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定置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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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定置管理规定十堰市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现场定置 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47SCQB64-02-13 /0 一、 目的 规范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的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 二、 范围 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生产场所、车间、厂房区域。 三、 责任 3.1生产装备部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现场、分厂区域的工作环境标准的制定;检查和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3.2 仓储物流室负责库房内区域划分并定置、定责与标识。 3.3各部门负责相关生产现场、分厂区域的工作环境管理和维持。 四、 培训及资格 各部门负责人及生产分厂、生产装备部等现场管理人员均接受本程序的培训。 五、 程序描述 5.

2、1划分工作环境区域 5.1.1生产装备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5.2工作区域的行为准则及管理标准按生产现场5S管理制度来执行。 5.2.1生产装备部召集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组成5S检查小组。每月一次对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现场、车间厂房等工作环境区域按公司工作环境区域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5S检查表中。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措施或改善对策,并于下次进行5s检查时对其执行的纠正措施或改善对策的效果进行确认、验

3、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5.2.2检查结果每月在生产会上通报。 5.3实施工作环境 5.3.1通道的环境要求 5.3.1.1通道标识要求 a) 通道线采用黄色油漆或者黄色胶带; b) 车行道宽度大于等于1.8m,人行道宽度大于等于0.8m; c) 车行道标志线宽度150mm或80mm,人行道标志线宽度80mm; d) 暂存放区、待检验区、合格区中通道宽度以不影响工位器具进出为准,标志线宽度80mm; e) 通道与通道的交叉口如采用圆弧连接,连接直径为60mm。 5.3.1.2 通道的其他要求 a) 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b) 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 第 1 页 共 5 页 十堰市

4、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现场定置 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47SCQB64-02-13 /0 c) 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任何时候不可堵塞。 5.3.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5.3.2.1定时清扫工作场所/车间/厂房的地面、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5.3.2.2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5.3.2.3产品或采购件应置于工位器具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5.3.2.4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生产人员的视野。 5.3.2.5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产品或采购件,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

5、的物品。 5.3.2.6 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磕碰伤。 5.3.2.7工位器具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志线。 5.3.2.8成品区的成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做好防锈、防霉、防腐蚀、防变形处理。 5.3.2.9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方能进入生产现场,生产现场内严禁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5.3.2.10 生产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不可放置私人物品。 5.3.2.11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5.3.2.12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

6、现场。 5.3.3 工作区域的标识要求 5.3.3.1区域划分的规定: a) 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或用标识牌标识。 b) 不合格区或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或用标识牌标识。 c) 作业区域,待检验区域,暂存放区域,放置区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或用标识牌标识。 5.3.3.2区域定义 a) 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b) 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的产品、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的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d) 待检验区:

7、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e) 暂存放区:指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第 2 页 共 5 页 十堰市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现场定置 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47SCQB64-02-13 /0 f) 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g) 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5.3.3.3区域定置规定 a) 对于放置产品周转使用或成品发

8、放使用的工位器具使用黄色定置框或在四个角上使用直角黄色定置标识对其进行定置; b) 对于可移动的工作台使用黄色定置线;一般黄色定置线宽度为80mm,使用四个直角定置的定置线长度为250mm; c) 对于区域内固定的物品堆放区,采用黄色定置线; d) 对于临时未确定的定置线,采用黄色粘胶带定置,定置线宽度为60mm; e) 对于放置废品使用的工位器具使用红色定置线; f) 对于消防设施,采用红色定置线,要求消防设施前100cm禁止堆放物品。 5.3.4机器设备的环境要求 5.3.4.1每一台设备都需保养,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识。 5.3.4.2生产现场、各车间的设备摆放须整齐、干净。

9、5.3.4.3不可有短期内不使用的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各车间,如有则需以“待修理”或“计划停机”等标牌进行标识。 5.3.5材料、物品及料架的环境要求 5.3.5.1材料、物品摆放须整齐,并以标牌作明确标识。 5.3.5.2材料、物品须有专门的放置区。 5.3.5.3料架须摆放整齐,并且牢固。 5.3.6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5.3.5.1须有管理责任者标识。 5.3.5.2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5.3.5.3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储存平面图标识,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有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5.3.5.4仓库、储存室所存放

10、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5.3.5.5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识,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防火、消防保护措施。 5.3.7工装、模具、仪器、零件、劳保用品的环境要求 5.3.7.1工装、模具、仪器、零件、劳保用品等储存、保管须予以定位放置,并以标签或标识牌予以明确第 3 页 共 5 页 十堰市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现场定置 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47SCQB64-02-13 /0 标识,工具箱需时常进行整理。 5.3.8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及文件/资料管理的环境要求 5.3.8.1图纸、作业指

11、导书、作业标准书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5.3.8.2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书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的标识。 5.3.8.3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使用方便。 5.3.8.4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书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使用方便。 5.3.8.5个人资料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5.3.9厂房设施卫生区域的环境要求 5.3.9.1厂房设施卫生区域须安排人员定期清扫与整理。 5.3.9.2厂房设施卫生区域须定期使用“5s检查表”进行点检。 5.4工作环境实施 5.4.1每班上班生产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

12、地面、工作台内外、机器设备内外、原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工作,并与生产过程中随时保持其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下班时须做好交接班记录。 5.4.2各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及其它生产废料必须放置于废料箱中或指定地点,具体作业由相关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或贯标要求进行作业。 5.4.3采购件、在制品、成品、包装材料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以标签或标识牌予以明确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 5.4.4除当班生产所需的推车外,其他工序的推车进货、厂内流通工位器具必须分类停放于存放区内,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5.5与工作环境管理有关的质量记录的保存与管理,由相关部门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13、六. 记录 记录编号 47C-405-1 记录名称 5S检查表 保存时间 两年 保存地点 生产装备部 七、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装备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自二O一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本管理制度发布实施之日起,公司相关文件与本制度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 八、签字表 第 4 页 共 5 页 十堰市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生产现场定置 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47SCQB64-02-13 /0 审核/日期 相关部门会签 批准/日期 日期 版本号 I/0 部门 会签人 一分厂 三分厂 质量体系文件更改记录表 序号 更改标记 更改时间 更改内容摘要 更改人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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