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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人合伙协议书范本篇一:四人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姓名身份证 丙方姓名身份证 丁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简介本合伙项目为花木苗圃供应销售包括各种花草、树木收购、培植、销售。 二、项目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合伙期限为10年2011 年12 月至 2012年12月止。到期后四方协商第二阶段项目规划及合作方式。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资人民币9万元整作为项目启动及花木购买的费用。全部项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建帐并由其他3方签字。2
2、、甲方作为项目的技术顾问不出资人民币。 3、乙丙丁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并建立专用账户。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因项目所产生的盈余按照甲乙丙丁每方 25%分配。 2、债务承担因项目产生的亏损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负担甲方不负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确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前3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一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3、。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七、合伙的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协议终止后按第四项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进行清算。 八、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
4、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合伙人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丁方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篇二:四人合伙协议书 四人合伙协议书 一、企业合伙人协议、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兹有_、_、_、_ 等人,为经营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 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
5、之时发生,至_年_月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
6、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
7、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8、。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日至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
9、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
10、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月_日开始,至同年_月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 缔约日期:_年_月_日篇三:四人合伙协议书
11、四人合伙协议书 甲: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丁: 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诚信、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此合伙协议。 第二章 合伙经营的项目和范围 1:合伙公司名称: 2:合伙公司地址: 3: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出资额、比例、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出资情况如下: 2:合伙人甲: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伍万元整(¥50000)占总出资比列25%;已出资,未交
12、款项于2015年月日前交清。 3:合伙人乙: 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伍万元整(¥50000)占总出资比列25%;已出资,未交款项于2015年月日前交清。 4:合伙人丙: 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伍万元整(¥50000)占总出资比列25%;已出资,未交款项于2015年月日前交清。 5:合伙人丁: 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伍万元整(¥50000)占总出资比列25%;已出资,未交款项于2015年月日前交清。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之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章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半年的税收后利润(亏损)为依据,按出资比列分配
13、(出资比列为:甲、乙、丙、丁四人各占25%)。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出资比列为:甲、乙、丙、丁四人各占25%)。 第五章 合伙期限 本协议签订合伙期限为: 年,自2015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满之后若要继续合伙,经各合伙人协商统一意见后再另行签署协议。 第六章 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协议;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其余合伙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
14、内作出答复。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合伙人以外的人士购买,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和民事责任。 第七章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丙、丁方共同推举 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
15、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3、会计及账册保管: 账目由甲、乙、丙、丁共同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每月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供合伙人查阅,每位合伙人均有权了解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八章 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2、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3、严禁用公司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4、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公司财务,经营状况。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章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