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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踏小学学生营养餐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 同甲方:龙街镇马踏小学乙方: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餐工作需要及马踏小学食堂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聘用合同:一、聘用期限: 2012年3月1日 至 2012年3月1日二、乙方职责、工作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准时为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餐,饭菜标准由马踏小学食堂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文件通知规定。2、按时上、下班,离开要请假,不迟到早退。如因迟到、早退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开餐,扣工资50元。请假均扣当日工资,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并辞退。3、参加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热
2、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态度和蔼,主动热情。康证方可上岗。4、凡出现咳嗽、腹泻、发热、流涕、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肿痛等病症者,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康复后方可上岗。5、工作时间必须着工装,穿戴整洁,不准留指甲,戴戒指,违者每次扣工资5元。6、工作时间不准抽烟,不准家属及子女进入操作间,违者扣工资5元7、每天进入操作间要先消毒,工作服每天洗涤,在操作间不得谈吐,防止唾沫飞入饭菜中。8、团结工友,尊重领导,举止文雅,对学生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学生争吵。9、严格按规定操作,安全第一。如违规操作造成事故,责任自负。10、爱护公物,轻拿轻放,故意损坏照价赔偿。11、分工合作,团
3、结协作,不偷懒。对食堂组长反映的工作不努力的员工,食堂托管员第一次戒免谈话,仍然不改的予以辞退。12、食堂工作人员可在食堂按相关要求就餐,但不能单独小炒,应与学生吃同样的饭菜。13、食堂托管员负责安排、指导并参与食堂的食品加工、出餐工作。食堂管理委员会每天安排值日值班人员。监督食堂加工及出餐的全过程。14、遵守学校制订的其他与食堂工作相关的制度。15、学校聘请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聘期一年。16、完成上述工作,食堂托管员每月工资由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垫付1000元,其他员工每月工资950元,工作时间不足一月按天计工资。第二月初领取上月工资,每月扣保证金100元。(此待遇
4、”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合同期满,食堂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违反食堂工作相关规定,保证金全额退还。三、合同终止的条件1、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不胜任本职工作。2、应聘者有下列现象也作为处罚、辞退的依据:(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如偷窃、有意破坏设备设施等)、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2)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出现责任事故;(3)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差,师生意见大。3、按聘任制的双向性,在一方面确有特殊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半个月双方协商(否则不发当月工资)、予以解除聘约,终止合同。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聘任人、应聘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 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签名): 聘任单位食(签章):马踏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