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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爆破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由矿办公室统一办理。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参加有关劳动和职业培训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0 和继续再教育,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审通过,方可继续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