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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关系 【摘要】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再是大多数企业的首要选择,结合新法的要求,企业纷纷尝试业务外包的模式,本文主要针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特征、联系与区别展开分析。 【关键词】劳务派遣,业务外包,联系与区别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在劳动关系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同时,也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风险。大多数企业主动结合新法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主要作法是将劳务派遣转型为业务
2、外包。因此,本文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对比分析。 一、概念 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2、业务外包。业务外包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企业为了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竞争优势,将其非核心业务交由合作企业完成。 二、劳务派遣特征 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的第一个显著
3、特征。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劳务派遣,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劳务派遣特
4、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2、“你用人,我管人”是劳务派遣的第二个显著特征。劳务派遣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劳务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
5、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业务外包特征 1、业务外包能够使企业专注核心业务。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可以将非核心业务转移出去,借助外部资源的优势来弥补和改善自己的弱势,从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核心业务上。根据自身特点,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某一专门业务,从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业务外包使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实施业务外包,企业将集中资源到核心业务上,而外包专业公司拥有比本企业更有效、更经济地完成某项业务的技术和知识。业务外包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企业有限资源的作用,加速了企业对
6、外部环境的反应能力,强化了组织的柔性和敏捷性,有效增强了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了企业的竞争水平。 要实行业务外包策略,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并把企业内部的智能和资源集中到那些具有核心优势的活动上,然后将剩余的其他企业活动外包给最好的专业公司。如Boeing世界最大的飞机制造公司,却只生产座舱和翼尖;Nike全球最大的运动鞋制造公司,却从未生产过一双鞋,等等。 四、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联系 1、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其要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因此,派遣员工就要同时接受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 2、业务外包员工也同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业务(特别是一
7、些长期业务)开展的需要,有时承包公司会将员工派驻到发包企业工作,实际的工作地点可能在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同样要接受承包公司和发包企业管理。 五、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区别 因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在工作上的表象使得二者易于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劳动管理)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适用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业务外包是种经济、业务合作关系,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签订业务合作合同,由承包企业独立完成所承
8、包业务,合作针对的是业务。承包企业自行安排人员,开展业务,对人员发放工资,不受发包企业干涉。因而业务外包关系适用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2、业务的独立性不同。业务外包针对的是业务,因此承包公司主宰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而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的进程,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管理,派遣公司不涉及任何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3、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劳务派遣员工被派遣致用工单位工作,按照新劳动法,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但业务外包虽有时业务人员也进驻发包企业工作,但其工资完全由承包公司决定并进行发放。 六、总结 业务外包中的员工并不是企业自己的员工,企业无须承担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义务,企业只需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对外包公司承担相应的合同法上的义务即可。企业既实现了满足自己用工需求的目的,又大大规避了劳动法上的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合理利用业务外包的经营策略以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