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废物处理处置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受托方(乙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汉寿县新兴五金电镀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物连同包装物必须得到恰当的处置。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汉寿县新兴五金电镀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废物处置价格、内容、标准和方式序号废物名称废物编号单价(元/公斤)现场包装技术要求1铬泥HW21甲方向乙方支付处理费2元/kg袋装合计第二条、甲方合同义务:(一)合同中列出的废物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合
2、同期内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二)废物的包装、贮存及标识必须符合乙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制定的相应的技术要求。(三)应将待处理的废物集中摆放,并负责装车,包括提供装车工具、卡板等。(四)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废物(液)应按照工业废物(液)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的要求贴上标签。(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1、品种未列入本合同(尤其不得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氰联苯以及氰化钾等剧毒物质);2、标识不规范或者错误、包装破损或者密封不严、污泥含水率85%(或游离水滴出);3、两类及以上危险废物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装;4、其他违
3、反危险废物包装、运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第三条、乙方合同义务:(一)必须保证所持有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二)根据各类废物的特性制订运输、贮存、处置方案,保证处置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制订相关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如因各类废物在乙方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的,由乙方向环保行政部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环境的二次污染发生在甲方园区内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三)自备运输车辆,甲方废物积存量达到10吨以上时,并得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收取危险废物。(四)乙方收运时,工作人员应在甲方厂区
4、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五)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园区作业过程中发生偷盗等违法行为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四条、交接废物有关责任(一)甲、乙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项内容,一种废物一种重量,单位精确到公斤。甲、乙双方对各自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妥善保管联单。(二)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园区作业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三)运输之前甲方废物的包装必须得到乙方认可,如不符合乙方所列分类、包装标准,乙方有权拒运。(四)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作业过程中因非甲方
5、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废物的计重工业废物(液)的计重应按下列方式(一)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称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二)用乙方地磅免费称重;(三)若工业废物(液)不宜采用地磅称重,则按照方式计重。按上述方式过磅称重完毕后,由甲方相关负责人与乙方相关负责人在电子磅计量单上共同签字确认。第六条、合同的结算(一)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价格表”上列明的各种工业废物(液)实际数量,并按照合同的结算标准核算。(二)结算时间:经双方对账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财务发票并提供甲方;甲方收到财务发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
6、方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支付款项,并将转账单传真给乙方确认。1、乙方收款单位名称:常德聚生源环保有限公司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名称:常德市农行火车站支行3、乙方收款银行账号:第七条、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它方面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二)合同双方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三)甲方所交付的危险废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对已经收运进入乙方仓库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商议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
7、理;或者将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转交于第三方处理或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若为爆炸性、放射性废物,乙方有权将该批废物返还给甲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处理工艺研究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四)若甲方违反合同第二条“甲方合同义务”之任何一项或者第五条的,如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仍不予以改正,乙方有权延缓、中止直至取消本合同,并上报甲方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逾期支付处
8、理处置费、运输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5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六)乙方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收取危险废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八条、合同的免责在合同存续期内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并得到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依据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其他事宜(一)乙方应对甲方工业废物(液)所拥有的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三)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持 2 份,乙方持 1 份,另 1 份交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方可生效。(五)合同签订日期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六)未尽及修正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收运联系人: 收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