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卷烟零售大户加强监管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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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卷烟零售大户加强监管的实施方案各县(区)局、营销中心、物流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为“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国烟专2010484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意见和省局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深刻认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卷烟零售户是卷烟销售的终端环节,零售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卷烟零售大户是指月销售卷烟千条以上或月销售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售5倍以上的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对

2、卷烟市场秩序至关重要。多年来的专卖管理实践表明,卷烟零售大户守法经营,则零售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卷烟零售大户违法抬头,则零售市场出现波动。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规范与否,还将影响行业内部规范经营。通过外部环境治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使行业不规范经营失去外部配合,有利于消除不规范经营的外部环境。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卷烟零售大户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把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和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监管,提高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管控能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环境,确保行业发展建立在扎实的市场基础之上,进一步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

3、想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行业“卷烟上水平”战略任务,通过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促进卷烟零售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促进行业内部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目标任务1、通过加强监管,使卷烟零售大户非法批发、售假贩私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场检查和暗访中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率明显下降。2、加强对名烟名酒店的监管,重点打击以合法身份为掩护,暗中违法违规经营的烟酒店,使烟酒店在各类业态中保持合理比例。3、卷烟零售大户数量在客户总量中比例偏高的县区,要通过综合治理,使其在零售客户总量中保持合理比例。三、主要措施(一)进一步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合理控制卷烟零售

4、大户规模和比例营销中心要坚持“控制大户、培育中户、扶持小户”的原则,在现有千条户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卷烟零售大户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千条户申报审核审批手续,合理控制全市月销售卷烟千条以上或月销售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售5倍以上零售大户的总量和供货比例。要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学的货源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网上订货和精准营销行为,加强对零售大户的日常管理,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办法、货源投放标准及零售大户明细表要及时向同级专卖内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备案,并及时在山西烟草内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对应模块中进行维护。物流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局关于卷烟扫码入库、打码出库的制度规定。要严格做到100

5、%入网、落地、落户销售。(二)严格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综合治理无证经营行为1、依法进行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和发放,纠正申领许可证条件过于苛刻的倾向。各县(区)局要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及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正确行使行政许可权,不得将配送成本、结算方式、网上订货、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等非法定条件作为核发许可证的前提。正确认识合理布局,坚持网建城乡一体、统一运行的原则,努力扩大农村市场覆盖面,加强对农村卷烟零售户的服务与管理。2、综合治理无证经营行为。各县(区)局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10234号)要求,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户,根据

6、申请依法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社会弱势群体,可放宽办证条件;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要通过法律宣传等手段劝其退出卷烟经营,对不听劝告的,要发挥与工商部门建立的长效协作机制的作用,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使无证经营户数量明显减少,堵住卷烟零售大户向无证户供货的渠道。(三)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零售大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建立卷烟零售大户档案,夯实市场监管基础。各县(区)局稽查大队、中队要建立辖区卷烟零售大户基本档案。要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卷烟零售大户的持证人和实际经营人,判断其是否属于违规经营比例较高的家族式关联户;要逐月分析卷烟零售大户的经营情况,通过订单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比对,成本收益分析,判断零售户

7、经营行为是否异常;注重对本地卷烟零售大户历史变化情况的研究,分析零售大户与本地烟草市场变化的关系,判断本地零售市场各类业态及规模的合理分布。通过摸底调查,建立动态档案,记录零售大户变化情况,为有针对性的市场监管奠定基础。2、创新监管方法,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卷烟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辖区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管。对两类卷烟零售大户要进行重点监控:一是非本地常住居民租赁场所经营卷烟,特别是家族式的或有关联关系的零售大户;二是以卷烟零售为主营业务的名烟名酒店。各县(区)局要明确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监管频率、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监管责任,实行分类管理。对无

8、违法行为的零售大户的监管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对有违法行为、无下线的零售大户,监管频率每月不少于3次;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有下线的零售大户,特别是非本地常住居民经营的家族式的名烟名酒店,要作为重点监管的对象,长期盯守,不定期进行检查。要运用信息系统查询、实地检查、分析比对等多种方法,对零售大户的经营情况、进货情况、销售情况、销售结构、销售渠道等内容进行核查,并注重从中发现网络线索。要将监管责任明确到队、明确到人,确保监管到位。3、严厉打击卷烟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打假合力,对零售大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及时收集相

9、关证据,挖掘网络线索。对出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51号)第四十五条所列情形的零售大户,要坚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四)落实内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业内卷烟经营行为1、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市、县两级专卖内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内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行业内从业人员利用卷烟零售大户倒卖卷烟,杜绝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向零售大户集中投放卷烟的行为。各县(区)局专卖内管部门每月要认真核查辖区实际产生的千条户与营销备案数据是否一致。对出现的不一致现象,要逐一查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局专卖内管部门。对辖区内出现的月订单总量超千条和千条户各类异常

10、预警,各县(区)局专卖内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必须认真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真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专卖内管部门。对行业内从业人员利用卷烟零售大户倒卖卷烟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2、利用涉案真品卷烟条码信息,排查涉案真品卷烟来源,敦促有关部门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市、县两级专卖内管部门要对涉及本地的涉案真品卷烟,根据反馈的条烟码信息,查找相关订单,将所涉卷烟零售大户的卷烟品牌、数量、配送日期等信息及时反馈给营销中心,由营销中心调整货源供货,使其无烟可倒。对内部违法违规的线索,要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

11、善相关的市场监管和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并将对卷烟零售大户的管理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和专卖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对违反规定与零售大户内外勾结、帮助其不规范经营的行业内业务人员和徇私舞弊掩护零售大户违法违规经营的专卖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稽查大队、中队要将辖区内月销量超千条及月销量超过本地区零售户平均月销量5倍以上的零售大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并在专卖信息系统中维护监管记录。对辖区存在严重问题,被上级专卖管理部门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区)零售市场的暗访检查,加大考核力度。要密切关注卷烟零售大户的数量和销售份额,营销中心每月要统计卷烟零售大户数量、销售比例,并将零售大户明细汇总表于次月2日前报市局专卖科备案,统计时间节点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市局专卖科要在次月3日前统计上报省局专卖处。 二0一一年一月十四日主题词:专卖 零售 市场 管理 方案 抄 报: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 抄 送:市局(公司)党组成员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2011年1月19日印发 打字:张贵成 校对:卫志胜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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