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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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代理方: 以下称乙方地址:电话: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加快商品房预售,回收资金。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 项目之事宜,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委托范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 路段,名为 商品住宅/商铺,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另设售房部或委托他人代销。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12个月。委托期的延续与终止,甲、乙双方需于本委托期限完结前十五天内协商决定。自销售中心建设、包装后并取得预售许可证起,乙方即派人进场销售。委托价:住宅部分均价

2、1680 元/;商铺部分一楼均价 元/,二楼均价 元/;若高于正常折扣价格成交,超出部分甲方70%,乙方30%,当月兑现。委托面积:住宅部分 ,商铺部分 。二、双方责任和分工(一)甲方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文件、销售所需详细图纸资料(包括项目鸟瞰图、沙盘等)及银行同意向该项目提供按揭贷款的文件,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提供装修好的销售场地,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负责在乙方销售过程中同工商、税务、城管等行政部门及其它部门对外协商工作甲方要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工程进度表(见下第三款:施工进度表)进行施工,保证项目房屋施工进度质量,按时施工、竣工、验收交

3、付使用和办理产权证,并负责售后服务,承担在售房、办理产权等过程应承担税费。工程合格,并符合建设部相关的制度规定。负责派出专人收款,审核签定后的合同,向业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若甲方未能在指定的日期提交资料并履行以上责任,则该项目销售开展工作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利和义务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负责销售人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并负责支付薪金报酬。根据市场信息、及时制定和调整销售价格,由甲方认可后方生效执行须以自身的人力、物力完成代销任务。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相关政策法规,如有违反,所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三、施工进度协定为了保证销售任务的按时

4、完成,避免延长销售周期,甲乙双方协定了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具体如下: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表1. 办妥施工许可证时间:2. 正式施工时间:3. 办妥预售许可证时间:4. 主体封顶时间:5. 外墙垮架完工时间:6. 竣工验收时间:7. 绿化园林主道路竣工时间:8. 交房时间:9. 交付办理产权证资料时间(以产权处的收件收据为准):10. 办理产权证时间:11. 提交装修标12. 准及设施设备13. 说明时间:14. 提交质量标15. 准相关的国家证书时间:(合格工程,16. 且符合建设部住宅质量保证书,17. 住宅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四、销售指标、代理费支付方式甲方依据销售指标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代理费的支付标准:甲方委托乙方销售代理提取方式为销售总额的 5 %。前4个月为一个考核期,累计未完成原定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扣除诚意金.委托期内乙方按每月销售总额与甲方进行结算,并提取代理费(结算以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收到首期款并提供完整的银行按揭资料为准),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乙方可以自行从其他成交客户的购房款中扣应得的代理费。乙方未完成当月任务,甲方扣除乙方2%的佣金.累计完成任务后,补结所扣2%的佣金.委托期内每月30日进行结算每月3日前支付代理费。委托期内,如遇认购者交定金及交首期后违约,则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各得50%。 在合约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任务的90%,如差少数任

6、务额双方可协定让利销售从而完成销售任务.第三部分:违约责任诚意金为50万元,设立共管帐户。乙方所需营销费用及广告投入可在此帐户中扣除(广告费用须严格按照乙方计划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第一个考核期结束后,甲方将诚意金全额归还给乙方。合作过程中,如双方意见难以沟通与协调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十万元整。当乙方发现甲方因产品质量或销售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乙方屡次建议,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不按计划投入广告费用,致使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不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按已销房屋成交额及约定的代理费比例提取代理费。甲方

7、不按双方协定的工程进度表按时施工,又未向乙方提供正当理由致使乙方销售周期延长,不追究乙方责任。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从按揭资料收齐之日起七日内)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超出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如遇下列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因规划设计变更影响到销售情况。(2)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的变更和调整。第四部分: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需向对方赔偿人民币¥50万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

8、,约定由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样本二:项目策划代理合同 项目策划代理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第二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第三部分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

9、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第四部分甲方的责任与权利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

10、接向制作方付款。(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第五部分乙方的责任与权利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

11、情况进行增减:一、前期策划(一)市场调研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6、住宅市场情况。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二)项目定位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2、项目产品定位。3、项目概念定位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三)产品优化建议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二、营销策划(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三)入市时机选择;(四)销售分期控制;(五)价格

12、定位及策略;三、广告策划(一)项目推广口号(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三)整体广告计划(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五)项目形象策划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1)标志(2)标准字(3)标准色彩(4)标准组合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四、销售代理(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二)销售文

13、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三)销售道具使用(四)销售人员培训(五)制订销控计划(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六、乙方应向甲

14、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第六部分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

15、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第二阶段 项目结

16、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六)若已交定金的客

17、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四)本项目之溢价

18、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八部分双方工作原则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

19、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第九部分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

20、承担,与乙方无关。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由于乙方在策划

21、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第十部分其他事宜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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