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658376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7.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 导读: 虽然劳动合同到期可自然终止,但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却做了一些特别规定,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即便到期也不能终止,而必须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再终止。这就是所谓的“顺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顺延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深圳劳动律师为你解答。 第一,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1、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

2、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4、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 第二,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应顺延的劳动合同须承担何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