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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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XXXXX-XXXX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Codes for pre-assessment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评价工作准备25评价工作实施36评价报告编制.9附录A(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10附录B(资料性附录)类比工程的

2、选择要点13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产工艺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14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18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分析19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

3、了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工作准备、评价工作实施及评价报告编制。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其他类型的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4、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211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

5、控制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AQ/T 4256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DL/T 5032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5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 5187.2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2部 煤尘防治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DL/T 5706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火力发电企业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利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生产电能的企业,本标准主要指燃煤电厂

6、。3.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preliminary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期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3.3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exposure level of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职业活动中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4 评价工作准备4.1 资料收集4.1.1 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预期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国家、行业

7、、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其它评价所需资料等。4.1.2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收集建设单位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工程利旧设备或设施等方面的资料。4.2 工程分析4.2.1 应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明确工程概况、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原辅材料、产品及副产品、岗位设置、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预期建设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内容。工程分析参见附录A。4.2.2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明确其利旧设备或设施的相应内容。4.3 类比工程选择4.3.1 应依据项目装机容量、发电工艺

8、及设备、机组控制方式、岗位设置及生产制度、生产过程中拟使用的原辅材料、地理位置等方面的相似性,选择类比工程。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参见附录B。4.3.2 对于类比工程与项目存在的差异,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并阐明其可比性。如部分工艺及设备无可比性,应针对其单独选择类比工程。4.4 预评价方案编制4.4.1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预评价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审核。4.4.2 预评价方案的编制要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单元、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类比调查的内容与要求、职业病危害分析的内容与要求、组织计划等。4.4.3 评价范围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

9、设内容为主,包括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还应包括其利旧设备或设施。4.4.4 评价内容应包括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辅助用室、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等。针对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4.4.5 评价单元的划分应符合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一般可划分为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燃料输送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检维修及附

10、属设施等评价单元。5 评价工作实施5.1 类比调查5.1.1 调查类比工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各生产岗位及外包作业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制度,以及岗位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地点、方式、时间等。5.1.2 调查类比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位置、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运行维护情况等。5.1.3 调查类比工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所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型号、数量、参数等。5.1.4 调查类比工程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位置、名称、型号、参数、数量、运行维护情况等。5.1.5 收集并分析类比工程近三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明确类比工程职业健康检查对象、项目、周期等。

11、如存在职业病病例,应调查其职业病危害接触史。5.1.6 收集类比工程职业卫生检测资料,分析其是否满足评价工作需要。当不满足评价工作需要时,应制定类比检测方案,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定类比工程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5.1.7 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超过GBZ 2.1、GBZ 2.2等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应综合分析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岗位生产制度及作业方式、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等内容,明确其超标原因。5.2 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5.2.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5.2.1.1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全面识别项目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生产环

12、境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确其来源、分布等。生产工艺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参见附录C。5.2.1.2 针对项目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理化特性、侵入途径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明确其可能导致的职业病。5.2.1.3 结合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预测分析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明确岗位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地点、方式、时间与频度等。5.2.1.4 结合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接触时间,确定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对于检维修岗位,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和类比工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大浓度(强度),确定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

13、5.2.1.5 依据GBZ 2.1、GBZ 2.2等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对项目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的符合性进行评价。5.2.2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5.2.2.1 分析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与振动设施、防工频电场设施及防暑、防寒、防潮设施等,明确其设置种类、位置及有关的技术指标(通风换气次数、采暖温度等)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参见附录D。5.2.2.2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比较分析项目和类比工程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方面的差异,提出项目可补充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对于因类比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方面而导致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强度)超过

14、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还应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及建议。5.2.2.3 针对燃料输送系统、锅炉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检维修及辅助设施等拟设置的防尘设施,结合粉尘的来源及分布、接触方式、接触地点、预期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尘设施的设置状况等,依据GBZ 1、DL/T 5187.2、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2.4 针对锅炉系统、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电气系统、检维修及辅助设施等拟设置的防毒设施,结合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及分布、接触方式、接触地点、预期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毒设施的设置状况等,依据GBZ 1、GBZ/T 194、D

15、L/T 5035、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及有关的技术指标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2.5 针对燃料输送系统、锅炉系统、汽机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检维修及辅助设施等拟设置的防噪声与振动设施,结合噪声与振动的来源及分布、接触方式、接触地点、预期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噪声与振动设施的设置状况等,依据GB/T 12801、GB/T 50087、GBZ 1、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2.6 针对锅炉系统、汽机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脱硫系统、检维修及辅助设施等拟设置的防暑、防寒、防

16、潮设施,应结合高(低)温作业、低温环境等的分布、预期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暑、防寒、防潮设施的设置状况等,依据GBZ 1、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及有关的技术指标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2.7 针对电气系统设置的防工频电场设施,应结合工频电场的来源及分布、接触方式、接触地点、预期的接触水平及类比工程防工频电场设施的设置状况等,依据GBZ 1、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2.8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分析,并依据GB/T 12801、GB/T 5

17、0087、GBZ 1、GBZ/T 194、DL/T 5187.2、DL/T 5035、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设置种类、位置、数量、技术指标、运行维护情况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3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5.2.3.1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侵入途径、接触方式、预期接触水平等,确定项目需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作业岗位。5.2.3.2 针对需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作业岗位,明确项目拟为其配备的防护用品,结合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依据GB/T 11651、GB/T 18664、GB/T 23466、GB/

18、T 29510等的规定,对其配备种类、配备数量、防护等级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4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5.2.4.1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侵入途径、接触方式,确定项目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危害因素、损伤类型及工作场所。5.2.4.2 针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危害因素、损伤类型及工作场所,明确项目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主要包括有毒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六氟化硫等)检测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喷淋洗眼装置、围堰、地排沟、急救药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通信及运输设施等。5.2.4.3 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侵入途径、接触方

19、式及类比工程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情况,依据GBZ 1、GBZ/T 223等的规定,对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种类、位置及有关的技术指标(事故通风换气次数、报警值等)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4.4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分析,并依据GBZ 1、GBZ/T 223等的规定,对其种类、位置、数量、技术指标、运行维护情况等的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5 总体布局分析与评价5.2.5.1 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明确锅炉房、汽机房、煤仓间、卸煤设施区、煤场、输煤栈桥、转运站、化学

20、水处理间、氨站等设施的布局情况,依据GB/T 12801、GB 50187、GBZ 1、DL/T 5032、DL 5454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5.2.5.2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的总体布局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5.2.6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分析与评价5.2.6.1 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明确项目自动化水平及控制方式、机械化及密闭化作业程度、产生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布局情况等,依据GB 5083、GB/T 12801、GBZ 1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5.2.6.2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

21、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5.2.7 建筑卫生学分析与评价5.2.7.1 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明确汽机房、锅炉房、煤仓间、输煤栈桥、转运站、化学加药间、酸碱计量间、药品库、化验室、电子设备间、蓄电池室、水泵房等工作场所拟采取的建筑卫生学措施,依据GB/T 12801、GB 50019、GB 50033、GB 50034、GBZ 1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5.2.7.2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的建筑卫生学内容进行分析与评价。5.2.

22、8 辅助用室分析与评价5.2.8.1 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明确主厂房、输煤车间、化学水处理车间等生产车间拟设置的辅助用室及其位置、数量,以及浴室设置的淋浴器数量、更/存衣室内便服和工作服的存放方式、盥洗水龙头设置的位置及数量、厕所内蹲位和小便器的数量、妇女卫生室设置的冲洗器数量等。5.2.8.2 依据GBZ 1的规定,划分主厂房、输煤车间、化学水处理车间等车间卫生等级,并对其拟设置的辅助用室的符合性进行评价。5.2.8.3 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同时对其利旧设备或设施的辅助用室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5.2.9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分析建设单位

23、现有或拟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依据GBZ 158、GBZ 188、GBZ/T 225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职业卫生管理评价要点应包括以下内容:a)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b) 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内容;c)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以及总经理、分管责任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管理部门、劳动者等的职责方面的规定;d)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外包合同及建设工程发包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检测与评价结果的现场告知,职业病危害告知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4、、警示线等的设置等方面的规定;e)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以及申报内容、申报要求等方面的规定;f)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以及年度培训计划及其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档案的建立等方面的规定;g)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制定与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及检修管理,以及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检测鉴定资料的归类存档等方面的规定;h)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以及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计划、发放与领用记录、保管情况、更换周期等方面的规定;i)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制度,以及检测与评价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

25、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计划及报告等方面的规定;j)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以及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试运行期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规定;k)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员的处置,职业病报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等方面的规定;l)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管理制度,以及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响应机制、现场处置措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调查等方面的规定

26、;m)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以及协作医疗资源、应急救援队伍和设施设置等方面的规定;n)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及其适用岗位、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o)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等的建立及其规范程度。5.2.10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分析与评价分析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概算内容,评价其是否满足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建设等的预算需求。职业卫生专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与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监

27、测与检测、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5.2.11 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分析与评价5.2.11.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5.2.11.1.1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危害方式,明确其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5.2.11.1.2对于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根据相似作业工种的检测数据、施工机具的技术控制指标(声源噪声级、衰减值等)及有关文献资料等推测分析其预期浓度(强度)。5.2.11.1.3对于设备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根据运行期

28、各单体设备及其所在场所的检测数据等推测分析其预期浓度(强度)。5.2.11.2 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拟设置的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等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位置、型式、有关的技术指标,依据GB/T 12801、GBZ/T 211、AQ/T 4256、DL/T 5706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可能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参见附录E。5.2.11.3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拟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依据GB/T 11651、GBZ/T 211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可能配备的个人使用

29、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参见附录E。5.2.11.4 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分析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喷砂车间、防腐车间、铆焊作业场、化学清洗剂配药间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依据GB/T 12801、GBZ/T 211、AQ/T 4256、DL/T 5706等的规定,对其符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5.2.11.5 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分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施工组织机构在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拟采取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依据GBZ 1、GBZ 158、GBZ 188、GBZ/T 211、GBZ/T 225、AQ/T 4256等的规定,对其符

30、合性进行评价。5.3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5.3.1 汇总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各项不符合内容,从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5.3.2 针对需补充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应明确其设置种类、位置、数量、防护技术要求等。5.3.3 针对需补充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明确其配备岗位、配备种类、配备数量等。对于呼吸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等,还应明确指定防护因数、单值降噪值等性能参数。5.3.4 针对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应向建设单位明确提出以

31、下建议:a)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向施工单位告知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评估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b)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经常性的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其落实整改;c) 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结束后提交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5.4 给出评价结论5.4.1 归纳总结职业病危害评价各分项结论,明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5.4.2 给出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职业病防护措施后,各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明确其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

32、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6 评价报告编制6.1 应汇总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与资料性附件的编制,并进行分级审核。6.2 预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建设项目预评价工作结论性的内容。6.3 资料性附件应包括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工程分析、类比调查、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技术性过程的内容,以及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应列入的有关资料。附录A(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A.1 工程概况A.1.1 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立项文件所用名称一致。A.1.2 项目性质可分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A.1.3 生产规模应包括发电机组装机台数

33、及装机容量等。A.1.4 建设地点应按行政区划描述拟建厂区的地理位置。对于厂区外的灰场、渣场、卸煤码头等,应给出其与拟建厂区的距离、方位等。A.1.5 项目组成应明确以下方面的组成内容:a) 锅炉房、汽轮机房、发电机房、升压站、配电装置区等生产装置;b) 翻车机室、卸煤码头、煤场、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灰库、渣仓、水处理车间、脱硫装置、脱硝装置等辅助装置;c) 煤、油、脱硫剂(石灰石、石灰石粉、生石灰等)、脱硝剂(尿素、液氨、氨水等)、水处理剂(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氨水、肼等)、灰、渣、石膏等的运输设施。d) 供水、排水等公用工程;A.1.6 自然环境概况应明确项目所在地气象条件,主要包

34、括年平均最高气温、年平均最低气温、夏季最小频率风向、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夏季主导风向等。如项目周边存在其它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应阐述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源与拟建厂区的距离。A.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厂区实际用地面积、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锅炉设备年利用小时、发电年均标准煤耗、供热年均标准煤耗、绿化系数等。A.2 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应明确以下内容:a) 拟建厂区总平面布置格局;b) 翻车机室、卸煤码头、煤场、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石灰石堆卸料场、灰库、渣仓等产生粉尘的车间的平面布置情况;c) 酸碱计量间、酸碱储罐、化学加药间、制氯间、氨站、药品库等产生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

35、车间的总平面布置情况;d) 汽机房、锅炉房、煤仓间、碎煤机室、翻车机室、空压机房等产生噪声的车间的平面布置情况,以及汽机房、锅炉房、除氧间等高温车间的竖向布置情况。A.3 原辅材料、产品及副产品应明确水、煤、油、脱硫剂、脱硝剂、水处理剂等的用量、成分、性状、运输方式、贮存方式、使用方式等,电能、热能等产能及其输送方式,以及灰、渣、石膏等副产品及其产量、性状、贮存方式、运输方式等。A.4 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应明确以下工艺及其设备布局情况:a) 锅炉制粉、送引风、点火及助燃等;b) 主蒸汽、再热蒸汽和旁路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等;c) 发电、变配电、厂用电等;d) 卸煤、贮煤、输煤、筛煤、

36、碎煤、混煤等;e) 除渣、除灰、厂外输送等;f) 脱硫、脱硝、除尘等;g) 原水预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凝结水处理、冷却水处理、化学加药和水汽取样、废水处理、药品贮存等;h) 检维修、压缩空气制备、绝缘油和润滑油处理、制氢等。A.5 岗位设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A.5.1 岗位设置及劳动定员应明确生产岗位(机组运行及机组检修)、辅助生产岗位(燃料、化学、脱硫、脱硝、除灰渣等运行及检修)、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专工等)等岗位及其定员情况。A.5.2 生产制度应明确各岗位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常白班和轮班制(四值三运、五值四运等)。对于常白班,应说明其每班作业时间(小时/班);对于轮班制,应说明

37、其换班时间、每班作业时间、每周作业时间(小时/周)等。A.6 建筑卫生学应明确以下内容:a) 位于集中采暖区的建筑物的采暖方式、采暖温度等;b) 锅炉房、汽机房、酸碱计量间、化学加药间、药品库、各控制室、值班室等工作场所通风方式、设计通风量和通风换气次数等;c) 汽机房、锅炉房、煤仓间、输煤栈桥、转运站、酸碱计量间、化学加药间、药品库、化验室、电子设备间、蓄电池室、水泵房、控制室、值班室工作场所的采光方式、照明类型、设计照度值等;d) 车间墙体、墙面、地面以及围护结构等拟采取的防毒、防腐蚀、防渗透、防噪声与振动等措施。A.7 预期建设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应明确以下内容:a) 预期施工组织

38、机构或组织形式;b) 预期拟使用的水泥、石灰石、涂料、油漆、防腐剂、锅炉酸洗剂等原辅材料及其成分、性状、贮存方式、使用方式;c) 预期作业工序及作业工种,作业工序主要包括爆破、土石开挖与回填、混凝土搅拌、模板制作安装与拆除、钢筋制作、墙面涂料配料及粉刷、保温及防水、沥青路面铺设、设备喷砂及清理、设备防腐、设备吊装与运输、设备及管道组合安装、焊接、设备启动调试、锅炉清洗等。附录B(资料性附录)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参见表B.1。表B.1 类比工程的选择要点选择依据选择要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锅炉系统锅炉设备型式、台数、容量磨煤机和制粉系统型式点火及助燃燃料品种汽机系统汽轮机设备型式、台数

39、、额定功率电气系统发电机型式、台数、容量高压配电装置型式(屋外中型配电装置、屋外半高型配电装置、屋内配电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出线电压等级燃料输送系统燃煤品种、煤质及灰成分、机组耗煤量厂外来煤方式(铁路来煤、水路来煤、公路运输等)卸煤设施(翻车机卸煤装置、专用卸煤码头及卸船机械、自卸汽车或汽车卸车机等)贮煤设施(封闭式贮煤设施、半封闭式贮煤设施、露天煤场配置挡风抑尘网或露天煤场等)带式输送机型式(封闭式、露天式、半封闭式或轻型封闭式等)是否设置筛、碎设备除灰渣系统底渣冷却方式(风冷式、水冷式)排渣设备(水浸式刮板捞渣机、风冷式排渣机等)后续输渣方式(直接装车、直接输送、二级机械输送、

40、负压输送、正压输送等)厂内除灰方式(正压气力输送、负压气力输送、机械输送等)厂外输灰方式(汽车运输、带式输送机运输等)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来水类型及水质原水预处理工艺预脱盐工艺(反渗透、蒸馏法等)锅炉补给水处理工艺(离子交换法、电除盐法等)冷却水处理工艺(加稳定剂加酸法、石灰软化法、离子交换法、膜除盐处理法等)热力系统的化学加药(加氨及加肼处理、加氨及加氧处理等)烟气净化系统脱硫工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烟气循环硫化床、旋转喷雾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活性焦半干法烟气脱硫、海水法烟气脱硫等),脱硫剂及其供应、制备脱硝工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脱硝剂除尘器类型及除尘效率其他生产

41、制度、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所在地气象条件自动化控制方式(机炉电集中控制、单元制分别控制等)附录C(资料性附录)生产工艺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C.1 锅炉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煤粉制备、给煤及石子煤运输、清理等环节产生的煤尘;b) 磨煤机、给煤机、给粉机、排粉机、输油泵、送风机、一次风机、密封风机、除尘器、引风机、增压风机等设备运转及锅炉排污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c) 锅炉本体产生的高温及热辐射;d) 锅炉本体、引风机及增压风机后段烟道密封不严,可能逸出的粉煤灰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C.2 汽机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汽轮机、高压加热器、

42、低压加热器、除氧器等设备及蒸汽管道产生的高温及热辐射;b) 汽轮机、给水泵、疏水泵、真空泵等设备及蒸汽管道节流等产生的噪声、振动。C.3 电气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发电机、励磁机、主变及厂用变压器、配电装置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工频电场;b) 发电机、励磁机运转产生的振动、高温及热辐射;c)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可能泄漏的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d) 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噪声,柴油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e) 蓄电池组排氢过程中可能挥发逸出少量的硫酸。C.4 燃料输送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燃煤装卸、堆取、混配、输送、筛分、破碎、取制样、落煤清理等环节

43、产生的煤尘;b) 码头卸煤机械、翻车机、汽车卸车机、堆取料机、推煤机、装载机、带式输送机、滚轴筛、碎煤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c) 燃油接卸、输送等管道密封不严时产生的柴油等。C.5 供排水及水处理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水泵、高速混床、加药泵、污泥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b) 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接卸、贮存、输送、计量、加药过程中产生的盐酸、硫酸、氢氧化钠;c) 氨、肼贮存、加药过程中产生的氨、肼;d) 电解制次氯酸钠及其计量、加药等过程中产生的氯、二氧化氯、氯化氢;e) 凝聚剂、混凝剂等固体药剂人工加药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粉尘;f) 中水处理系统生石灰接卸、贮存、石灰乳配置过程中

44、产生的氧化钙;g) 污水处理系统清理淤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化氢;h) 水、油化验作业中接触的各种化学试剂;i) 凉水塔产生的噪声。C.6 烟气净化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脱硝剂接卸、贮存、输送、制备等过程中逸出的氨或尿素;b) 石灰石(粉)接卸、贮存、制备、输送、加料、清扫过程中产生的石灰石粉尘;c) 石膏贮存、装车、运输、清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粉尘;d) 喷氨格栅、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反应器、绝热分解室等处可能逸出的氨、粉煤灰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e) 脱硫塔、增压风机后段烟道等可能逸出的粉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f) 湿式球磨机、除尘器

45、、稀释风机、氧化风机、增压风机、浆液循环泵、石膏脱水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C.7 除灰渣系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除尘器灰斗放灰、灰库放灰及装车外运、落灰清理等过程产生的粉煤灰尘;b) 炉渣输送至渣仓、炉渣装运、落渣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渣尘,炉渣输送时产生高温;c) 排渣机、碎渣机、空压机、仓泵等产生的噪声、振动。C.8 检维修及附属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a) 电焊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噪声、紫外辐射、高温;b) 打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噪声、手传振动;c) 喷漆作业、油漆防腐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苯、甲苯、

46、二甲苯等;d) 气割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高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紫外辐射等;e) 拆装保温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粉尘、噪声、高温;f) 蓄电池检修、更换时可能接触的硫酸;g) 检修工具运行可能产生的噪声、手传振动;h) 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缺氧等;i) 设备探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电离辐射。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参见表C.1。表C.1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单元岗位工作场所/设备工作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燃料输送系统卸储煤值班员翻车机、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推煤机、煤场等燃料装卸、堆取,煤场管理等煤尘、噪声输煤值班员输煤皮带、皮带电机、碎煤机、滚轴筛、燃料集控室输煤皮带及相应设备巡检、监盘等煤尘、噪声燃料化验员煤场、制样间、煤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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