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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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节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毕节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第一条 为了建立政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保知工作效率,协调各方关系,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政务服务工作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制定毕节市政务服务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及市委、市*的政务服务工作工作部署;协调、分解和落实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下阶段工作;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重大事件等。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中心,负责联席办公会议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工作;向联席办公会议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

2、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保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条 联席办公会议一般由市政务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市政务中心主任可委托一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 联席会议由以下单位组成:我市各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如有紧急会议,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可根据会议性质提出参会单位名单,并报市政务中心主任审定。 第六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季度末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可决定随时召开。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召开的七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并经市政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审阅后报主任确定,由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落实会议材料、发会议通知。在发会议通知时,应将会议议题一并告知会议组成单位。 第八条 联席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并存档备查。必要时,由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印发会议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部门。 第九条 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务中心主任审阅,必要时,可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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