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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纹绣合作合同ok3w_ads(“s004”);ok3w_ads(“s005”);篇一:纹绣合作协议 江华眉多娇纹绣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江华县眉多娇纹绣有限公司 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利益,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合作条件 有兴趣在店内开展专业纹绣项目,积极为甲方提供工作条件,维护眉多娇纹绣品牌声誉。 二、甲方权责 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设备、人员、产品、后期服务及相关宣传资料。 2、顾客对所做项目正确护理后,如需要后续服务的(如调整形状、补色)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如因技术服务发生纠纷,应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积极消除
2、负面影响。如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不予配合,甲方可单方终止合作。 三、乙方权责 在甲方为顾客实施纹绣操作的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场地等相关工作便利。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且与甲方沟通后无实质性改善的,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合作。 四、合作程序由乙方负责邀约客户,并与客户作前期沟通,沟通无障碍后与甲方衔接到店时间,甲方技术老师到店后进行技术操作。 五、利润分成 单个项目300元以上五五分成(客人自购后期修护产品不计分成内,归甲方所有)。单项收费在300元以下的,甲方为六,乙方为四。 六、产品推广 1、乙方应积极为该项目作项目包装、推广,必要时可印制宣传单、固定广告等,与本店其他项目打捆推介,确
3、保本地客户群知晓。 2、为增加与客户沟通时的说服力,甲方免费为美容院老板或美容师做一个纹绣项目(原则上选则能长久在美容院工作的老板或员工),后期修复产品按成本计费。 七、款项收取 1、甲方老师在跟顾客设计好眉形、唇形,沟通好价格,经顾客满意后,操作前应由甲方老师收取此费用,再实施操作,乙方应予以配合,概不赊欠。 2、如顾客在乙方店内使用刷卡结算,乙方应将甲方分成收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技术老师带回,也可转账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凭证交与甲方老师带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约代表)乙方:(负责人)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纹绣合作协议书
4、纹绣合作协议书 甲方:石家庄贵美人医疗美容医院 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利益,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合作条件 掌握纹绣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眉、唇部、眼线设计及线条排列。对五官,色彩搭配有良好的审美观。诚恳、积极地与甲方合作,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 二、甲方权责 在乙方为顾客实施纹绣操作的过程中,甲方提供场地等相关工作便利。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应与甲方进行沟通协调,以达到乙方满意标准。 三、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提供技术、设备、纹绣用品、后期服务。 2、顾客对所做项目正确护理后,如需要后续服务的(如调整形状、补色)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和顾客发生正
5、面矛盾和言语冲突等,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造成顾客纠纷或退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如因技术服务发生纠纷,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如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不予配合,甲方可单方终止合作。 四、合作程序 由甲方负责邀约客户,并与客户作前期沟通,沟通无障碍后与乙方衔接到店时间,乙方到店后进行技术操作。乙方不得推迟到店时间,若当天不能到店,应及时联系甲方沟通协商,最晚第二天到店,如仍不能到店,将酌情扣除现金100-500元。五、利润分成 1、客人当天消费2000元以上(含2000元) 四六分成,甲方六成,乙方四成 2、客人当天消费 2000元以下
6、五五分成,甲方五成,乙方五成 3、纹绣师当天自主开发项目(项目需扣除假体、针剂等成本费用),按照四六分成,甲方六成,乙方四成 注:乙方需自发自觉的推销后期修护产品,客人自购后期修护产品不计分成内,归甲方所有。 六、款项收取 1、纹绣价目单由甲方来制定,乙方为顾客设计好眉形、唇形,或眼线,沟通好价格,经顾客满意后,操作前应由甲方开据收费单据,再实施操作。 2、甲方按月结算纹绣师利润分成,每月15日结算上个月的 利润分成。(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有财务出据的收费单据) 七、终止条款 1、甲方应按时发放乙方利润分成,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推销纹绣后期修护产品。 3、乙方不得私留顾客联系方式、对比照
7、片,不得私自联系顾客进行技术操作。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合同到期后,双方权责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改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合伙经营协议书 2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身份证:身份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第二联系人: 第二联系人: 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和市场上纹绣技术需求的部分空
8、白,共同经营一家 专业纹绣店,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共创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及经营地 合伙专业纹绣店的名称为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业纹绣店经营的项目:技术服务 范围:服务顾客,培训学员及加盟合作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缴付期限 甲方出资人民币 大写; 乙方出资人民币 大写 :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利润、工资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占合伙总利润%,乙方占合伙总利润 %。 2、各合伙人按月
9、领取生活费,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每月进行分享,其余均为雇佣关系。甲乙双方在技术服务上实行多劳多得的方式,与其他技术人员一样取20%的提成点按月发放工资。(从2012年12-2013年3月合伙经营所得利润为平均分配,多劳多得利润分配方式从2013年4月起) 3、亏损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亏损或债务产生,将先从合伙财产中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时,将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4、特殊利润分配,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任意方在技术服务外以本合伙经营店取得的技术培训费可额外提取 %利润,剩余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六条 合伙人事务的分担与执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任命 方为 专业纹绣店店长,担负起店内各大、小事务的管
10、理与执行, 方有责任起拟、制订及完善店内各项制度,甲乙有相互监督权和辅助责任。 重大事项的发起与决策,合伙人双方都有表决权需共同商讨,当商讨结果不一致时进行投票决定。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本店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另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
11、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力争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人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他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12、。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合伙人亨有合伙复兴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
13、、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销;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店解散后15日内进行清
14、算。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各自所占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可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其
15、他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现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提交致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的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总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手印:手印: 2012月 日 2012月 日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