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考勤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部门考勤制度.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目的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项目各相关部门的临时工管理。3、定义 本规定所述的临时工是指:有相对比较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但在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区别于正式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种,如:清洁工、绿化工、草坪工、市政杂工等。4、职责4.1临时工使用部门负责对临时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4.2人事部负责对临时工的招聘、离职、异动、考勤、薪酬、工伤等人事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5、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5.1临时工的招聘5.1.1招聘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动
2、离职者,不再录用。)批准审核编订发布日期实施日期5.1.2招聘程序应聘者填写“临时工登记表”,人事部初试用人部门经理签名人事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通知入职1、编制内:将“人员增补申请表”呈项目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审核编制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a、长期增编(3个月以上):项目总经理签名后,呈集团公司审批按编制内招聘程序招聘2、编制外:用人部门填写“调整人员定编申请报告”b、短期增编(3个月以内含):呈项目总经理审批5.1.3临时工入职时,需交纳工作证工本费5元。5.2临时工的解聘5.2.1辞职。临时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5.2.
3、2劝退5.2.2.1因人员富余或其它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临时工,公司有权劝退,而无须提前通知。5.2.2.2试用3天内被证明不符合要求而劝退者,不予结算工资。5.2.3解雇。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解雇条款)的临时工,公司有权立即解雇。5.2.4自动离职5.2.4.1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提出辞职者,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5.2.4.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工资。若有携款潜逃或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5.2.5离职程序结算离职工资人事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人事部审核部门经理签名填写“临时工离职表”直属督导级签名5.2.6临时工的离职工资,由人事
4、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财务部、部门经理审核,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辞职或劝退,2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解雇,1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6、异动管理6.1本规定所指异动包括:调动、转员工、晋升。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6.2临时工调动分为:项目内部调动和项目之间调动。调动程序可参照普通员工调动程序执行。6.3临时工转员工条件:a.正式员工编制内许可;b.工作表现优异并符合正式员工录用条件者。6.4临时工转员工程序可参照正式员工录用程序执行。6.5临时工晋升,须转员工并直接录用至晋升的职位,如:晋升为班组长。6.6临时工转员工及晋升可酌情免试用期。7、薪酬管理7.1临时工计薪方式:日
5、薪制。7.2工资标准:28-32元。(注:32元日薪仅限于草坪部使用机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特别优异者,可另行申请按高于该标准的日薪执行,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7.3加班费标准:3元/小时。7.4临时工的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入“临时工工资表”,经财务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12号前交财务部发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8、考勤管理8.1工作时间8.1.1临时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8.1.2各相关部门临时工每日作息时间:参照各相关部门正式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执行。8.2打卡管理规定:参照正式员工打卡管理规定执行。8
6、.3迟到/早退/旷工: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8.4请假/休假规定8.4.1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8.4.2临时工请假(使用“员工请假单”),6天(含)以内由直属督导级审批,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如岗位特殊,部门经理可自定审批权限。)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门经理有权安排临时工休假。临时工休假、请假均不计薪。8.5加班管理规定8.5.1临时工加班监督制度: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8.5.2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8.5.3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呈直属主管领导签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门文员统计。8.6考勤统计。部门文员负责统计本部门临时工当月的考勤(在临时工考勤卡上的备注栏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号前交人事部审核汇总。9、工伤管理9.1临时工工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受理。9.2临时工工伤误工费补贴标准:25元/天。10、附则10.1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之前公司颁布的临时工所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10.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10.3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附件:1、临时工登记表 2、临时工离职表 3、临时工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