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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管理制度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母婴同室实行责任护士负责制。母婴24小时同室,每天分开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婴儿出生后即回到母婴同室。病理新生儿需收住儿科时,产妇可随同住进病理儿母婴同室。 (3)责任制护士负责指导母亲哺乳,观察婴儿吸吮,对产后三天的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测试。发现母婴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4)母婴同室内实行双查房制度,产科医生查产妇、儿科医生查婴儿,各自做好观察记录。 (5)母婴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限制陪护,探视时间内每床仅限1人。每日定时空气消毒2小时,并用消毒液擦洗器具及地面,每月对室内物体表面、空气、工作人员手进行卫生学监测并记录。产妇出院后,做好终末消毒。 (6)母婴同室区内定期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有条件的播放母乳喂养宣传录像。 (7)母婴同室内坚持母乳喂养,不得给婴儿使用奶瓶、橡皮奶头及母乳代用品。 (8)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兆、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及护士长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9)认真实施促进母乳喂养措施,严格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0)认真完成医疗质量及工作效率指标。科室每年对每个工作人员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