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假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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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2010年12月修订版) 总 则1.1 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觉遵守考勤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各类假期的管理,均依本制度办理。 1.3 作息时间 1.3.1公司执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7小时。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1:30,午休:11:3013:30 ,下午:13:3018:3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9:0012:00,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30 ;周一周五工作,周

2、六、周日休息。因工作需要,实行轮班制的工作时间安排:白班: 9:0021:00,晚班: 21:009:00 公司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将根据工作状况,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上班时间变更以行政中心通知为准。考 勤 管 理2.1 职责分工 211 行政中心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 212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所有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2.2 考勤方式 221由行政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公司全员考勤,考勤记录汇总。 2.3 基本定义 231 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超过15分钟未到者,为迟到。迟到2小时(含)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4小时(含)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3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

3、早退。早退2小时(含)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4小时(含)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233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无故离岗。无故离岗时间2小时(含)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离岗4小时(含)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2.4 处罚 241 对于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当月第一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10,第二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20,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30。对于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公告,罚款金额全部上交部门作为部门活动经费。因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将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42 若部门内有员工无故旷工超过两天,部门主

4、管必须及时通知中心负责人及行政中心,以便公司提早做好应对措施;若部门主管未及时通报员工旷工而造成经济损失,一经行政中心核实查详,部门主管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43 旷工者须本人做出书面检讨方可返回工作岗位;连续旷工4天(含)以上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一年内有2次旷工记录者,将予以辞退处理。244 旷工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将予以除名处理。245 旷工按日工资的2倍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旷工工资=当月工资总额/21.75*(旷工工作日天数*2) 旷工期间员工不再享有任何福利。 假 期 管 理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员工假期管理,特制定本细则。2、员工请事假、婚

5、假、产假、年假等,需本人亲自申请,不得代请,病假手续可放宽至假后1天内补假,但必须在请假当天以电话的形势向直属上级口头请假。事假、病假、丧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婚假、年假须提前一周申请,产假须提前30天申请。3、因工作需要时,公司有权变更员工的休假时间或要求员工提前结束休假返回工作岗位(产假、病假除外),员工未休假部分另外给予补休。4、员工在休假前必须提供可以联系到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3.1 公假 3.1.1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3.1.1.1 经公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3.1.1.2 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1.1.3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放假1天(

6、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 3.1.1.4 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但适逢节假、双休日,则不顺延享受; 3.1.2 公假期间,薪资奖金及福利全额发放。 3.2 婚丧假 3.2.1 员工结婚,经批准可享受婚假。 休假天数说明婚期3天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经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晚婚指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有薪婚假。晚婚假加12天3.2.2

7、 婚假在正式注册登记日起一年内有效。 3.2.3遇有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有薪假5 天;员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可被准予1 日有薪丧假。3.2.4 婚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须一次性使用;休假期间,薪资奖金及福利全额发放。3.3 病假 公司执行劳动部发放的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关于医疗期的规定。3.3.1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生诊断开据证明,需要治疗或休养,经公司核准给予的假期。急诊或病情严重者如来不及请假,请假手续可放宽至假后1天内补假,但必须在请假当天由本人或他人以电话的形势向直属上级口头请假。员工请事假在外地患病,不能按时返

8、回公司,应及时与所在部门联系,返回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3.3.2 全薪病假(1)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第一年可享受1天全薪病假,第二年以后每年可享受最多12天全薪病假。(2)试用期内不享受全薪病假;(3)全薪病假当年有效,不得顺延;(4)员工休产假期间不再享受此病假。3.3.3病假1 天以上者,需有正式的医生证明;病假1 天(含)以下者,可附病例复印件作为证明。在病假结束后上班当天到行政中心办理销假手续;无病假单的以事假处理。3.3.4 扣薪病假员工全薪病假用完后,在医疗期内,按其司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司龄按进入公司起计算超出部分病假工资当月工资总额/21

9、.75*(超出部分病假工作日天数*系数)系数表:病假工资司龄支付标准4个月以下第4(含)-6个月第6(含)-12个月第12(含)-24个月4年以下基本工资的60% 基本工资的50% 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0%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4(含)-8年基本工资的70% 基本工资的60%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0%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8(含)年以上基本工资的80%基本工资的70%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0%3.3.5 长期病假(连续病假30天以上)的员工,应在前一期病假结束前提交下一期的病假证明。3.3.6 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

10、公司有权利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3.7 医疗期的界定(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司龄,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司 龄医疗期十年及以下五年及以下三个月五年以上六个月十年以上五年及以下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2)医疗期可分开使用,累计计算,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

11、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休息或住院治疗时,须事先持医院证明向公司提出休病假申请。 (4)医疗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34 事假 3.4.1 员工应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3.4.2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若事出紧急,可向直属或其他上级领导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回司当天补办请假手续。3.4.3 事假原则上单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需报行政中心审批,最多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 3.4.4有薪事假。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因休息日加班,事后给予同等时间的

12、补休。3.4.5有薪事假休完后的事假按实际工作日天数扣发全额的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扣发事假工资=当月工资总额/21.75*事假天数 3.4.6 全年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超出部分的假期,在年底双薪中扣除相应额度。 3.4.7当天事假超过2个小时(含)以上,扣发半天工资。当天事假4个小时(含)以上,扣发全天工资。3.5 年休假 3.5.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如下年休假中所指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3.5.2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个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3、3.5.3年休假天数规定为: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含)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含)的,年休假15 天;当年度年休假有效期截止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3.5.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 年不满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的。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一)、(二)、(三)、(四)项规定情形之

14、一的,则抵扣下一年度的年休假;3.5.5 员工新进本公司,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5.6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鼓励有年休假的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办理休假手续后进行休假。若员工未在休假有效期内休完当年度年假,则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休完年假的员工,剩余的年假天数可折算成工资发放。3.5.7年假可选择一次或多次休完假,但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年休假的最小申请单位为“天”,不满1

15、 天的按1 天计算。注:年休假原则上不可与国定假日连接休假。3.6 产假、陪产假、哺乳假3.6.1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需在第一时间告知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申请产假的需附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复印件。3.6.2 女员工怀孕期间,去医院进行定期产检,必须持医生开具的预约时间证明申请产检假,每次产检假为半天。3.6.3女员工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6.4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16、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节育假,给予15 天(含)内休息;3.6.5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的女员工,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6.6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直至婴儿满一周岁。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现金发放给员工。 3.6.7男员工根据需要,妻子分娩期间,可享受连续陪产假7天。 3.6.8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3.6.9产假/陪产假包括节假日和双休日,休假期间薪

17、资福利照常发放。 3.6.4 自员工休产假当天起,按照如下方法发放产假工资:3.6.4.1 在杭州市社保机构领取生育生活补贴的员工,产假期间不再另外发放产假工资。但对于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3.6.4.2 无生育生活补贴的员工,按照其休假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8.6.4.3 计划外生育的,公司不支付产假工资。8.6.5 国家及地方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7 请假手续、审批流程及权限 3.7.1 请假手续: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一)

18、,上报相关上级领导审批。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主管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及时补齐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3.7.2审批流程:2 天(含)以内审批到部门主管级,25 天审批到中心总监,5 天以上审批到行政中心;主管级以上请假审批级别顺推;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均需人力资源部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表应在2 个工作日内交给行政中心考勤人员,作为考勤依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告知直属上级,经批准后补办请假手续。3.7.3 假期审批权限(见附件二) 3.7.4 休假结束,原则上员工需在上班当天到行政中心办理销假手续,部分休假还

19、需提供相关证明。 3.7.5 提前结束假期也应办理销假手续。员工若不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仍按原申请假期处理。 3.7.6 补假手续 延长假期须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门主管申请,并通知行政中心;上班当天须到行政中心办理补假手续。员工若不及时补假,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附则 4.1 本制度由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42 本制度中,以“天”为单位的均指自然天,其中包含法定节假日;以“工作日”为单位的,指实际工作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4.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颁布的相关规定如有抵触,依照本制度执行。 行政中心二0一0年十二月附件一:请假申请表申请人部门职务代理人申请时间去向

20、休假期间 联系电话请假类别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年假 产假 调休 请假时间自 2011 年 月 日 时至2011年 月 日 时止(共 天 时)请假事由部门主管中心总监人力资源部行政中心备注审批流程:1. 2 天(含)以内审批到部门主管级,25 天审批到中心总监,5 天以上审批到行政中心;2. 婚假、丧假、年假、产假、调休均需人力资源部批准。销假时间: 2011年 月 日 时附件二: 各类假期休假资格、福利待遇及审批权限一览表请假类型休假资格休假天数薪资、福利待遇审批权限部门 所在中心人力 资源部行政中心相关证明材料病假(2天(含)以内)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全年超过全薪病假天数,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医院 证明病假(2-5天)医院 证明病假(超过5天)医院 证明事假(2天(含)以内)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全年事假在15天以内,按天数扣发工资,超过15天,超出部分的假期,在年底双薪中扣除相应额度。事假(2-5天)事假(超过5天)特殊假期婚假初婚婚假3天,晚婚假加12天薪资奖金及福利全额发放结婚 证书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丧假5天产假请参照原文薪资福利全额发放结婚证、准生证陪产假男员工妻子分娩7天流产假请参照原文医院证明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参照原文薪资奖金及福利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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