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路31号地块土地性质变更暨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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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路31号地块土地性质变更暨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报告简本建设单位: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一四年五月目 录1 总则11.1 项目由来11.2 评价等级11.3 评价范围2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32.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2.1 评价地块发展历史52.2 评价地块使用现状52.2 配套设施现状及变更后情况73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概况84 周边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价104.1 废气污染源104.2 噪声污染源10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126 生态环

2、境影响分析13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13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37 评价地块内居住用地范围确定结论147.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47.2 声环境影响评价147.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47.4 配套设施147.5 评价结论14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1 总则1.1 项目由来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桃化工)是于1999年10月8日由青岛染料厂改制成立的。其前身是青岛染料厂,始建于1919年,迄今为止已有90年的历史,1999年完成公司制改造,2001年第一批进入债转股企业。公司总厂原位于杭州路28号,自2005年开始搬迁,到2009年染料总厂除党政办公机构外,所有生产

3、车间均迁至湖岛分厂(市北区宜昌路31号),杭州路厂区用地转换为商住用地。双桃化工湖岛厂区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总占地169487.24m2,总资产6.5亿元,职工1015人。主要产品有中性染料、苯胺黑系列、二乙芳胺系列、吡唑酮、酸性染料系列等。根据青岛市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优化产业布局的要求,公司决定整体搬迁至平度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湖岛厂区地块内现有建筑、设备将拆除、搬迁,厂区地块拟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院承担其“宜昌路3

4、1号地块土地性质变更暨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路31号地块土地性质变更暨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1.2 评价等级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对变更地块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青岛发电厂燃煤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的SO2、NOX、烟尘,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等。由于该地块变更后作为商住用地,项目自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该地

5、块建成后做为商住区成为环境敏感目标,周围已有污染源尤其是青岛发电厂燃煤废气和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粉尘对本变更地块空气环境质量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要掌握以上废气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的环境空气影响程度、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2、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变更地块周围的主要噪声源为:兴隆路的车辆运行噪声,胶济铁路噪声等。该地块变更后作为商住用地,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商住用地功能区要求。考虑到地块的声功能要求、变更后地块噪声明显下降及周围噪声源可能对本地块的影响程度,确定周围噪声源对变更地块声环境的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3、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该地块变更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可直接

6、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且该地块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因此,本次变更环评主要分析该地块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可行性、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以及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接纳该地块污水的可行性。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做一般影响分析。4、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变更地块现状主要为厂房,且扬尘污染较严重,其生态环境一般。该地块变更为商住用地后,主要带来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城市景观方面的变化。因此,生态影响评价做一般影响分析。变更地块土壤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污染,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环境风险评价。1.3 评价范围本项目属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项目,地块变更后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和投

7、入使用后的产污过程待后期开发建设时再进行具体评价。评价地块拟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作用,评价中重点调查地块周围废气污染源,同时监测环境质量现状,以判定评价地块是否可变更为商住用地,本次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为环境影响分析,评价范围为评价地块以及周围1km范围内;噪声污染源调查范围为变更地块周边200m内的主要噪声源,主要考虑兴隆路交通噪声源及胶济铁路噪声的影响;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为变更地块周边200m的范围;土壤环境现状风险评价范围为变更地块区域内。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2.1.1 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地块使用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后,根据青

8、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该区域的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目前评价地块属于声环境质量3类区标准;变更为商住用地后,该地块按2类区进行评价。2.1.2 环境现状质量评价(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调查资料显示,1#点(原四方大气自动监测子站)、2#点(发电厂宿舍)SO2、NO2时均值、24h均值及1#测点PM1024h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点PM1024h均值出现超出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现象,最大超标倍数为0.49。超标的可能原因为监测时附近区

9、域有市政工程正在施工产生扬尘有关。监测期间3#点(湖岛小学)二甲苯一次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根据青岛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使用区域,目前评价地块属于声环境质量3类区,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地块边界噪声除1#东厂界昼夜噪声及3#西北厂界夜间噪声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测点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主要受项目地块内设备运行噪声、兴隆路交通噪声、胶济铁路噪声影响所致。胶济铁路边界噪声可以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限

10、制要求。(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评价地块地下水除高锰酸盐指数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其余监测指标可以满足上述标准要求。2.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其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情况如表2-1所示。表2-1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方位距离(m)户数/人口功能保护项目及级别1本项目地块拟建小区/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2兴隆花园南1701110/3330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3兴隆家园南3401500/3800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4华能社区南3101456/3373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

11、区5湖岛小学东20师生507人学校环境空气二类区6青岛40中东330师生770人学校环境空气二类区7宜昌馨园东420580/1740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8宜昌社区东4001236/3071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9怡昌家园东南210312/930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2 评价地块概况2.1 评价地块发展历史评价地块内为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于上世纪60年代,主要设有硫酸车间、染料车间、苯胺黑车间、化工一车间、化工二车间。2.2 评价地块使用现状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169487.24m2,总建筑面积74960.18m2,用地划分为办公区、技术中心、生产区、污水收集区、原料区、辅助生产

12、区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化工一车间、化工二车间、中性染料车间、苯胺黑车间、碱性品紫车间(属于染料车间,于2008年停用)、分散染料车间(属于染料车间,于上世纪80年代停用)、硫酸生产车间(于上世纪90年代停用)、染料车间、原料仓库、废水收集池、冷冻站、研发中心及办公楼等,评价地块用地现状详见图2-2。2.2.1 双桃化工概况双桃化工现有主要产品及年生产能力见表2-1。表2-1 双桃化工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所属部门生产规模(吨/年)1二乙芳胺系列化工一车间47002吡唑酮系列化工二车间50003中性染料系列染料车间12504尤丽特染料染料车间6805苯胺黑系列苯胺黑车间75006分

13、散染料染料车间停产7碱性品紫染料染料车间停产8硫酸硫酸车间停产2.1.2 评价地块内现有污染源调查1、废气地块内现有污染源废气产生环节及处理措施见表2-3。表2-3 地块内现有污染源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治理措施排放途径中性染料车间重氮化HCl、NOx碱液喷淋25m排气筒干燥、包装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25m排气筒染料车间重氮化、偶合HCl、NOx碱液喷淋25m排气筒干燥、包装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25m排气筒苯胺黑车间磺化SO3水吸收无组织酸化HCl碱液吸收无组织干燥、包装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导热油炉SO2、NO2、烟尘以天然气为燃料15m排气筒化工一车间干燥、包

14、装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化工二车间重氮化NOX、HCl、苯胺类碱液喷淋20m排气筒还原、水解缩合、氨化SO2、NH3、HCl以还原液(硫酸氢铵+亚硫酸氢铵)进行3级喷淋20m排气筒干燥、包装颗粒物旋风+布袋除尘20m排气筒原料储罐苯胺类、HCl、硫酸雾/无组织历史监测资料(青环院监2012第093号、青环院监2013第106号、京诚监测报告QDH131002514101号等)显示,双桃化工废气排放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2、废水双桃化工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间接冷却水等。生产废水中苯胺废水经蒸馏回收苯胺后、含水

15、杨酸废水经降温回收水杨酸后,与其他废水及生活废水一并经地块内设置的污水池收集后,再统一由管道输送至位于本项目地块西侧160m的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历史监测资料显示,双桃化工外排废水水质可以满足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双桃化工废水中COD排放量能够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3、固体废物表2-5 公司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废物类型产生量(t/a)产生部位废物名称处置方式危险废物20.2苯胺蒸馏苯胺蒸馏釜残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区暂存后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原料包装化学品内包装污水收集、

16、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5.0原料包装化学品包装桶废品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167.5职工生活及办公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4、搬迁过程中污染因素分析青岛双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时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委托相关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残留的工艺废液、危险固废以及设备、储罐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全部送双桃污水处理厂处理;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送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中的有关规定,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

17、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2.2 配套设施现状及变更后情况2.2.1 供电地块变更后用电由青岛电网统一供给。2.2.2 给水变更地块所在地市政自来水管网已完善,由兴隆路上的给水管网直接引入。2.2.3 排水该地块变更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该地块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区域污水接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提升泵站已经建成。本地块变更后生活污水可经市政管网排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2.4 燃气评价地块变更为商住功能后,燃

18、气采用天然气,由青岛市新规划的气源统一供给。2.2.5 热源评价地块变更为商住功能后,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暖,其热源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供给。3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概况3.1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调查变更地块东侧紧邻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德瑞皮化有限公司,再往东隔兴隆路为中油环保清洁能源宜昌路加油站;地块北侧隔小路为四方区城市建设维护工程总公司市政机械施工公司;地块南隔宜昌路为部分废弃厂房、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西边界隔绿化带约70m为胶济铁路,隔铁路为双桃化工污水处理厂、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青岛园利胶

19、布有限公司等。变更地块周边环境现状详见图2-1,地块四周企业情况调查列入表3-1。表3-1 评价地块周边企业情况调查表污染源名称企业情况主要污染因素与地块边界的相对位置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聚乙烯(PE)管材固废西,400m青岛福冈工贸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为蛋糕、月饼、棕子、汤圆、西点油烟西,330m青岛园利胶布有限公司绝缘胶布带、橡胶布、医用胶布生产企业固废西,170m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机械加工企业,主要生产汽车配件、组装钢木家具等噪声西南,60m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供热企业噪声、SO2、NO2、TSP、PM10西南(距煤场),130m青岛超艺数控机

20、械有限公司空调机外壳模具、汽车模具及钣金冲压件的生产与制造企业噪声西南,180m双桃污水处理厂为双桃厂区配套污水处理厂臭气浓度西,160m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粉煤灰蒸压砖生产企业颗粒物西,320m青岛四机工业有限公司从事铁路配件装配、机械加工等噪声西北,120m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运输企业,厂区内主要用于空车停放及办公等,废物不在厂区内储存及处置/西北,120m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滚齿机、数控端面车床、落地车床、抽真空平板硫化机等;主要工艺为机加工、喷漆噪声、甲苯、二甲苯东北,60m四方区城市建设维护工程总公司市政机械施工公司厂区用于停放设备及办公,不生产/北,50m胶济

21、铁路/噪声西,70m兴隆路/噪声、汽车尾气东,10m青岛中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宜昌路油气站车用液化石油气环境风险东,20m3.2 评价地块周围主要大气污染源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周边大气污染物企业中距地块边界330m的青岛福冈工贸有限公司为糕点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对本地块几乎无影响;双桃污水处理厂为双桃化工生产厂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在双桃化工厂区搬迁后将停运,与本地块内污染源一并拆除,因此,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因此评价地块变更后周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以下简称青岛发电厂)、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及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

22、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西南边界约130m处,对本项目大气环境存在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燃煤烟气和煤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青岛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粉煤灰,生产加气砼砌块和粉煤灰承重砖。该公司对本项目地块的影响因素主要为露天粉煤灰堆场无组织粉尘,目前该公司粉煤灰堆场面积为14100m2,粉煤灰日常堆放量为0.5万吨。青岛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西侧,距本项目地块西边界约320m。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地块的废气污染因素为喷漆废气,根据现场调查可知,其喷漆工序采用油漆,喷漆量为0.24t/a,喷漆废气由厂房屋顶风机(高约10m)无组织排放。3.3 评价地

23、块周围主要噪声源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对变更地块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有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设备运行噪声、地块西侧胶济铁路列车行驶噪声、地块东侧兴隆路交通噪声。4 周边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价4.1 废气污染源1、有组织污染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现有机组海水脱硫增容改造工程、二期电除尘改造工程、二期2#锅炉脱硝工程(以下简称改造工程)将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将改造工程完成后废气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贡献值与现有工程贡献值进行对比,并对三期工程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进行预测,从而预测青岛华电有限公司各项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对本项目地块的环境影响。预测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

24、.2-2008)中推荐的AERMOD模型中的点源模式。变更地块规划方案尚未设计,因此预测位置选择可能规划为楼座的模拟位置。评价考虑在该地块内不同区域、由近至远、同时考虑与华能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烟囱的相对位置情况选择不同的预测位置(共5处点位,编号1#5#,具体见图2-2-3),同一位置再选择不同的预测高度(底层、30m高度、60m高度和90m高度),逐日逐次预测华能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各项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建成后,锅炉废气中SO2、烟尘、NO2对变更地块内模拟建筑在不同高度的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和日均浓度。预测结果显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脱硝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运行后,变更地块不同距离建筑的

25、不同高度受其锅炉烟气影响较小,其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华电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对地块内建筑物各高度的PM10日均浓度贡献值较小,不会引起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日均浓度的明显增加,对变更地块建筑物的影响不大。2、无组织污染源无组织污染源主要包括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堆场、青岛海意机床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甲苯及二甲苯。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及变更地块厂界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区域二甲苯一次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

26、浓度要求。以上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对变更地块影响较小。4.2 噪声污染源变更地块边界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主要噪声设备距离均在500m以上,距离较远,该公司设备运行噪声衰减至项目用地南边界处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变更地块内住宅楼居住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更地块西侧约70m处为胶济铁路,现状监测可知,变更地块区段铁路噪声满足相应限值要求,项目西厂界处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铁路两侧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内容,四方区铁路线两侧各规划20m防护林带,降噪量可达34dB(A),届时项目地块受到的铁路噪声影响将会明显减轻,预计能够

27、满足居住标准。变更地块东临兴隆路,现状监测结果表明,东厂界交通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可能受到地块内双桃化工、德瑞皮化、巴斯夫、亨斯迈等企业生产噪声的影响,以上企业搬迁后,地块东边界噪声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建议届时在地块商住项目建设前对地块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在边界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或将临街建筑布置为商用等。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的要求,所有生产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进行土壤检测

28、并进行相关的评价。通过对企业的生产历史调查和相关文件查阅,现场勘查以及企业员工的访谈,了解焦化制气公司生产历史与现状,调查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废弃物的排放情况,明确可能的污染“斑块”和可能的污染物。由此可以看出厂内污染以有机及重金属污染为主,可能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源于废水、固废的有机物、重金属。通过调查得出,双桃化工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危害的主要污染环节为:(1)生产区:各车间化料工段、合成工段、脱水等后处理工段、苯胺蒸馏工段;(2)罐区:苯胺、硝基苯等储罐;(3)各废水收集池涉及的污染物质主要有苯胺、总铬、硝基苯等。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变更地块土壤除重金属铬(为三价铬)外,

29、其余指标均满足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2011 DB11-811)(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本次评价参照执行)商住用地筛选值。本次评价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对变更地块进行了暴露评估、毒性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变更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

30、,因此建设单位需按照上述要求在停产以后委托相关监测部门对变更地块进行监测并报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变更地块内目前主要为生产区、办公区及辅助生产区,绿化较少,有少量人工植被零星分布。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宜昌路31号地块目前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变更为商住用地后,原有的生产企业将搬迁,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原来凌乱分散的环境被整齐的建筑、道路和绿地代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美化。另外,对绿地、树木的浇灌,将增加区域地下水补给量,植被的生产量也将大大提高。1、土地利用的影响该地块变更后,土地利用类型有明显的变化。项目所在地原土地

31、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变更后为商住用地,提高了绿化用地率。2、植被覆盖的影响该地块变更后,新增加的人工绿地组成该区域的植被外貌,担当植被的生态功能,以乔木、灌木、草地相结合的人工绿地系统,其功能向观赏型和生态型转变。新增加的人工绿地的功能主要是维持生态平衡、提供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景观质量。3、项目实施对物种资源的影响变更地块内无特殊物种资源和珍稀物种,亦无敏感的自然生态链节存在,因此,开发活动不会对这方面造成影响。4、项目实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变更地块地势起伏较大,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防止由于场地开挖在多雨季节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逐渐形成的绿化系统可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7 评价地块内居住

32、用地范围确定结论7.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监测及大气预测结果,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对项目变更地块影响较小,不构成制约。7.2 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声环境制约因素主要为兴隆路交通车辆噪声及胶济铁路噪声。以上噪声衰减到本项目地块边界昼、夜噪声值均不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建议改变项目地块东、西端建筑的使用功能,建设成商业建筑等对声环境要求较低的场所,同时对后排建筑可以起到一定的遮挡噪声作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西南侧用地一定区域可以变更为居住用地。7.3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企业在搬迁后,建设单位

33、应委托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铬超标范围进行监测分析,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制订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7.4 配套设施变更地块已完善的配套设施有供电、废水、供热、燃气、供热等。项目变更后,供电可由变电站直接接入电网;供水可由周围道路上的给水管网直接引入;燃气采用天然气,由青岛市新规划气源统一供给;居民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暖,其热源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供给;新建住宅或商业设施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7.5 评价结论该区域变更主要受噪声污染源、土壤污染的制约。综合考虑本项目变更的大气环境和声环境制约因素,得出以下结论:1、变更地块区域昼、夜噪声值均不满足GB3096-2

34、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将第一排建筑建成商业建筑等对声环境功能要求低的场所。2、变更地块内多区域土壤中铬浓度超出商住用地筛选值,企业在搬迁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铬超标范围进行详细监测,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制订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变更地块所在区域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在落实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该地块可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在企业结束生产经营活动后,委托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确定是否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土壤监测合格方可变更为商住用地。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3283075809 通讯地址:市北区宜昌路31号电子邮箱:hhj_1994环评单位机构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青岛市京山路15号 邮编:266003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0532-82883056 联系传真:0532-82865401电子邮箱:zhenzhen_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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