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录音系统运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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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网调度录音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电网调度录音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满足供电有限公司电力调度及安全生产的需要,使重要的调度生产联系电话录音能够保存起来,更好地分析电力生产进行的情况,同时对各变电站和供电所调度指令的严格执行进行监督,严肃调度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电网调度录音系统管理的职责分工及其日常运行管理,我司调度人员、变电站运行人员、配电部人员、供电所生产人员、通信维护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应按本规定做好录音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公司调度录音系统均为数字式微机电话实时录音系统。用于对调度、运行、抢修的电话语音记录,具有准确

2、、保密的特点。调度录音系统包括:电脑、应用软件、电缆接线盒。 第四条 调度录音系统管理职责: 1.调度所通信人员负责全公司所有调度录音系统的管理、维护、检测工作; 2.使用单位人员负责变电站调度录音系统日常操作使用及安全运行管理。 第四章 调度录音系统使用及安全管理规定 - 1 - 第五条 使用单位人员只允许在调度录音系统上进行相关记录的录放音记录工作,严禁私自更改录音系统参数、删除文件或进行与录音无关的操作。 第六条 调度录音系统应保证实时连续运行,使用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将录音系统退出录音状态。 第七条 使用单位人员在使用调度录音电话时,严禁涉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第八条 配电部人员和供电所生

3、产人员必须在每天8:30前查看录音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调度录音系统不能正确录音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于9:00前报至调度所,查看内容如下: 1.提起录音电话话柄,查看录音系统是否录音; 2.进入系统内录音查听界面,查看录音系统放音是否正常。 第九条 变电部人员应把录音系统列入110kV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巡视范围,应把录音系统列入巡检站交接班查看内容,巡视查看内容如上,发现调度录音系统不能正确录音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调度所; 第十条 录音系统电源中断后,使用单位人员应在电源恢复后立即重启录音系统;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人员应拒绝其它无关人员在调度录音系统上进行任何操作。 第十二条 调度录音系

4、统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位置放置,严禁搬动,如因生产工作原因需搬动位置,应经 - 2 - 配电部主任或供电所所长、调度通信人员批准才可。 第十三条 调度录音系统实行严格的用户管理,用户名称的增加及相应权限设置均仅由通信人员操作,如需对录音重放或监听需办理手续,必须经所辖部门领导批准后操作,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配电部和供电所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录音系统日常相关维护操作和机箱钥匙的保管,建立设备责任制。 第十五条 调度录音系统应配备,其容量要保证不间断供电8小时以上。 第十六条 调度录音系统配置的显示器和音箱为放音专用,严禁挪为他用。 第十七条 调度录音系统内的录音文件数据保存时间为六个月,六

5、个月以前的录音文件数据将选折性删除。 第五章 调度录音系统维护及运行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本部调度录音系统应每日检测一次;变电站和供电所调度录音设备应每月巡检一次。 第十九条 因调度录音系统时间与调度系统时间存在误差,建立系统对时制度,原则上每两日将录音系统时间与调度时间校准。 第二十条 系统维护人员应对录音系统的以下技术功能进行检查: 线路的不录音方式、录音方式、录音备份方式是否均工作正常; - 3 - 录音音量能够正常自动、手动调节; 录音方式压控、声控方式工作正常; 最小录音时间应小于10秒,最大录音时间为30分钟; 磁盘存储容量是否超过80,过期录音信息应及时删除。 第二十一条 调度录音系统的故障的处理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无 调度通道人员处理故障 结束 查通道 正常 查录音系统软件并处理故障是否有录音信有 录音设备定期 检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调度所负责解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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