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管理手册主要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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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及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法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一)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确定质量负责人,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1、对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2、督促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的检查与管理,确保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3、将工程建设各方主要质量责任人员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记录表(附表1.1),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建设各方主要人员的变更时,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督促完

2、善人员变更手续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5、每周将建设单位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填写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周报表(附表1.2),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二)工程开工前,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如下几项质量管理工作:1、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2、按规定委托监理;按规定进行工程发包。(1)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3)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3、办理质量监督手续。4、组织工程施

3、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三)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1、工程开工时,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挂牌公示。2、检查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3、定期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4、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验证检测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第三方验证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5、组织参加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建筑节能、幕墙等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6、不得随意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进行变更时,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所有变更应报原审查机

4、构审查或备案。同时,将工程所有变更填写施工图设计变更汇总表(附表1.3)留档备查。7、组织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完成后填写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附表1.5)报质量监督机构。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10、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四)建设单位应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工作进行重点控制:1、质量通病的防控:(1)督促施工单位明确质量通病控制点,对影响住宅使用功能

5、的渗、漏、裂等质量通病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通后进行重点防控。(2)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进行质量通病防控工作。(3)对质量通病防控工作的实施和效果,组织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检查。2、分户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制定分户验收方案,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物业(或住户代表)等单位共同进行分户验收;并于分户验收前3天通知质量监督机构。(2)分户验收必须逐户逐间进行,逐户形成验收记录,并填写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1.4);(3)分户验收主要检查楼板、地面、墙面和天棚、门窗、室内空间尺寸、栏杆等内容;(4)分户验收必

6、须做到每户合格;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组织竣工验收;(5)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参加人员签字齐全的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粘贴在相应的分户门背面明显位置,将分户验收情况告知住户。3、节能工程施工:(1)不得随意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确需变更时,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备案;(2)对节能材料、设备和工艺按规定进行选用和管理。节能工程禁止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用能设备、产品、技术、工艺。所使用的节能材料应当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或者经市节能管理部门备案。各类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无国家和地方标准,也未经市节能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按

7、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后方可选用。(3)对节能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组织专项检查。4、第三方验证检测工作:(1)第三方验证检测,是指由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验证检测单位,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及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的验证性检测。本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的具体部位、数量、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质量情况确定;(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第三方验证检测;(3)未进行第三方验证检测或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组织验收。(五)回访与保修工作:1、建设单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回访与保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程回访与

8、维修工作机制。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交付使用时,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3、对已交付使用且在保修期及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成立质量回访组与维修组,指定专人负责,在小区内挂牌办公。4、住户入住后,由质量回访组逐户上门进行质量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建立回访台账。在工程交付使用2年内,每半年回访应不少于一次。5、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住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复。6、建设单位应定期将回访情况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报告(附表1.6),报告质量监督机构。7、对发生的质量投

9、诉及时进行处理。(六)加强工作协调与信息沟通,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建设状况。二、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及质量保证主要内容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质量负责。(一)按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进行勘察、设计活动。1、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2、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应真实、准确。3、勘察、设计文件应达到标准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4、勘察、设计文件签字手续齐全,签字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二)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工作。1、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工作;并针对工程特点,将质量通病防控

10、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交底。2、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勘察、设计等技术问题。(三)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文件。1、设计变更签章手续应齐全。2、确定有关变更是否为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原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才能生效。(四)参加工程质量验收。1、参加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2、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书面质量检查报告,签署验收意见。(五)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三、

11、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及质量保证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施工责任。(一)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1、施工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2、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质量责任制。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配备应符合有关要求。4、项目经理的变更应报建设单位批准,批准后报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管理机构备案。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及配备应符合要求。6、配备满足工程要求、并经检定合格有效的测量、检测仪器和设备。7、施工现场应配备并执行与工程相适应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随时保持更新,确保所选用标准、规范的有效性。(二)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文件,经审批、审查确认后,用于

12、指导工程施工,并严格遵照执行。1、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检测试验计划、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报经监理审查同意后,严格遵照执行。2、按要求须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论证,论证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三)严格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1、参加图纸会审,整理好会审记录,各方签章确认。2、严格按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工程施工。3、工程变更必须在出具有效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进行施工。4、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疑义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变更或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13、。(四)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和送检。1、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建立与工程实际相一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台帐(附表2.1),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见证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进行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应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5、未经验收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五)严格控制结构施工质量。1、制定有针对性的质

14、量控制措施(方案),进行有计划的质量控制。2、做好工程定位等各项工程测量工作,测量结果和记录应符合要求。测量成果应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确认。3、钢筋进场时,应使用检测仪器对钢筋的直径、重量进行严格的进场验收。同时收集好质量证明材料。对冷轧带肋钢筋等外加工钢材,还应收集加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4、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时,执行严格的检验批报验和隐蔽验收制度。5、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浇筑时按规定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检查并记录。6、砼浇筑前,认真对模板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现浇构件的外观尺寸符合要求。7、砼试件的取样、养护和送检应符合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砼标养试件严禁交由砼供应商制作、养护

15、和送检。8、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按规定做好混凝土的养护工作。严格控制现浇楼板的覆盖养护时间、上人作业时间、以及竖向构件带模养护时间。9、拆模后对混凝土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外观质量缺陷按规范和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处理及隐蔽过程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填写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处理记录表(附表2.2)。处理完成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10、按规定进行混凝土构件实体质量的第三方验证检测工作。第三方验证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应的验收和隐蔽施工。11、加强对砌体工程和二次浇筑的混凝土构件质量的控制与检查。砌体工程的各项构造措施(特别是构造柱、过梁、窗台压项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六)按工程质

16、量验收规范要求,检验、评定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1、按规范要求进行自检自评,评定合格后报请相关单位进行质量验收。2、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返修或拆除处理,处理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3、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5、工程完工后,严格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分户验收各项检查内容不得缺项,结果真实。6、配合完成第三方验证检测工作。(七)按要求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17、。1、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2、工程资料应具有真实性,能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3、工程资料记录内容应全面,具有可追溯性。4、工程资料应签章齐全,填写、收集、整理应规范、有序,及时进行分类和归档管理。(八)认真检查、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积极处理质量事故。1、要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与质量隐患。2、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3、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消除隐患。4、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九)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的回访与保修工作。1、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明确规定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约定的保修期限应满足国

18、家规定。2、制定回访与保修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回访与保修工作,并做好记录。3、对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四、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及质量保证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一)按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经批准有效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2、总监、监理项目部人员资格及人员到位情况应符合要求。3、监理单位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检查工具及检查仪器。4、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

19、理规划应具备指导性、针对性、时效性;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情况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二)监督施工单位(包括总、分包单位)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1、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2、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建立和人员到位情况。3、对混凝土供应单位、原材料、半成品外加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人员、质保体系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并认可。4、对检测单位的资质、人员、质保体系等进行考察并认可。5、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检测试验计划、应急预案等技术文件,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核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6、对工

20、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7、审定工程开工报告。(三)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按规定进行核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建筑材料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填写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一览表(附表3.1)。1、实施见证取样制度,见证人员应持证上岗。2、见证取样频率应满足相关规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见证取样员)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取样的次数、样品数量和代表批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3、对施工单位的取样和送检全过程进行见证。见证完取样过程后,将样品妥善包装,由项目监理部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或“见证取样”专用章,

21、填写好“见证取样委托单”,签字齐全后对送检过程进行见证。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核查,并签字确认。5、见证取样试验结果合格的方可用于工程。不合格时应加倍取样或按相关规定重新送检,甚至重新选料、组织进场。(四)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以及工程的实体检测工作实施旁站监理。1、按规定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工程、混凝

22、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2、旁站监理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备到场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情况、现场抽查抽测情况、见证取样情况、试件留置情况等,并做好检查记录。3、旁站监理记录应由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共同签认。4、对检测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实体检测工作进行旁站监理。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存档备查。(五)加强监理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复核,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与质量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程序进行处理与报告。1、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2、

2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文件。3、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查同意后予以签认。4、对工程的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复核和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5、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与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6、定期组织工地例会。7、在监理过程中,将监理的部位、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及结果应如实在监理日志中全过程记载。8、对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并复查质量问题整改的情况;9、定期向监督机构报告所监理项目质量状况,及时上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

24、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情况。10、监理合同约定进行质量保修期监理的,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监理工作。(六)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告。2、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3、督促落实验收过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签字认可。4、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参加工程分户验收,配合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七)实行监理报告制度。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由监理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每月提交监理质量月报(附表

25、3.2)。五、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及质量保证主要内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检测责任。(一)检测单位资质、人员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检测单位应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按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二)应建立完善的检测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有效运行。1、按技术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2、启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并适时上传。(三)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启用检测信息数据上传系统,向质量监督机构上传检测信息。1、检测数据及结论真实、准确。2、检测内容不得缺项。3、及时执行新标准、新规范。六、质量监督机构质量责任及主要工作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责任。(一)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重点监督

26、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监督和抽查,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附表4.1)。1、采取不预先告知的随机抽查方式,每个工程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对每个工程的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2、抽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和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2)抽查工程材料质量情况;(3)抽查实体质量情况;(4)抽查工程资料;3、抽查时,可利用相关仪器、设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及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进行抽测。(二)对

27、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1、对工程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必须到场进行监督抽查。2、抽查中发现工程不符合验收条件,或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合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对验收过程中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一经发现,监督机构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公示。(三)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1、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形成抽查记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通报分户验收监督抽查结果;2、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按法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3、对明显存在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竣工

28、验收。(四)监督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1、经抽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抽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验证检测。 2、抽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发现涉及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行政管理措施。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3、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监督机构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或行政处罚。(五)对建设单位的回访保修工作定期进行抽查。(六)对质量投诉按规定进行调查与处理。(七)信息管理:1、

29、定期对本地区质量监督管理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构报告;2、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上报;3、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附表1.1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记录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资质编号项目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电话质量管理机构成员电话电话电话监理单位1项目总监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设计单位2总设计师建筑设计师结构设计师水电设计师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勘察单位3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施工单位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取样员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主要分包单位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取

30、样员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主要检测单位名称资质编号检测内容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备注:附表1.2保障性安居工程周报表工程名称:时间阶段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形象进度完成建筑工程量主要报告内容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钢材、砼、水泥、砌筑材料、节能材料、防水材料、预制构件等)进场及验收情况:管理人员变更情况:施工文件变更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检查、验收情况:检查监理、施工等单位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其它工作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定期报质量监督机构 附表1.3 施工图设计变更汇总表工程名称:序 号变更部位及主要内容重大设计变更是()否()重大变更审查是(

31、)否()备注附表1.4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户名)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m2)分户验收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序号分户质量验收项目验收意见1屋面、外墙淋水(蓄水)试验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3地下室防水效果4室内空间尺寸5楼梯、阳台、窗台等临空处安全防护设置6烟道(抽气道)7门、窗质量8室内墙面、顶棚施工质量9地面质量10安全玻璃的使用11给水管道通水试验1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13卫生器具满水试验14排水干管通球试验15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16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17相、零、PE线接线情况及接头处理18厨厕等精装修工程质量19其他项目验收

32、结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业主代表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验收人员: 年 月 日附表1.5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工程名称结构及层数面积 m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户数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它单位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验收时间内容验 收 情 况概况组织相关单位于 年月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对屋面进行了48小时蓄水试验,发现屋面渗漏处,外窗设置淋水带层(带)并进行了淋水试验(2小时淋水),发现外窗渗漏个,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进行了48小时蓄水试验间(其中卫生间间,厨房

33、间,阳台间),发现渗漏间。室内共验收户,验收合格户,验收不合格户。经整改 ,共验收合格 户。公共部位共验收公共部位个检查单元(其中外墙个检查单元,楼(电)梯通道个检查单元,地下室个检查单元,无障碍设施个检查单元)。验收合格个检查单元,验收不合格个检查单元。 经整改,共验收合格 个检查单元。整改完成情况验收结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章) 年月日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附表1.6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报告工程名称时间回访保修人员回访主要工作回访户数:回访中发现的施工

34、质量问题:安排维修情况:保修工作质量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用 户满意度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定期报质量监督机构附表2.1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工程名称: 填写人:序号名称品种规格型号进场时间数量进场验收内容及结果质量证明文件见证取样时间复检结果及报告编号使用部位备注注:本表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情况及时填写,要求数据真实、准确。附表2.2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处理记录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序号缺陷部位缺陷名称程度(一般、严重)检查日期处理方式处理完成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备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注:严重质量缺陷的处理应有设计单位参

35、与处理及验收,设计单位人员登记于“备注”栏内。附表3.1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一览表工程名称:序号取样名称取样部位或地点代表批量取样日期取样人见证人检验结果备注附表3.2监理质量月报工程名称: 年 月1、起止时间2、工程进度本月进度下月计划3、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钢材、砼、水泥、砌筑材料、节能材料、防水材料、预制构件等)进场及验收情况:名称进场批(次)数数量进场验收情况取样次数复检结果4、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单位变更前人员变更后人员联系电话备注5、工程变更情况(本月共有变更 份,其中重大变更 份,累计重大变更 份)重大变更编号、主要内容及图审情况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

36、果备注7、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检测情况:施工质量控制情况概述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实体检测检测机构名称检测内容时间结果旁站人员8、下达监理通知单(共 份)编号主要问题描述回复及处理情况9、其它情况(质量例会及小区工程质量评比情况等)注:本表由监理单位每月末据实填写,下月5日前交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总监(签字): 监理项目部(盖章):附表4.1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工程名称:时间工程进度参加人员签字质监人员建设各方人 员抽查工程资料及质保体系资料内容(注明抽查资料的名称、类别、内容、数量等):抽查工程材料质量情况(注明抽查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取样部位等):抽查实体质量

37、情况(注明抽查的部位、内容、数量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情况(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验收组意见):抽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人员: 落实时间:附 件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局)、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一项标志性民生工程。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保障

38、性安居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质量管理摆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的全过程,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二、努力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效能“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600万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约束性指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能,是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的重要保证,是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各地建设、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要牢牢把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千方百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大技术革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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