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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威派德广场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_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邮政编码:_电话: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商铺使用权出让依据甲方拥有立威派德广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立威派德广场项目负一、二层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二条 商铺的基本情况乙方受让的商铺(以下简称为该商铺)使用权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立威派德广场项目的商铺,具体如下表:楼层编号建筑面积()单价(元)乙方通过本合同所获得的商铺实际使用期限为20年,自商场正式交付之日起算。乙
2、方获得的商铺在使用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新一轮(二十年)商铺使用权的优先受让权,但最终以双方另行订立的合同为准。 第三条 价款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商铺使用权总价款为(大写)_元。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可选择下列第_种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 年 月 日之前交付总款);2、分期付款( 年 月 日之前交清 , 年 月 日之前交剩余款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逾期在三十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全额付清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
3、方按应付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并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全额付清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六条 交付甲方预定在 年 月 日交付使用。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2、因政策或法律法规的改变等政府行为导致商铺使用权无法按期交付,且甲方在发生 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3、因外部经济情势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工程建设原因,甲方可在预定交付日起三个月内 据实予以延期,乙方的商铺实际使用期相应顺延,但超出三个月交付按逾期处理。商铺使用权
4、达到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乙方须按甲方商铺使用权交付通知书上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和甲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逾期办理交付手续的,商铺使用权交付通知书通知的交付截止日视为商铺已交付使用。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除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在六十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次日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交付已缴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六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已缴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
5、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之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缴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八条 商铺使用权的再转让乙方将商铺使用权转让、转租、分租、交换之前有义务通知甲方,第三方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定。乙方擅自将商铺转让、转租、分租、交换给他方经营,对甲方统一管理造成不便或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九条 市场经营管理本合同的签订视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相应的管理规定、同意在商铺使用权交付时与甲方设立的立威派德广场经营管理合同以及类似管理文件并全面按照立威派德广场经营管理合同以及类似管理文件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第十条 安全甲方或乙方设立的市场经营管理机构制
6、定并执行安全管理措施,乙方必须保证严格遵照执行。若甲方或甲方设立的市场管理经营机构查实乙方商铺未执行市场安全管理措施或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自行整改;如果一个年度内,乙方之商铺被查实累计存在安全隐患三起以上的,视为乙方构成违约。第十一条 保险与保证1、 建筑物财产险和公共责任险由甲方统一投保。2、 商铺财产险由乙方自行投保,也可由甲方或商场统一组织投保。具体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及时或未足额投保,发生保险事故,未及时或未足额投保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第十二条 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甲方提供必须的商场管理服务。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保证遵守
7、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甲方应保证所出让的商铺使用权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应依法维护全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乙方应维护市场的整体利益,配合甲方对外招商工作。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市场管理工作。乙方有权对其商铺进行装修,但应服从立威派德广场的整体装修风格和整体形象要求,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商铺使用价不予退还。1) 乙方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
8、公共利益的;2) 乙方拖欠各种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且拖欠累计达60天的;3) 乙方严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4) 乙方的行为依本合同已经构成根本性违约的;5)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第十四条 商铺的交还商铺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继续购买商铺使用权的,或者本合同被解除的,则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将商铺交还甲方。乙方在交还商铺时,乙方应按时将其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全部拆除撤离,但是乙方的拆除撤离行为不得损害商铺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以及相邻商铺的利益,并保持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对乙方不能拆除撤离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赔偿。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1、 自然灾害;2、 政府或有
9、关机构宣布的禁令、法令、紧急状态、管制、戒严或其他劳资纠纷而引起的运输工具停运或其他公共设施的停止或中断;3、 非甲方过错引起的侵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4、 非因甲方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市场内电梯、自动扶梯、消防安全措施、中央空调系统等其他公共设施供应不足;5、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关机构对与市场相关的行政区划、道路名称、市场的门牌号进行变更;6、 国家法律政策改变、市政规划等政府行为,国际贸易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免责情形。双方遇不可抗力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其他 1、 商铺因政府拆迁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拆迁并按照立威派德广场的要求期限撤离。乙方可获得政府给以的相应损失补偿及
10、商铺自行装修部分的补偿(若存在这类补偿)。2、 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由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3、 本合同主体的工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工商变更后的主体承继。4、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在变更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合同项下的通知无法及时传达的责任归于乙方,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视为甲方的所有通知事项都已送达。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