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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创意设计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广告创意设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服务对象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顾问。第二条 顾问形式及权限:1、委托代理形式:该项目为乙方独家营销策划顾问。甲方同意在顾问期限内,只通过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工作,乙方为该项目在国内唯一的广告创意设计公司。2、营销顾问事项:负责在国内的营销活动策划顾问,具体
2、工作见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条 顾问期限顾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第四条 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内容(一)乙方在顾问期限内,负责就下列事项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1、 销售定位: 项目销售形象的定位及策划; 项目形象包装 项目识别系统建设(内容见附件)2、 推广策略: 媒介策略; 市场推广计划及时间表; 宣传推广主题及相应的表现形象、延展。一、 项目营销执行方案:1、 项目卖场的营造: 卖场的设计包装; 项目周边环境的包装设计; 示范单位或样板区的包装设计; 项目工程、工地形象的包装设计; 项目核心价值的体现和
3、包装设计。2、 营销方案的执行: 项目理解; 卖点提炼; 客户群分析及锁定; 销售物料的准备; 各类促销活动、事件营销的准备和执行; 项目销售计划和分阶段目标的制定。3、 营销团队的推广培训: 根据市场推广定位及形象包装,对营销团队进行广告形象培训;4、 制定开盘方案: 开盘时间的把握; 紧急事件或危机公关的预警及处理机制; 营销推广造势方案的准备; 相关协作部门人员的配备和物料准备; 行销和分销计划的准备。二、 项目营销的整体部署:1、 市场调查分析;2、 市场定位、策划方向确认;3、 产品特性的确定: 配合装饰公司或效果图公司完成效果图的设计工作; (业态)面积、格局配比 建材、设备选择及
4、确定4、 项目名称和标识确定;5、 销售现场和促销活动场地安排: 销售中心至工地现场的景观美化和交通组织 销售中心风格定位、设计、施工和室内布置 销售中心室外空间规划、设计、布置 标识牌、广告围板、各类旗帜、灯光照明、绿化、引导看板、工装样板 促销活动场地的选则,设计和布置(如开盘活动场地)6、 销售中心的销售道具: 交通位置图、区域环境图 配合设计公司对项目鸟瞰图,效果图的绘制 配合模型公司进行建筑模型制作 配合装饰装修公司设计内部效果图 室内外灯片设计和灯箱设计 销售道具的布置和安排(电视、音响等) 销售道具的使用及保养7、 样板区装修8、 印刷品制作: 招商手册规划、设计、文案、完稿 D
5、M规划、设计、文案、完稿 海报规划、设计、文案、完稿 手袋规划、设计、文案、完稿 其他销售物料设计、完稿(水杯、稿纸等) 纪念品设计、完稿9、 报刊媒体的制作和安排: 新闻报导的安排、撰写 报纸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完稿 杂志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完稿 3D动画企划、脚本撰写10、 广播广告企划、撰稿、制作、11、 广告发布计划: 不同媒体的选择及组合安排 发布数量和节奏的安排、控制、调整12、 营销时间计划13、 置业顾问培训计划(二) 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除人员工资外,均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保证其物业销售的合法性,按相关规定申办本项目物业销售之
6、法律文件,并与本项目物业的买方办理买卖手续。同时须向乙方提供乙方进行营销策划顾问必需的该项目法律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2、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的费用,包括:l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l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l 公关促销活动的费用;l 负责销售现场用于销售所需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费用;3、乙方顾问期内,经甲方核准并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宣传媒体、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刷乙方名称字样,以利于营销活动的开展。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顾问费。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人员。6、一切有关本项目之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签订,任何其它个人或单位
7、签订均属无效。7、乙方上报要求甲方回复的方案、计划、报告等,甲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应提前通知乙方。8、乙方所提交的所有方案、报告(含策划案),版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1、乙方所提议制作之电视广告、报章杂志广告、宣传单张等一切文献,须符合当地法令所规定。乙方对该项目的各种有关宣传、计划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并参与市场推广策划中的宣传活动,例如邮寄宣传单张、软性推广、邀请卡、新闻发布会、展销会及一切有助于该项目的推广与销售宣传工作,并协助制定广告预算,协助广告公司安排各大媒体刊登广告等工作。2、乙方不得向外有夸大不实之宣传,不得违反当地法令及甲方关于代理项目需公示有关资
8、料的要求,若致使甲方蒙受任何伤害,或衍生纠纷,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三)双方联系人乙方确定由邵晨、万丽丽与甲方保持联系,负责业务沟通及日常联系。甲方确定由_与乙方保持沟通联系,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具体的支持与配合。如一方人员发生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 顾问费和结算方式(一)顾问费: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顾问服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48万元,广告创意设计代理时限为6个月,甲方按月费形式向乙方支付广告创意设计代理费用。(二)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予每个月的 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广告创意设计代理费用 2、甲方在广告创意设计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第
9、一个月广告创意设计代理费用RMB:8万元整。之后每月按30日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创意设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在顾问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所涉及与买方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提供必要协助;3、甲方须按本合同的第七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的顾问费。(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本合同的第四条营销策划中所要求的工作并逾期超过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经济损失或引发甲方与第三
10、方纠纷的,视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八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保密条款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
11、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