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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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员工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企业是指中山市港口镇佳丰塑胶制品厂;员工是指中山市港口镇佳丰塑胶制品厂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4条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第5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

2、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6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9条 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

3、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4

4、条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5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5、,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而使之受到伤害者;(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6)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劳动教养的;(10)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9)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6、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第18条:本企业按第17条终止聘用关系的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生活或医疗补助费。 第19条 企业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20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企业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7、 非企业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企业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

8、、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6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

9、休息休假 第32条 企业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

10、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1、;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5)探亲假: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

12、为24个月。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企业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

13、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

14、,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

15、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企业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法院判

16、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企业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企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企业努力

1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企业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企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

18、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

19、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通知;(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

20、、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12)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

21、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

22、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

23、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企业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24、。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7)浪费企业财物或公物私用的;(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

25、门的;(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13)在禁烟区吸烟的;(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5)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企业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

26、的;(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5)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

27、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8、 第72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29、、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企业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30、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企业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

31、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企业饭卡用餐,非本企业员工,非经企业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企业食堂用餐。 第9

32、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 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 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

33、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 0 年 月 日生效下面是赠送的范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3党风建设心得体会范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

34、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

35、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公安局一名普通民警,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

36、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3、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

37、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民警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

38、普通民警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公安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一年比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

39、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3、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4、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

40、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

41、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事业全局,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我们应自觉自愿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形象,各负其责,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

42、、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与基层党组织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自觉抵制腐败,做到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的表率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败是额外负担”“我们小民警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确保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我作为公安局的一名普通民警

43、,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民警。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

44、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全面讲话,此次讲话可以说拉开了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新的篇章。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20XX年XX月XX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从这些讲话来看,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地兴旺发达,领导中国人民和政府

45、一步一步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实现小康,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始终坚定不移,特别是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始终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一、反腐倡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就是要促进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廉政,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谋幸福;就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腐败分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诸多利益和政治文化权益。只有抓好这项工作,才能永葆我党的先进性和国家政权的人民性。然而,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组织管党不得力,一些党员

46、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强。二是当前经济类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如200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623起。三是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四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五是领导干部与配偶子女串通进行腐败活动相当突出。六是作案手段隐藏性加强。七是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还不完善。从以上种种现象来看,当前反腐倡廉的斗争还非常艰巨,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这场斗争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也直接关系到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与勇气。因此,为了真正打好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这一生死战役,必须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倡廉的形势,认真审视反腐倡廉的形势。所以,当前必须要做到的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充分发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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