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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可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包扎、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打架斗殴等破坏行为;形式案件;用户集中投诉(三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主要设备设施故障;楼宇主体结构遭受破坏;业主对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总体性评价和建议等。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保安员上报部门主管,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将事件及处理措施口头(电话)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总经理、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3、保安员协助参与事件处理的管理处主任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经过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预测事件发生趋势及应对措施,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性措施。事件处理完毕后,最终将处理上报公司备案。4、对隐瞒不报、漏报。报告不及时、报告不真实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若给业主造成经济等损失,还要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