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3620379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41.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油品经销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油品经销管理制度油品经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油品经销业务行为, 树立公司信誉,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产品销售管理目标是制度系列化、行为规范化,传递程序化,履约全面化,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一体化。 第三条 健全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和创新营销理念,丰富营销手段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高。 第四条 油品经销的主要对象是轻烃、液化石油气等。油品经销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二次装置需用原料油的采购供应;二是搞好产品的经营销售;三是生产装置需用化工三剂的采购供应。油品经销工作既要保证生产装置吃饱开足又要及时疏通后路不影响加工,确保公司既定目标的实施。

2、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油品经销工作由供销部负责, 供销部采购、销售人员为油品经销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 供销部负责经销战略制定,经营销售基础管理工作,目标市场选择、市场网络体系完善以及价格策略拟定,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供销部付诸实施。 第七条 成立价格决策小组。价格决策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供销部长、财务部长组成。根据成本及市场情况,制定产品销售价格。 第八条 供销公司要建立健全并着重落实销售计划、结算统计、原料进厂、产品出厂及售后服务和市场调研管理责任制。 第三章 产品销售的计划管理 第九条 每月下旬供销部将计划落实情况总经理经理和财务部,根据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制定出下月产品销

3、售计划,供销部根据运输情况对照销售计划,订出相应的产品出厂计划。 第十条 供销部与生产部紧密联系,及时协调产、销矛盾,保证产品均衡出厂。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应根据公司产品销售流程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 根据生产部生产作业计划,供销部负责购买原料油到达进度,协调好涉外单位关系,负责处理油品运输、到达检验、数量、质量等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凡与用户签订有定期销售合同的要根据合同约定,认真履约,供销部要加强合同管理,做好产品销售具体衔接工作。 第十四条 每月末,财务部编制下月产品销售预算,月初检查产品上月销售情况,并进行及时分析,销售部对库存量大的产品要积极采取措施,拓宽销售渠道,以确保公司生产的顺

4、利进行,每天将前一日产品出厂及销售的进度情况编表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四章 产品销售定价管理 第十五条 产品销售定价原则。 每月初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原油、原料油采购价格计算出产品成本。作为当月产品销量定价基准,再由供销部参照市场需求和行情拟定产品销售价格,报产品价格决策小组确定后实施。 第十六条 产品销售遇价格调整,由供销部填制产品调价确认单,依次报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会签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大客户、一次性订购产品数量大的客户,需对销价予以优惠的,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清合同价款。在约定时间内提货;超过提货期未提部分,若提货时售价低于合同售价,

5、则按合同价执行,若提货时售价高于合同售价,则按提货时销售单价执行直至执行完为止。 第五章 经销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 1、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2、坚持资信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的原则。 第十九条 在经销业务中,除及时结清者外,必须订立合同,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必须做到主要条款齐备,用词明晰准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方法。 第二十一条 签订合同,应当做到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准确无歧义

6、,避免造成重大误解。经办合同时,应当对对方单位进行初步审查、了解,核实对方的资金、信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常规经销合同的签约实行经办、评审、批准三权分开,经办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评审由分管领导、财务部、法律顾问、财务副总联合进行; 批准人由董事长或享有公司转委托授权的人员负责。有利产品销售推价推量的急办事项。可不经过联合评审程序,经办人 在供销公司经理和财务副总批准后,直接订立合同或先订 后补评审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经销合同应努力规避坏账风险, 销售合同价款结算原 则上实行款到发货。 第二十四条 经销合同在签发人批准后, 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第二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 如需变更或解除,

7、 业务部门应立即报公 司主管领导审查符合变更解除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收到对方要求变更、解除的信函、传真、电 子邮件,业务部门应征得合同签发领导和财务副总同意后在 7 天内书面形式答复对方。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询问对方履行情 况,必要时应实地调查合同标的物情况和对方履约能力。如对方确实 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经销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七条 销售合同履行中, 应关注产品出厂的计量数、 质量指标及装运情况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协调、干预并向 领导请示、汇报。 第二十八条 及时准确的收集合同履行中市场信息, 分析研究经销 对策,及时向生产部提供市

8、场信息。 第六章 产品销售结算统计管理 第二十九条 每天上午销售开票员将销售票据传递给运销部统计 员,财务收银员将款项收入情况报销售部统计员和财务开票员平行登 记入账,办理结算。 第三十条 财务开票员和销售统计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要认真 核对车号,单价、发货量等,做到认真、准确,发现有差错、怀疑的 数据,必须经核实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一条 由铁路批量出厂的产品,财务开票员和销售统计员 在第二天拿到出厂票据后,需当天办理结算。特殊情况需推迟结算的 用户,须经分管领导和财务副总批准。 第三十二条 产品销售量登入产品销售台账,应做到数字准确、 字迹清楚,便于能较快、随时地提供产品出厂的有关数据。对于

9、留存 的发票、介绍信、出厂票据等原始单据,要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财务开票员和销售统计员每日办理结算后,应进行账务核对,做到账款准确无误,日清日结。 第三十四条 销售统计员和财务开票员每日要将销售情况编制成 表,按时将报表交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等报表使用者。 第七章 原油、原料油采购和接卸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原油是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料,原油和原料油进厂数 量及其质量是关系到公司效益指标和生产任务的关键,必须确保原油 按计划低损耗进厂。 第三十六条 供销公司原油业务部门要根据原油配置计划,积极 与供油单位、铁路部门等单位联系协调,及时组织原油进厂。 第三十七条 原油到达计量后,要及时核对

10、收、发油的数量,如 发现差量或含水量超标,应及时与原油供应单位联系交涉解决。 第三十八条 原油业务部门人员应经常掌握原油库存和加工量及 加工方案的变化,了解原油计划完成情况及进厂形势,发现矛盾,及 时向主管领导和董事长汇报,提前做好有关方面工作。 第三十九条 采购燃料油、渣油,要在了解装置加工能力和二次 加工技术、经济指标可行的基础上,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采购。 第四十条 做好原油、原料油采购接卸的各种费用、票据的审核 工作,并做好台帐。按月制作“原油、原料油进厂完成情况统计表” 。 第八章 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市场调研 第四十一条 产品销量应签订销售合同,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特别 是在客户信

11、用评估、赊销管理、产品折扣折让管理有制定专门的行为 规范。 第四十二条 运销部要根据产品库存情况和销售计划, 向铁路车站 提出要车计划,随时掌握运输计划执行情况,请车计划应估计充分, 力求准确,避免计划落空。出厂油品装车前,必须验车合格,不合格 的车不能装油。 第四十三条 搞好产品售后服务及市场调研必须坚持“质量第一, 用户第一”的原则,以达到为本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各产品用户满意 的目的。 第四十四条 运销部应尽量为用户提供方便, 对用户在发货、 运输、 结算等方面的合理要求,都要尽快帮助解决。对用户所反映的关于产 品数量、质量方面的问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处置,尽快研究 答复,及时向领导

12、汇报,并把处理结果记录备案。对用户求购产品的 来电来函,要集中登记造册,分类归档。 第四十五条 建立固定的市场信息反馈网, 定期进行用户访问, 推 荐新产品,征求对我公司产品质量、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意见,不断改 进经销工作。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进行市场预测。重大市场动态应及 时向主管领导、财务副总、董事长报告,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第九章 违反制度的责任及处理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落实责任, 对照岗 位职责,实施相应处罚。 1、发生一般过错但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给予批评教育。 2、 发生较大过错且影响较大的当事人负责弥补并挽回损失, 并按 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不能挽回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供销公司管理和业务人员应恪尽职守,遵守职业道 德,热忱开展经营工作、热心服务用户,公正处理经营事务、公平对 待合作伙伴。不得擅自发布经营消息,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扰乱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因违反规定, 造成各类经济纠纷, 由当事人和 责任者自行负责。 第四十九条 由于我方责任引起的经济纠纷,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