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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婚姻介绍所服务章程公益性婚姻介绍所服务章程第1条 总 则第1条 本婚介所的会员必须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结婚的单身公民。第2条 本婚介所立足本区,辐射本市,同时吸纳周边省市各个层次的单身朋友加入,为广大会员架设沟通的桥梁,积极组织各项交友,择偶联谊活动。第3条 本所的婚介服务实行会员制。入会会员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和服务等级。第2条 任 务第4条 鼓励广大单身朋友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促进交友,择偶者的观念改变。为单身朋友提供和扩大社交范围,帮助单身朋友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第三章 会 员第五条 本婚介所会员以个人为主,同时欢迎各机构申请团体会员。第六条 申请加入
2、本婚介所须具备如下条件:1) 遵守本婚介所章程;2) 会员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资料登记表,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的是虚假证件资料,会员要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会员权利1) 加入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可随时退出,但不退会费。2) 自愿参加本婚介所举办的各种交友活动。3) 可享受红娘为你不间断推荐相适合的会员。4) 自主决定是否公开自己的资料档案(包括在网站发布)。5) 自由查询本婚介所提供的择偶信息。6) 会员享有个人资料保密的权力,管理员不经会员本人许可,不得泄露会员的资料。第八条 会员义务1) 遵守本婚介所的工作章程。2) 如实、详细地提供个人资料,发布真实的照片,按时交纳各项费用。3)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利用本婚介所从事宗教活动或其他违法、违规活动。4)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随意泄露其他会员的资料。5) 积极参加本婚介所的各项活动,并为网站的各项活动献计献策。6) 会员有义务维护本婚介所的声誉,不做有损本婚介所形象的事。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心缘婚姻介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