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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住所:XXXX第四条 公司在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2、管理人员人员均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有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家居用品、户外用品、汽车用品、工艺品的制造与销售。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为10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
3、名身份证号认缴情况实缴情况资出时间(验资报告出具的时 间)余额缴付期限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张三XX5050货币XXXX货币2016年6月16日2036年6月19日前李四XX5050货币XXXX货币2016年6月16日2036年6月19日前合计100100XXXX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 审议
4、批准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 对发现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 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第十三条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首次股东会会议由拟定的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以由有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第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
5、当于召开十五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汇报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组织实施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6、方案;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11、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2、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诉讼;第六章 公司的法人代表人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原件一式二份,其中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公司全体股东签字:二一六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