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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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劳动纪律管理规定QG/SHCZ 05101-2008 (A/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沧州分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3 术语和定义3.1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产过程中,以及与劳动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本规定所涉及的劳动纪律专指考勤纪律和员工上岗期间应当遵守的符合所在岗位工作要求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则。3.2 考勤纪律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

2、、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3.3 迟到员工到达工作岗位的时间迟于规定的到岗时间。3.4 早退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早于规定的离岗时间。3.5 脱岗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4 职责和权限4.1 企业管理部是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本标准,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执行本标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劳动纪律检查员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4.2 总值班人员应按值班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巡检并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4.3 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应分别对总值班人员、各单位员工的出勤/请假制度、员工进出厂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与考核。4.4 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劳动

3、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劳动纪律的日常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本单位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日常管理5.1.1 各单位党政领导应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遵章守纪教育,做到劳动纪律常抓不懈。要逐级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5.1.2 各单位对新来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并保存记录。5.1.3 各单位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时应把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并在晋升、评选先进时作为评价员工日常表现的依据。5.1.4 各单位须建立员工离岗登记表对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本岗位的事件给予登记。正常办公地点在南北办公楼以及生产区以外的各单位应按照企

4、业管理部统一的模板建立员工到岗签到表,实行上、下午上班签到制;生产车间应按照企业管理部统一的模板建立和填写值班日记,实行员工到岗签到制,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频次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值班日记。5.1.5 员工应当按照厂部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如果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必须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办理请假手续。5.1.6 员工出入厂区必须遵守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5.1.7 正常生产过程中生产操作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本岗位的工作区域,确实有紧急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班长、值班人员签字同意。5.1.8 对违纪员工要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各单位对违纪员工扣发月奖的力度应保持和厂部一致的政策

5、。对厂部查处的违纪员工在厂部扣发奖金的基础上,不得另外加大处罚力度,否则处罚单位主要领导。5.1.9 员工在上班途中由于不可抗拒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岗,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可以不按迟到处理。5.2 作息时间5.2.1 正常班人员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要求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到达岗位,到点即开始正常工作;下午下班前10分钟整理办公室内务和清扫卫生。5.2.2 五班三倒人员:白班 08:3017:00 中班 17:0001:00 夜班 01:0008:30 四班二倒人员:白班 08:3019:30 夜班 19:3008:30要求在上班时间之前半小时必须到达岗位,

6、开始预检查,在上班前10分钟召开交接班会。交班班组在接班班组接班后,召开班后会,正点下班前不得离开岗位。四班两倒班组在生产正常情况下,夜间轮换休息时间为:22点到次日早晨6点,休息人数不能超过在岗人数的50%。任何时候休息室不得锁、销门,不得脱掉衣服休息,任何人不得连续休息超过4小时。5.3 岗位要求员工在岗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事情。5.3.1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上岗后在岗吃饭(倒班人员正常吃饭除外)、看非厂部订阅的杂志、报纸、查看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带小孩上班、自行车未定点存放、收视/收听娱乐节目(夜间单位值班人员除外)。5.3.2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睡岗(含超出

7、规定人数休息、在岗位躺下休息)、脱岗(包括请假无手续、倒班人员离岗吃饭、值班人员离厂吃饭)、查看股票、上班干私活(洗衣服、理发、烫发、洗澡、修理自行车等)、包庇违纪、接受检查时说谎话、遮挡办公室或工作间看窗且无故销门、操作室夜间关灯、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巡检、在岗位上不按规定着装以及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影响企业形象的行为。5.3.3 严重违纪包括:在禁烟区吸烟、不配合检查(包括检查时长时间不开门和无理取闹行为)、利用计算机玩游戏、赌博、玩扑克、下棋、打麻将、喝酒、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违纪后利用各种关系托人说情、电话恐吓或谩骂检查人员等。6 检查与考核6.1 生产车间党政主要领导除正常值班外,每

8、月至少对夜班劳动纪律进行一次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劳动纪律检查台帐上。车间值班人员必须参加班组的交接班,在凌晨2:006:00之间检查内、外操室至少一次,在劳动纪律检查台帐上签字。6.2 其他各单位领导班子每周至少对本单位员工在岗期间的劳动纪律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劳动纪律检查台帐上。6.3 生产车间应严格控制员工因任何理由在工作期间外出,企业管理部不定期对每个单位的员工离岗登记表进行检查并通报。6.4 企业管理部劳动纪律检查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抽查,每天至少对每个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进行一次检查,并且在2:006:00时间段内抽查13个班组的劳动纪律情况。每周至少抽查五个上正常班单

9、位的劳动纪律。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劳动纪律检查员将当场开具员工违纪通知单,由当班班长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所在单位。6.5 企业管理部劳动纪律检查员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劳动纪律检查台帐,抽查各单位对劳动纪律的检查情况并予以通报。6.6 企业管理部领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劳动纪律检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参加。6.7 对违纪员工的考核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和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6.8 如果违纪人员对违纪判定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员工劳动纪律申诉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于两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企业管理部提出申诉(受理电话:3551988、3552403),过期不予受理。企业管理部应认真核实后

10、,并于接到员工申诉后三日内给予答复。6.9 按照各单位实际在册人数(按照每月第一天人数计算)考核单位月度违纪情况,并把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具体如下:序号单位人数,(X)违纪指标,人次/月备 注1X101210X302330X503450X10045X10057 形成的文件与记录7.1 劳动纪律检查台帐 QG/SHCZ B05.101-017.2 员工到岗签到表 QG/SHCZ B05.101-027.3 员工离岗登记表 QG/SHCZ B05.101-037.4 员工劳动纪律申诉登记表 QG/SHCZ B05.101-057.5 员工违纪通知单 QG/SHCZ B05.101-068 附则8.1 本标准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沧州分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起草。本标准首次起草人:李营生本标准为第二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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