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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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 (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承包人(全称):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一期工程9#楼及挡土墙工程变更部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一期工程9#楼及挡土墙变更部分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5.工程内容: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一期工程9#楼及挡土墙变更

2、部分工程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另行招标项目除外)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 10 月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12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柒仟元整 ( 717.7 万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东宁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3、:(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部分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甲级;联系电话:

5、18653802219 ;电子信箱:rxzx1992;通信地址: 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59-4号 。1.1.2.5 设计人:名 称: 泰安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甲级 ;联系电话: 0538-8227787;电子信箱:tajzsjy ;通信地址:东岳大街38号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 永久占地包括:小区内绿地和道路及地面停车场等。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

6、共用场地等。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以技术规范中各有关部分节所列标准、规范为准。技术规范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通用标准、规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4.3发包

7、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以技术规范的要求为准。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签订合同7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1份,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结构、建施、水、电、暖等。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每月25日前/每月28日前/其他以技术规范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

8、进度统计报表的日报/3份放工月报,月报内容细化至每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其它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签发之日起)在 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施工现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发包人

9、指定的接收人为: 工程组、财审组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59-4号或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泰安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场监理人员。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担相应费用。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方应对场内外施工环境及道路等状况进行充分勘察,在施工过程中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

10、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

11、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据实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无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任群 ;身份证号:370902197104051214;职 务: ;联系电话: 6995561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工程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2.4 施工现场、

12、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场三通一平费用施工单位按清单描述进行报价。发包人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类别、取费单价,按实际计量收费(包括线损及设备损耗费),取费单价以当地实际价格为准,均由承包人自由承担,考虑在报价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施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13、等,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物业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六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多个承包人共同使用,费用共同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14、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无;(4)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二十八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月报,月报细化至每周;(5)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6)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

15、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8)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是:以技术规范中所列内容为准,并达到发包人代表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噪音、粉尘及弃土石方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0)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本合同通用条款及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13)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

16、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1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5)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公众的便利。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1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履行的职责:所派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否则一经查实,发包

17、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撤换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张东宁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职责: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产品。权限: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2、组建项目管理班子;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得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

18、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5%的处罚,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为原项目经理,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5%的处罚,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

19、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5%的处罚,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经发包人代表批准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承包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甲方同意本次招标清单内所有内容不允许分包。主体结

20、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地基基础、主体、屋面、防水、给排水、电、暖等及构成该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设备的安装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未经甲方同意本次招标清单内所有内容不允许分包。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环境保护、信息传递、组织协调等。关于监理

21、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徐如宾;职 务: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37004465;联系电话: 18653802219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合同及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等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5

22、.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自理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符合国家要求。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预付,执行付款方式。7.

23、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4、。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

25、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执行通用规范。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所购工程物资、材料的运输事宜(运费、方式、路径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且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8 施工设

26、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根据工程需要。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工程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凡施工做法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或子项,套用此综合单价。在工

27、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综合单价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执行GB 50500-2008计价规范,2003年度山东省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按照工程相应类别,人工工日单价必须严格执行泰建造管【2013】3号文,单价执行2011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材料单价执行投标书中相应单价)单价,以套用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规定取费程序计算工程价款的90计取。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

28、备的明细:无。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执行GB 50500-2008计价规范。施工期间主要材料(1、商品砼、水泥、钢筋;2、安装工程主要材料: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主要材料。)发生波动时,波动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

29、超出10%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参照当期的工程所在地造价办发布的材料信息价。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所有风险内容和范围都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无。12.2.2 预付款担保无。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参照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进行计量。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

30、.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该项工程施工完毕,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5%,余款作为缺陷责任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甲方按重点工程资金支付程序支付。为保证发包人所拨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上述款项均拨付

31、至发包人为承包人指定的共管银行账户,发包人对该账户拥有监督、管理、授权等权限。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要求进行。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参照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进行提报。(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程序进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程序进行

3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 2、总价合同支付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泰安市重点工程资金支付程序进行。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要

33、求承包人移交工程之日起15天内移交,工程移交前的工程照管费、成品保护费、保管费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图纸范围内(另行招标项目除外)施工项目。(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由发包人指定。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

34、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

35、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泰安市重点建设工程程序进行。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五年。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审计定案值的5%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审计定案值的5%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

36、他扣留方式: 工程审计定案后按审计定案值的5%一次性扣留。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计息。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地基基础、主体工程按设计规定年限;屋面、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水防漏及外墙保温5年;水电设备2年;暖冷两年供期;装修装饰两年。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

37、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

38、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不按约定清场、不给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等其他事项。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合同价款2%-5%的罚款,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缺陷责期并相应延长,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刑事责任。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免费。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

39、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以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一切险

40、和第三方责任险。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 工伤险 。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 工伤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情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如不按要求办理,损失自行承担。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双方要通过监理人相互通知并获得同意,但工伤保险变更除外(强制投保)。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41、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 向 本合同订立地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 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至少达到施工开始前的标准。 21.2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承包人及配套工程的协调施工;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21.3承

42、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刁难发包人或因其他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报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21.4 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社会关系。21.5如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等影响稳定的现象,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金额两倍或两倍以上罚金。21.6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图纸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及答疑为准),投标单位如有漏项甩项少算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除所发生变更外,不允许在实际施工中调整。21.7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发包人有权监督检查每月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资金流向,如出现承包人未专款专

43、用情形,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21.8承包人应按国家安全及质量标准施工,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2110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或承包人被举报)承包人有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发包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对承包人的财务情况进行查证,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承包人不予配合的视为查证属实。对于查证属实的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报相关部门按照泰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予以处罚。21.11所有材料在进场前承包人须先向发包人提交样品,经发包人确认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两次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产品

44、,甲方保留另行招标采购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21.12无论何种原因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1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工程管理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处罚。发包人对该制度拥有解释权和修改权。四、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 (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指挥部) 承包人(全称):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一期工程9#楼及挡土墙工程变更部分工程施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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