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变更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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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

2、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

3、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二、相关表格及自备书式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XXXXXXXXXXXXXXX项 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 称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XXX(万元)XXXX(万元)实收资本XXX(万元)XXXX(万元)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长期 / 年长期 / 年股 东XXX、XXX、XXXXXX、XXX、XXX、XXX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备案事项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4、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5、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XXXX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XXX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XXXX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6、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

7、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XXXX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市区(县、市)路号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額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8、,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实收资本为XXXXX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一次性出资。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由X个股东组成:股东姓名证件号码(身份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9、年XX月XX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10、,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X次,时间为每年的XX月份召开。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

11、以前通知全体股东。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

12、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13、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X

14、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

15、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

16、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XXXX担任, 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月XX日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召开时间:XXXX年X月XX日地点:公司办公室主持人:XXX会议性质:临时应到会股东人数:X人实际到会股东人数:X人到会股东率:100会议召集人:XXX(召集方式:电话)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通知全体股东。会议内容:依照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了股东全体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一、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二、通过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以上内容经全体股东协商予以一致通过,决议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责成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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