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资合性有限责任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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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资合性有限责任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浅析资合性、有限责任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 一、 概念解析 公司的人合性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多寡为基础。人合公司的对外信用主要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故任何公司的股东之间通常存在特殊的人生信任或人生依附关系。 而公司的资合性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以公司资本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资合公司的对外信用和债务清偿保障主要取决于公司资本总额及现有财产状况。 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有限责任,是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

2、形式。 其中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性公司,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性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因此本文以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来浅述资合性、有限责任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 二、 具体以合伙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解析 出资人行为能力 从出资人行为能力来看,股份有限公司不要求行为能力,由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人是承担有限责任的,所以股东对其公司的债务仅以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既然是这样,出资人不要求行为能力且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资本承担债务,且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这就可以体现股份有限

3、公司的资合性。 而普通合伙企业要求普通合伙人须有行为能力,这是因为合伙企业是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设立的,而且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不要求合伙人需要有行为能力,就可能会在债务清偿时,发生无法清偿,损害债权人以及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后果,这基于合伙企业特点所设立的规定。 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就知情权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归公司所有,并非股东个人所有,因此,股东个人无权查阅会计账簿,只有公司所设的专门管理人员才可以查阅,既然股东个人无权查阅,则对公司的盈亏以及账目往来并非完全知情,所以对于公司的债务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

4、对债务清偿取决于公司资本总额以及现有财产状况。 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都可以查阅,因为合伙企业是人合公司,这是基于信任而设立的,当产生债务时,所有合伙人都必须以个人全部财产偿还,这样合伙人所承担的风险就会相对更大,因此所有合伙人都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监督企业的运营。 出资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在转让出资时,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作为资合公司,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且资合公司的股东是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在承担债务时,不必考虑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像社会上募集资金,所以无需限制股东的出资的自由转让,其转让出资不会影响股

5、份有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不会给公司造成风险,因为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基于个人信用而设立的。 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出资份额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合伙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对内转让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是人合公司,合伙企业是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因此要成立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之间是有很强的信任关系的,任何一人的随意退出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甚至是灾难,这种很强的人合性决定了某个合伙人的退出都可能引起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对外转让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为转让给的第三人也许对于其他合伙人来说并不具有信任力。 增减资 股份有限公司增减资由股东会特别决议,而合伙企业需要由合伙

6、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是一种将出资、经营、收益与风险融为一体的盈利性组织,具有很强的人合性,正因如此,法律才规定合伙企业的增减资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对合伙企业的全部事项必须全部干预,这才会减少降低作为合伙人承担的风险。 综上所述,以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其公司资本和资产,这是公司承担债务的基本担保,股东职能以货币出资,而不能以信用或劳务出资,这都是与人合性的无限公司截然相反,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资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信用而成立的,强调人合性,当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任何一个合伙人

7、都有义务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三、 资合性、有限责任与人合性、无限责任的区别 1、 2、 信用基础 资合性是以公司资本为信用基础,人合性是以出资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 表现不同 资合性强调资本的作用,并不关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人合性强调出资者1 与公司之间的信赖关系 3、 责任承担 资合性中,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人合性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资合公司是资本担保性质的,一旦破产,以全部注册资本作数,不涉及个人财产,人合公司是个人担保性质的,即以个人的一切财产作为抵押,一旦破产,全部个人财产作数。 4、 5、 出资限制 股份转让 资合公司的股份转让较为容易,原则上不受限制,人合公司的出资转让限制较大,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6、 注册不同 资合公司是法人,人合公司是自然人。 资合公司不得以劳务、财产使用权出资,人合公司可用劳务出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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