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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工商银行单位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客户填写委托人: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小关庙支行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证明接受人:证明用途:增资本公司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到贵行办理资信证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和填写相关材料、认可和领取银行开立的资信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证明内容 开户/销户证明 存款余额证明(至 年 月 日) 存款发生额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贷款余额/贷款状况证明(至 年 月 日) 贷款发生额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信用卡守信状况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2、日) 结算纪录证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委托贷款业务证明( 年 月 日) 缴资证明(内资/外资)(至 年 月 日) 其他(必须做出说明):委托证明的银行账号:委托人已阅读并了解资信证明业务协议(见背面),自愿遵守协议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银行填写手续费金额( 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万千百十元角分¥30000经办人签字:业务公章 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 资信证明书号码:委托人已收到所列资信证明书。委托人签收: 年 月 日说明:本委托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经办银行留存,第二联由委托人留存,涂改无效。中国工商银行资信
3、证明业务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经与受托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办理资信证明业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对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业务委托书中的证明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确认内容向甲方开立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书。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填写、出示并提交各项委托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只对中国工商银行资信证明书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有权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为的行为和不可抗力情况除外)。三、甲方按乙方统一规定缴纳手续费。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受托业务,并且不退还甲方手续费:(一)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二) 乙方收取手续费并完成核实、调查程序,甲方提出终止委托。五、乙方开立的资信证明书内容与客观事实不一致(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所导致因素除外),乙方应退还甲方手续费。六、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资信证明书内容与事实存在误差,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给予甲方的赔偿金最高不超过乙方收取手续费的十倍。七、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自甲方缴纳手续费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