当举报投诉情况较为严重超过授权范围时,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五、举报投诉的处理时限。(1)对违法案件投诉的处理时限:在接到举报投诉的其他部门,应当在当日内转交有处理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2)对涉及卷烟非法经营的(不含重大举报信息)必须在十分钟内将举报、投诉信息通过电话的形式转到有管辖权的稽查中队处理,并将该信息用统一表格予以登记;对涉及内管、执法、违法违纪等投诉,必须当天将投诉信息移交至相关处理部门,并按规定填写投诉移交单。(3)相关责任部门在接到移交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与举报、投诉人进行联系,具体核实相关信息。对涉及举报的,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立即向县局专卖办汇报,经专卖办同意后根据相关举报信息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出勤处理该举报信息;对涉及消费者购买假烟投诉的,为避免降低检查出勤效率,原则上在对投诉人卷烟鉴定后进行出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