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617819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doc(5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第二篇 合同通用条款1.一般规定 1.1定义1.2解释1.3通信交流1.4法律和语言1.5文件优先次序 1.6合同协议书1.7权益转让 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1.9延误的图纸或指示1.10业主使用承包商文件.1.11承包商使用业主文件. 1.12保密事项.1.13遵守法律. 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2.业主2.1现场进入权. 2.2许可、执照或批准.2.3业主人员. 2.4业主的资金安排. 2.5业主的索赔.3工程师. 3.1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3.2由工程师付托3.3工程师的指示3.4工程师的替换3.5确定.4承包商.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承包商代表.4.4分

2、包人.4.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4.6合作.4.7放线.4.8安全程序 4.9质量保证 4.10现场数据.4.11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4.12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4.13道路通行权和设施.4.14避免干扰. 4.15进场道路.4.16货物运输.4.17承包商设备. 4.18环境保护. 4.19电、水和燃气.4.20业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4.21进度报告.4.22现场保安. 4.23承包商的现场作业.4.24化石.5指定的专业分包人.5.1“指定的专业分包人”的定义. 5.2反对指定.5.3对业主指定的专业分包人付款.5.4付款证据.6员工. 6.1员工的雇佣.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6

3、.3为业主服务的人员.6.4劳动法. 6.5工作时间. 6.6为员工提供设施.6.7健康和安全.6.8承包商的监督.6.9承包商人员.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6.11无序行为.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7.1实施方法.7.2样品.7.3检验.7.4试验.7.5拒收.7.6修补工作.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7.8土地(矿区)使用费8开工、延误和暂停.8.1工程的开工. 8.2竣工时间. 8.3进度计划.8.4竣工时间的延长.8.5当局造成的延误.8.6工程进度8.7误期损害赔偿费.8.8暂时停工. 8.9暂停的后果. 8.l0暂停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8.11拖长的暂停8.12复工9竣

4、工试验.9.1承包商的义务.9.2延误的试验.9.3重新试验. 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10业主的接收10.1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10.2部分工程的接收.10.3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10.4需要复原的地表.11缺陷责任. 11.1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11.2修补缺陷的费用.11.3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 11.4未能修补缺陷. 11.5移出有缺陷的工程.11.6进一步试验.11.7进入权. 11.8承包商调查.11.9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1.10未履行的义务12测量和估价12.1需测量的工程. 12.2测量方法.12.3估价. 12.4删减.13变更和调整13.1变更权.13.2价值工程13

5、.3变更程序.13.4以适用货币支付. 13.5暂列金额.13.6计日工作13.7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13.8因成本改变的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 14.1合同价格.14.2预付款.14.3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 14.4付款计划表.14.5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 14.6期中支付证书的颁发. 14.7付款.14.8延误的付款.14.9保留金的支付.14.10竣工报表14.11最终支付证书的申请 14.12结清证明14.13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 l4.14业主的责任的终止.14.15支付的货币.15由业主终止. 15.1通知更改15.2由业主终止.15.3终止日期时的估价15.4终止后的付

6、款15.5业主终止的权利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6.1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16.2由承包商终止.16.3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 16.4终止时的付款.17风险与职责.17.1保障.17.2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17.3业主的风险. 17.4业主风险的后果.17.5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17.6责任限度.18保险.18.1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18.2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18.3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18.4承包商人员的保险.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的定义. 19.2不可抗力的通知.19.3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19.4不可抗力的后果.19.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人. 19.6自

7、主选择终止,付款和解除. 19.7根据法律解除履约.20索赔、争端和仲裁.20.1承包商的索赔.20.2争端的解决.21通知.21.1致承包商的通知.21.2致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21.3地址的变更.1.一般规定1.1定义在合同条款“本条款”,包括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人员或当事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1.1.1合同1.1.1.1“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本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1.2“合同协议书”系指根据第1.6款合同协议书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

8、果有)。1.1.1.3“中标通知书”系指招标人签署的正式接受投标书的信件,亦称“中标通知书”,包括其所附的含有双方间签署的协议的任何备忘录。如无此类中标通知书,则“中标通知书”一词系指合同协议书,发出或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日期系指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日期。1.1.1.4“投标书”亦称为“投标函”,系指由承包商填写的名为投标书或投标函的文件,包括其签署的向招标人的工程报价。1.1.1.5“规范”系指包含在合同中名为规范的文件,以及按照合同对规范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此类文件规定对工程的要求。1.1.1.6“图纸”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业主(或其代表)按照合同发出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1.1

9、.1.7“资料表”系指合同中名为资料表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书一起提交。此类文件可包括工程量表、数据、表册、费率和(或)价格表。1.1.1.8“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书和合同中包括的由承包商随投标书一起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1.1.1.9“投标书附录”系指填写的名为投标书附录的文件,附在投标书后作为其一部分。1.1.1.10“工程量表”(亦称工程量清单)和“计日工作计划表”系指在资料表中具有这一名称的文件(如果有)。1.1.2各方和人员1.1.2.1“当事方(一方)”根据上下文的需要,指业主或承包商。1.1.2.2“业主”系指在投标书附录中称为业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 1.1

10、.2.3 “承包商”系指在业主接受的投标书中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4项目经理:指承包商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1.2.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1.2.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1.2.7 “工程师”系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或根据第3.4款工程师的替换的规定,由业主任命并通知承包商的其他人员。1.1.2.8“承包商代表”系指由承

11、包商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根据第4.3款(承包商代表的规定,由承包商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1.2.9“业主人员系指工程师、第32款(由工程师付托的规定中提到的助手,以及工程师和业主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由业主或工程师通知承包商作为业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1.1.2.10 “承包商人员”系指承包商代表和承包商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每个分包人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1.1.2.11“分包人”系指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为分包人,或其后被任命为分包人的任何人员;以及这些人员各自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3日期、试验、期限

12、和竣工 1.1.3.1“基准日期”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1.1.3.2“开工日期”系指根据第81款工程的开工的规定,通知的日期。1.1.3.3“竣工时间”系指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自开工日期算起至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8.2款竣工时间规定的要求竣工的全部时间(连同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1.1.3.4“竣工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双方商定的,或按指示作为一项变更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业主接收前,根据第9条竣工试验的要求进行的试验。 1.1.3.5“移交证书”系指根据第10条业主的接收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6“竣

13、工后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业主接收后,根据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的试验(如果有)。1.1.3.7“缺陷通知期限”系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自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101款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的规定证明的竣工日期 算起,至根据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的规定,通知工程或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存在缺陷的期限(连同根据第11.3款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 1.1.3.8“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系指根据第11.9款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9 “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 “年”系指365天。1.1.4款项和付

14、款1.1.4.1“中标合同金额”系指在中标通知书中所认可的工程施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费用。1.1.4.2“合同价格”系指第141款合同价格规定中确定的价格,包括按照合同所做的调整。1.1.4.3“成本(费用)”系指承包商在现场内外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1.1.4.4“最终支付证书系指根据第14.13款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的规定颁发的支付证书。 1.1.4.5“最终报表”系指第14.11款最终支付证书的申请中规定的报表。1.1.4.6“外币”系指可用于支付合同价格中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当地货币以外的某种货币。1.1.4.7“期中支付证书

15、”系指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颁发的最终支付证书以外的支付证书。1.1.4.8“当地货币”系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1.1.4.9“支付证书”系指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颁发的支付证书。1.1.4.10“暂列金额”系指合同中规定作为暂列金额的一笔款项(如果有),根据第13.5款暂列金额的规定,用于工程某一部分的实施,或用于提供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1.1.4.11“保留金”系指业主根据第14.3款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的规定扣留的累计保留金,根据第14.9款保留金的支付的规定进行支付。1.1.4.12“报表”系指承包商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提交的作为支付证书申请组成部分的报表

16、; 1.1.5工程和货物 1.1.5.1“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承包商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业主设备(如果有)、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生产设备、材料和任何其他物品。 1.1.5.2“货物”系指承包商设备、材料、生产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任何一种。 1.1.5.3“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设备除外),包括根据合同要由承包商供应的只供材料(如果有)。 1.1.5.4“永久工程”系指按照合同规定要由承包商实施的永久性工程。1.1.5.5“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仪器、机械

17、和车辆。 1.1.5.6“分项工程”系指在投标书附录中确定为分项工程(如果有)的工程组成部分。 1.1.5.7“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承包商设备除外)临时性工程。 1.1.5.8“工程系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6其他定义 1.1.6.1“承包商文件”系指由承包商根据合同提交的所有计算书、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图纸、手册、模型和其他技术性文件(如果有)。 1.1.6.2“工程所在国”系指实施永久工程的现场(或其大部分)所在的国家 。 1.1.6.3“业主设备;系指规范中列明由业主提供的,供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使用的仪器、

18、机械和车辆(如果有);但不包括业主尚未接收的工程设备。 1.1.6.4“不可抗力”见第19条不可抗力的定义。 1.1.6.5“法律”系指所有国家(或州)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 1.1.6.6“履约担保”系指根据第4.2款履约担保规定的担保(或各项担保,如果有)。 1.1.6.7“现场”系指将实施永久工程和运送生产设备与材料到达的地点,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1.6.8“不可预见”系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 1.1.6.9“变更”系指根据第13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

19、,对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1.2解释 1.2.1在合同中,除上下文中另有需要外: (a)表示某一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 (b)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 (c)包括“同意(商定)”、“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求用书面记载; (d)“书面”或“用书面”系指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制作,并形成永久性记录。 旁注和其他标题在本条件的解释中不应考虑。 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商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

20、定处理。1.3通信交流 本条件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确定、通知和请求,这些通信信息都应: (a)采用书面形式,由人面交(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或用投标书附录中提出的、任何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 (b)交付、传送或传输至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接收人的地址。但: (i)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地址发送; (ii)如接收人在请求批准书、同意函时没有另外说明,可按请求书发出的地址发送。 批准书、证明、同意函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给一方发证书时,发证人应将一份复印件发送给另一方。当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发通知时,亦应根据情况把复印件发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1.4法律和语言 本合同应受投标书附录中所述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当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采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时,应以投标书附录指定的主导语言文本为准。 通信交流应使用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语言。如未指定,应使用合同(或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