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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岗前培训制度1. 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轮岗是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实践经验、增强应对处理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重要环节;专业技术人员转岗是对专业技术人员量才适用的主要措施。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轮岗、转岗前岗前培训制度,是轮岗、转岗工作规范实施的必然要求。2. 医、药、护、技均须在各自专业内建立轮岗制度。医疗专业轮岗要结合其所学二级专业和专业定位,同时要突出让年轻医生到急诊科轮岗。药学专业要在药剂科各部门轮岗,掌握各部门工作流程、特点、要求。护理专业通过轮岗,确定护理技术方向。医技专业也要在专业的不同部门得到历练。3. 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评定为不及
2、格或因身体、个人要求、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转岗的,经相关部门认可后,可以转岗。4. 轮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新工作岗位的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和法规要求。培训工作由新工作岗位所在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培训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三)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四)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五)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六)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