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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用人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也是避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2.1 法律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违反上述规定,如没有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或者没有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可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2实施要点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管理部门、职责、内容、保障措施等
2、要素。 按照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13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参考范本1)。(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参考范本2)。(3)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参考范本3)。(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参考范本4)。(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参考范本5)。(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参考范本6)。(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参考范本7)。(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参考范本8)。(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参考范本9)。
3、(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参考范本10)。(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参考范本11)。(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参考范本12)。(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参考范本1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本公司员工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本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职业
4、病防治等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审议关于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董事长(主要负责人)职责 董事长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并解决问题。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行政副总经理(分管负责人)职责 行政副总经理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卖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董事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行政副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联系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组织
6、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工作。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有关人员改正,或报告行政副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 9负责承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环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行政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
7、职责: 1起草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账。 4配合调查和处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5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解决。 6负责本公司员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生产部的职责 生产部履行下列职责: l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本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
8、有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环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 5领用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
9、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2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控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岗位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人力资源部要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3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在公司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并公布有关职
10、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的规定,负责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3)的规定,在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要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6环境健康安全部要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及时告知员工。7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
11、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人力资源部或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3公司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硕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1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地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12、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危害项目。 3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有:(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4职业病危害申报包括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首先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http:/211. 100. 47. 109/zywsmain/)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第3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给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技
13、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中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应及时归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4、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4公司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让落实防护措施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董事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局)的职业卫生培训,做到知法、守法。 2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立
15、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对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如果本公司缺乏师资,可委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技术服务机构(如职业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代为培训。 3新入职、转岗及临时聘用人员,其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时,须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从事按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员工,须参加定期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周期根据需要确定,至少每年1次。5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防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
16、品方面 的知识。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 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5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本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
17、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贵”的原则,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的维护检修制度。2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监管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施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状况、负责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3生产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日常维护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确保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4直接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员工,发现防护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车间负责人报告,车间负责人应及时联系生产部对故障进行排除,使之正常运行
18、。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临时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的,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替代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6环境健康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和维护防护设施的,第一次给予生产部负责人或使用员工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或使用员工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6公司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有效预防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必要性原则进行配发及使用。 (1)对以下工作场所员
19、工必须配发个人防护用品: 1)有明确的慢性效应或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或者有诱发过敏反应的尘毒作业场所(如苯、正己烷、三氯乙烯、铬、矽、射线等),不管是否超标,都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的作业场所。3)噪声强度在80分贝以上的。(2)可以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场所:1)没有明确的慢性效应或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不诱发过的尘毒作业场物(如甲苯、二甲苯、丙酮、异丙醇等)超标,可以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噪声强度在80分贝以下的。2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3总务部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与安全认证标志
20、,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购置不合格的防护用品。4仓库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5生产部负责统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信息,并向仓库办理领取手续。向员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做好领用登记。6员工应正确佩戴和妥善保管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失效要及时向生产部申领。7环境健康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防护用品的,第一次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直接责任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7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有效识别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
21、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统筹安排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工作,做好年度监测计划。 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应委托给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每3年还应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应及时上报董事长及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并在公司公告栏中公示。检测、评价报告原件归入本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 5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
2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验收合格。 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公司(公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8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降低职业病事故
23、的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2本公司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明确其风险类别(一般、较重、严重),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管理: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委托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职业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35名职业卫生专家,其中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不少
24、于2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董事长或分管行政副总经理主持许审。评审通过后,形成本公司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3)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直接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严重的建设项目,需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要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管理: (
25、1)委托具有相应行业、相应专业、相应等级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35名职业卫生专家,其中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不少于2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董事长或分管行政副总经理主持评审,通过评审后,形成本公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3)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4)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
26、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进行施工。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要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和监理,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2)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
27、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3)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也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4)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35名职业卫生专家,其中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不少于2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
28、告进行评审,并对职业痛防护设施自验收。董事长或分管行政副总经理主持评审。通过评审后,形成本公司对评价报告书的评审意见和自验收报告。(5)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6)职业病危害较重、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自验收后,由公司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7)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要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
29、本9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切实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每年12月制订本公司下一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和经费预算。 2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如职业病防治院、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承担。 3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4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要注意保护员工的隐
30、私;对需要复查的,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复查。 5职业禁忌证的管理: (l)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6疑似职业病病人的管理: (1)如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人力资源部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2)职业病的诊断可以由员工选择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人力资源部应协助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 (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一步鉴定。
31、 7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入职前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岗前体检,如经体检无职业禁忌证,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8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人力资源部应按照体检周期的规定,在体检周期到期30日前确认需体检人员名单,并统一安排组织体检。对体检结果表明员工不再适合从事原工种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提出调岗,当事员工及各部门须无条件配合执行。9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1)体检对象为准备调离或脱离原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 (2)要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对未进行离岗时
32、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员工,要安排离岗后的医学随访。 10.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立即组织有关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员工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l)人力资源部应为员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内容包括:员工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2)员工
33、或者其近亲属、员工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人力资源部还应建立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禁忌证、职业病患者和职业健康损害人员的处置记录;其他有关资料。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10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3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启动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董事长和行政副总经理的领导指挥下,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生产部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保安部协助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2)人力资源部时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生产部和保安部要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 害事故的材料和设备,并配合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4)公司工会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 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35、。 (5)环境健康安全部应组织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原因和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事故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和行政副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参考范本11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为防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提高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
36、规定,制定本制度。1本公司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报警装置、事故通风系统、急救用品、冲洗淋浴设施、应急通道、泄险区等。 2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的日常管理。 3生产部负责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采购部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必须确保应救援物资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5液氨加注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包括探测器、声光报警器、电话),报警装置应当标识清楚,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中文说明。6液氨加注场所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其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小时。7硫酸清洗场所应配置现场冲洗设备(包括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并在
37、明显位置设置指示标识。冲洗设备要方便易得,不妨碍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患者能在10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保证是安全的流动水。 8硫酸清洗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泄险区,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9公司设置的紧急撤离通道使用地面标示和箭头标志;紧急撤离通道应保持畅通,不能堆放其他杂物。公司(盖章) 年月日参考范本12公司车间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为加强对粉尘作业场所的管理,保障粉尘作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切实防治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粉尘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进入岗位后要开启除尘设施。如除尘设施出现故
38、障,岗位操作人员要及时报告生产部负责人,由生产部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进行维修处3采购原则:优先采购无毒、低毒或安全性好的化学品代替高毒和高风险的化学品。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情况下,不采购过敏性(如三氯乙烯、二异氰酸甲苯酯等)、高毒性(如苯、铅、铬等)和群体性中毒高风险的化学品(如正己烷、三氯甲烷、1. 2-二氯乙烷等)。 4采购前审批:采购部拟采购的化学品应先报环境健康安全部审查,环境健康安全部应对拟采购化学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检索其职业病事故的发生情况,通过解读案例吸取经验教训。如符合采购原则,报董事长审批。 5索取中文说明书:采购化学品时,要向供应商索取符合要求的中文说明书(或MSDS)。说明书
39、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6样品送检:对成分不明或供应商所提供的MSDS存有疑义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预防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等)进行组分分析。 7要求产品有合格的包装标识。拟采购的化学品,若属于有毒、易燃、易爆、易碎、放射、需要防潮等产品,均应有相应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中文警示说明应泣明储存和安全使用等注意事项。公司(盖章) 年月日各位尊敬的读友,谢谢大家观看本文,如有需要请下载编辑使用,谢谢大家,本人将继续为大家
40、分享跟多的文档资料,谢谢! 以下为附加文档,如果不需要请下载后编辑删除二、管理规定和制度公司资质、法人委托书的管理制度1、 公司的各种资质证书、样本、ISO9001质量证书、ISO14001环境证书、ISO18001安全证书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2、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前,应填写资质领取申请表,提供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详细地址和工程具体情况后方可登记领取公司资质复印件壹套。工程信息由公司统一编号,统一发资质文件。该资质所加盖公司证件章上注明工程名称、有效期、编号。此资质复印无效。无具体工程名称者不得领取资质。3、 领取资质文件须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缴纳管理费。否则,公司拒绝出据任何资
41、料。4、 工程项目登记以谁先登记,谁为主的原则。5、 资质应由各工程处负责人到工程管理部领取。若负责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资质的,由负责人委托12人办理领取资质事宜。委托应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详细联系方式。被委托人对登记的项目应跟踪落实,及时了解详细项目进展情况。6、 对工程情况不详细的,公司有权不办理资质登记手续。如登记项目名称相似,以甲方正确名称和详细工程地址为准。7、 各分公司应设立信息员,每天及时将本区域的项目信息电话及传真报公司登记。8、 资质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工程处对所跟踪项目应主动续领资质,如不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进行核实,其他工程处有权直接登记和领取资质。9、
42、 各工程处领取资质后应积极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遇到两个工程处相遇且不让出项目,又不报名参加投标,对此公司将作出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处项目登记优先权。10、 工程处在工程管理部领取公司样本及承接工程的加盖证件章的公司资质文件,须交纳工本费。11、 公司要求工程处施工现场使用统一制度牌,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由公司统一制作,工程处到工程管理部付费领取。12、 项目登记后,招标文件下发之前,可由公司开据介绍信进行工程洽谈。13、 公司的法人委托书由工程管理部登记签发,招标文件获取后,各工程处在领取资质的基础上,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表,内容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对应的
43、资质编号、项目名称、被委托事宜。经法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14、 委托代理人应为各工程处负责人。若确实需要第二代理人时,由工程处负责人出据委托书,并将第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留工程管理部备案,否则有权不予办理。公司资质证书管理规定一、 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IC投标卡、三个认证及公司的各项获奖证书等资质原件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二、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需使用资质原件,应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名称及相关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登记使用。三、 凡是借用公司资质,工程管理部须派人员同去,以缩短资质使用的周转时间。四、 各工程处如需在外地投标、施工或办
44、理相关手续,须出示有关证明提前通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指派专人陪同前去,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五、 各工程处建造师证书和岗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进行保管。六、 异地IC卡的使用规定执行公司关于省级施工许可证和省级以下备案证的管理办法七、 凡是需要公证公司资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陪同办理手续,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使用完毕及时交回工程管理部保存。八、 公司资质扫描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根据招标文件或预审文件要求提供,并登记备案。九、 为保证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完好,凡使用证书均需爱护,保证资质证书干净、整洁、不损坏。十、 凡未在公司登记备案和登记内
45、容不符,对外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公司无关,由责任方自负。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一、 公司印签及法人印签、设计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工程处因工程等需盖公司章,应到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到办公室盖章登记。二、 凡是需要盖设计专用章,应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三、 各工程处如需盖安全、消防等章,应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四、 公司的合同章归工程管理部管理,各工程处签订工程合同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五、 工程竣工后,需盖竣工图专用章和决算章,各工程处应按照公司关于工程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将竣工资料交公司后,由工程管理部登记并签订汇签单,方可盖章。六、 负责管理印签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审核和批准,详细做好登记工作。特殊情况工程处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和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盖章。七、 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准私刻公章,否则,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八、 以下各类情况之一均须到公司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