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贴(区级政策)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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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贴(区级政策)项目描述一、区委、区府战略目标:为了继续贯彻“惠民、强基、善政”的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根据区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闵行区民政事业的实际情况,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闵行区民政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闵行将全面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深化“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力度发展社会组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更多的政府财力投入社会保障领域,积极落实富民、惠民、安民的政策举措,努力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

2、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按照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要求,提出五点战略目标:(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发展格局。(二)着力落实社会福利实事项目,努力实现普惠型社会福利目标。(三)着力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着力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五)着力做好公共服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二、项目概况(一)项目的基本情况1、项目背景截止目前,闵行区有城镇重残无业人员1883人,大多数家境贫困,作为困难人群的他们更渴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关爱,他们的基

3、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以及日常养护,是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民生问题之一。因此,建立健全对于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更是政府“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施政理念的具体落实。为了进一步提高闵行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力争在全国残疾人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09】17号)。文件规定了相关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方式、资金管理四个方面的要求。区民政局也设立了相关发展目标:建立覆盖城乡、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完善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分类施保,努力促进缩小收入差距,增进社会公平,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2、项目必要性项目按照应保尽保工作要求,深化分类施保,努力促进缩小收入差距,切实提高我区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水平,改善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3、项目的可行性该项目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意见的通知(闵府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和补贴标准,于2009年1月1日起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由区民政局负责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审批,年内定期预拨该项目区级资金给各街镇,次年一季度按实结

5、算。各街镇救助机构按月足额发放补助金及补贴金,并做好对象的定期复审。(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预期总目标:筑起有分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救助保障体系,在重残无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本区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的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阶段性目标:2015年根据区府办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本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减轻其家庭的生活压力和经济负担,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及时落实重残无业人员区级生活补贴待遇。主要绩效目标:1、应保尽保率:100%,做到符合政策帮困的对象全覆盖;2、足额发放率:100%,做到补助资金足额发放;3、及时

6、发放率:100%,做到补助资金及时发放;4、受助人员满意度:85%;(三)项目总投入1、2015年本项目预算安排:540万元。财政拨款:本级财政安排:270万元;下级财政配套:270万元。2、本项目上年预算额及上年执行额单位:万元2013年2014年总预算数执行数总预算数预计执行数400398.44468464.0279注:2014年预计执行数=截止到11月的实际执行数(423.92万元)+截止到11月的补贴人数(1883人)*补贴标准(213元/月)2013年预算执行率:398.44万元/400万元=99.61%;2014年预计预算执行率:464.0279万元/468万元=99.15%。3、

7、预算构成情况2015年本项目的预算540万元,测算依据:(1)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的人数按每年增长100人左右,2015年预计人数1950人。(2)补贴标准在每年的4月1日起会进行调整,按历年数据增幅约为10.94%,2015年预计调整的补贴标准为:213*(1+10.94%)=236.3元/月(3)2015年安排的预算:1950*213*3=124.605万元;1950*236.3*9=414.7065万元;124.605万元+414.7065万元=539.3115万元。 根据本项目历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较高。(四)项目主要活动 本项目2015年按常规开展,由街镇救助部门及

8、时受理、审核、审批、按月发放城镇重残无业人员区级政策生活补贴,并在2015年4月城镇低保标准调整(具体按当年文件执行)时调整该项补助标准;区救助部门根据街镇该项目资金实际发放情况,在年内适时分批预拨区级配套资金;2016年第一季度,根据2015年度街镇实际发放情况,开展区级配套资金预拨与实发清算。(五)项目利益相关方本项目由区民政局负责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审批,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年内定期预拨该项目区级资金,次年每季度按实结算。各街镇救助机构根据项目制度规定按月向本区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足额发放补贴金,并做好对象的定期复审。受益方重残无业人员。三、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区民政部

9、门负责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审批、对街镇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街镇救助机构按时、按补助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贴)金,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年内定期预拨该项目区级资金,次年一季度按实结算。各街镇救助机构按照“两次受理办结制”、“公开告知“等制度负责及时受理,经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按月足额发放补助金及补贴金,并做好对象的定期复审。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应保尽保”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经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后,按月落实补助待遇。同时按照闵行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闵民201081号)规定,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保障权益。日常考核制度: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并监督街镇救助机构规范落实补助政策,并将街镇执行情况纳入民政工作考核目标。四、影响项目执行的因素影响项目执行的因素主要是市级相关政策及补助标准的调整,其次为重残无业人员人数的变化情况,本次在预算编制时均已考虑。五、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编报说明项目立项的相关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填报单位:闵行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日期: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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