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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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案例 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济法教材中的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职校教材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章节,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具有较强实用性的一段内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总是与所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相关,因此本章内容并不是孤立的,教师在介绍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时应与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结合讲解,以增强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增强本课内容的实用性。 二、 授课过程 请同学们说一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和“消费行为”的范畴是什么?然后请大家谈谈在日常生活中都遇到过哪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事件? 课代表周星首先说:“我家买过一个小电扇

2、,上面有长城标志,但没用到一个月就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很快就坏了,肯定是假的。” 蒋蓓薇立刻说:“那是假冒商标,欺骗消费者的。” 秦贵州说:“即使是真的,这样的质量也是对消费者很不负责任的,万一造成人身伤害怎么办?” 我说:“看来大家都很有维权意识,都是有知识的消费者。那么,大家就下面这个案例运用我们所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和其他相关的经济法知识做个分析,各小组写出分析结果。” 案例: “居民付东海在北极商场购得一台菊花牌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作出明确说明,这是厂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应向厂家索赔,商场概不负责。”

3、 老师就此案例首先提出第一个问题:该产品存在什么问题?违反了什么法律制度?请各小组讨论。 各个小组在经过热烈讨论之后,由组长提交了一份讨论结果: 小组:1、商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作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付东海误解并购买,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该产品存在产品名称与实际性能不符的问题。名为“多功能食品加工机”,但实际上只有一种功能,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与产品名称表明的质量状况完全不符合,违反了产品质量法。 小组的讨论结果与小组基本相似,但小组的讨论结果对其有补充之处,他们认为该商场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4、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付东海依法享有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老师认为以上内容大家分析的都不错,那么谁该对这个产品负责呢?这次同学们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商场、生产厂家都应对该产品负责,应由商场首先按照消费者付东海的要求给予退货,然后商场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损失。 候培培同学指出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不符合以产品

5、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大家争相发言,丝毫不见平时上理论课时的沉闷无语。 此时我趁热打铁,及时提出本案例的第三个问题: 居民付东海有什么权利? 这次同学们首先想到的是赔偿问题,陈向国同学说:“付东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享有要求商场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供货者追偿。” 我说:“消费者要求赔

6、偿是购买之后的行为,在购买之前首先还具有什么样的权利?“ 苏先同学说:“购买之前首先要了解产品,消费者享有对产品的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付东海享有知晓菊花牌“多功能食品加工机”的用途、性能等真实情况的权利,依此自主作出选择购买。由于商场提供虚假产品信息,并且未对产品性能作出明确说明,使消费者因为误解而购买,因此经商场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的上述权利。 同学们对案例的分析是比较全面而合理的,说明能够学以致用。请大家课后对以下案例同样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加以分析,写出书面结果: 公司职员周鹏在飞驰汽车商行买了一辆家用小汽车,他在买车前后获得的汽车资料都显示车内有八个喇叭,购车后发现后门

7、上的四个喇叭不响。维修工检查后发现后四只喇叭只有装饰网,内部没有喇叭。向厂家反映后,厂家称该款汽车本来就是如此。消费者周鹏要求得到与宣传质量相符合的汽车,或者退车、赔偿。企业给予的回复是:沟通多次但周鹏坚持自己的观点,将继续协商处理,但具体解决的时间无法确定。周鹏对企业的回复不满意,要求厂家针对喇叭一事给出说法。 三、 案例分析 1、本课选取了一项具有一定综合性的案例,既突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用,又融合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分析应用,对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帮助,使得经济法的课堂教学更加灵活和实用。 2、选取的案例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易引起关注和学习热情,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思路,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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