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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奇际鞋业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A-QP-12版本/版次:A/0员工投诉程序页次/页数:1/2生效日期:2010年8月3日1.目的了解员工对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技术、福利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和反馈。深信正确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及完善的投递意见渠道,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故特设投诉渠道供全体员工向公司表达对公司管理层及各部门的申诉,亦欢迎就各项措施、运作、处理方法、员工工作态度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使公司能更高效地开展工作。2.范围针对所有员工的投诉、意见或建议,作出适当的转达及处理。3.原则3.1书面投诉投递意见者须提供姓名及工号,并清楚具体的详述其
2、投诉事项或意见内容,使公司能及时并更有效地处理有关投诉或意见。匿名投诉概不受理。3.2所有投诉意见当以公平、公正及开放的态度处理。3.3所有投诉意见会尽快处理。公司在每周开取意见箱一次,由人事部主管开意见箱,呈报总经理回复处理。3.4投诉投递意见者及被投诉人的保密权利将受到尊重。在处理投诉时,公司只会向有需要知道内情的有关人士透露投诉的内容。3.5公司会回复所有投诉意见。4.处理程序4.1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进行投诉,员工代表负责收集投诉人意见,会同人事部或管理层讨论解决回复。4.2由人事部主管统一整理员工投诉或意见,公司设有员工意见箱,员工有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投诉。4.3如有需要,人事部主
3、管可约见投诉者,以进一步了解详情,并记录在案。4.4若投诉成立,由人事部主管及员工代表开会商议跟进步骤,并复函投诉者有关结果。编制: 审核:批准:东莞市奇际鞋业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A-QP-12版本/版次:A/0员工投诉程序页次/页数:2/2生效日期:2010年8月3日4.5如投诉不成立人事部主管及员工代表成员将回复投诉者告知有关结果。4.6 如投诉事项未获解决或投诉人仍感不满,或投诉对象为直属部门主管,人事部应尽快以书面报告呈交总经理。扼要说明其投诉内容并随后应尽量搜集有关证据,以证明其投诉属实。5.记录5.1所有投诉及意见,不论成立与否或被采纳与否,均须记录在案,并备存于人事部。6.上诉6.1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不满裁决结果,可以书面向员工代表处上诉,公司总经理对该上诉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6.2不符最终裁决,可向劳动保障信访部门上诉,公司接受主管东莞市劳动部门的监督,附:东莞市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0769-27738531 发送子电子邮件:szdbxxfbgdsz.lss/ 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 到东莞劳动信访办走访。7.参考文件编制: 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