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609480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农村信用社青创业贷款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年创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青年创业贷款业务,积极支持广大青年开展创业活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规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青年创业贷款是指全县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农村青年创业发放的、用作具体创业项目所需的购买原材料、农资以及用于为创业项目配套服务的经营性用途贷款。第三条 青年创业贷款管理应遵循“规范操作、方便快捷、利率优惠、风险可控”的原则。第二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县范围内,年龄一般在184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青年。受

2、到各级团组织表彰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可优先获得支持。 第五条 申请青年创业贷款的借款人除需具备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团组织初审,同意并推荐; (二)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个人自筹或自有资金原则上必须达到50%以上;(四)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五)在我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且主要收入通过我社办理;(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住所。 (七)被辖内信用社评定为信用户的,优先支持。第三章 贷款

3、方式、额度、期限及利率第六条 贷款方式。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要采取足额有效的担保方式发放。第七条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5万元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但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第八条 贷款期限。青年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的期限匹配,最长不超过5年。第九条 贷款利率。青年创业贷款利率原则上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20%。第十条 贷款办理地点。青年创业贷款在全县各信用社均可办理。第四章 操

4、作程序第十一条 贷款申请。申请贷款青年经所在村团支部介绍向所在乡(镇)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创业建议项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二条 资格初审。乡(镇)团委在接到创业青年贷款申请后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把关后向当地信用社推荐。第十三条 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申请书和推荐表:借款申请书重点介绍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创业项目的发展前景、对本地经济发展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二)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联保人身份证、结婚证及当地常住户口本,借款人近期5寸彩色照片;(三)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需提供从业经历、收入状况及经营现状简介,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纳

5、税凭证等);(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承诺书,对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需出具其他家庭成员共同还款的承诺书;(五)借款人获得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六)按期还款承诺书;(七)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以上提供资料中的原件由信用社经办客户经理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第十四条 贷前调查。信用社接到乡(镇)团委签署推荐意见的书面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乡(镇)团委完成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创业能力、创业项目前景等的调查,具体包括:1.调查借款人诚信记录状况,查阅人个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有无关联人贷款与不良记录行为;2.

6、调查借款人资金需求与用途。根据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盈利状况、资金实力等核实借款人的资金缺口,核实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3.调查担保人的资格、担保能力、信用状况、抵(质)押物情况;4.撰写调查报告。第十五条 贷款审查、审批。信用社信贷主管对调查人员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信用社主任审批初审,在信用社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对超出审批权限的,于3个工作日内上报联社审查、审批。联社在接到信用社上报超出审批权限的贷款项目后,会同团县委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贷款复查工作,并于复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回复。对确实不

7、符合贷款条件的,要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第十六条 签订借款合同。对审批通过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第十七条 贷款发放。必须先存入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存款帐户,再行支付。 第五章 贷款管理第十八条 贷款发放后,为保证贷款的安全营运,建议借款人办理安贷宝业务。第十九条 贷后检查。信用社客户经理应加强贷款管理,密切关注贷款质量,按季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如发现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执行;发现贷款存在风险的,要及时收回贷款。第二十条 贷款收回。借款人必须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贷款逾期按规定执行罚息。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5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贷款社审核同意后,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如借款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本息的,信用社应及时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书面催收通知并取得回执,同时报送联社及团县委,并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件4: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学分考核表单 位姓名出勤情况(20分)心得体会(20分)考试成绩(60分)总分总体考核合格不合格团县委王植彬团县委申文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