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684750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精简篇) .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载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和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XX年。 第四章 公司注

2、册资本和股东出资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实缴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付。 第八条 公司由 个自然人出资设立,分别是: 公司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享有表决、分红等股东权利。 第五章 公司股东会 第九条 对公司出资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者均为公司股东。 第十章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对公司的经营、行政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查阅、复制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的会议记录、决议或决定,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选举执行董事、监事; 在公司增加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按照有关法

3、律及本章程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股权; 按照出资比例取得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公司终止并经清算后,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享有依法起诉权;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 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出资。 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权利: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4、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

5、开一次。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将会议日期、地点、议题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按照本章程规定召开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必须由全体股东按照本章程规定召开和主持。 第二十条 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但以

6、下决议,须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作出: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受股东会领导,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董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