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692667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6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doc.doc(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员工培训管理制度1 培训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完成本员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流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的培训3 职责3.1 由分管行政人事、质量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员工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3.2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并对公司各单位的员工培训实施统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3.3 公司各部门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由部门领导负责,并设专职或兼职培训员,实施本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3.4 员工培训计划指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

2、定。3.5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代培员工所在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把培训考核结果与定岗定薪结合起来。4 内容4.1 培训需求及申请4.1.1人力资源部除制定年度计划外,还可根据以下情况及时提出相应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批准:A公司组织机构有重大调整,岗位和职责有大幅度调整时;B公司扩大规模发展时。4.1.2各相关部门遇下列情况可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A ISO质量体系的培训;B 内部管理;C 外出特殊工种取证培训;D保密相关知识培训。4.1.3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4.2 培训计划4.2.1年度培训计

3、划。各单位须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下年度培训项目(含课时、人数、专业、时间、节点等)以作为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参考,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编制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4.2.2因工作情况变化引起培训计划修改时,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重新安排计划,相关部门按照修改计划执行。4.3 培训分类4.3.1培训人员分类培训人员分为:中高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厂人员等。4.3.2 培训形式A入职培训 新进厂员工七天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公

4、司介绍,企业文化、行政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安全生产、消防知识、质量体系、保密知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B 在岗培训 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包括本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技能、质量体系等。C 转岗培训 转岗培训是指从一个工作岗位转到另一个工作岗位。人力资源部根据见习调令或临时调令,安排转岗者结合实际岗位学习理论和实践知识,并进行技术培训,在一定时间会同本人所在单位对转岗者考核。理论和实践试题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出题,人力资源部审定,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合格者,方可转正上岗。并及时做好培训登记、建档、发证等工作。4.3.3培训实施A内部培训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进行。B 送外培训1)

5、 送外培训应在内培不能满足时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有些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委托外部培训,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力资源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外培训。送外培训员工应在技术、业务、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并对企业忠诚度高的优秀员工中选送。公司内部培训不合格,消极怠工者,单位不得选派外出培训。2)送外培训者必须与公司签订员工外培合同书。3)送外培训者在培训学习完毕后必须将培训期间所发放的学习资料和考核之后所颁发的合格证书全数上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一份培训心得,根据需要将其所学在公司组织内培。4)送外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后未取得合格证书(无考核的除外),则该

6、次培训学习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培训者个人承担。5)送外培训者报销差旅费须经人事档案科接收培训资料及培训证书确认无误后,由人事档案科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6)送外培训者自结业之日起必须为公司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向公司双倍赔偿培训费、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等费用。5 培训的教师、教学管理 教师由公司相关专业人员担任。公司各部门相关专业应按照公司业务范围和开展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内部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提前备课。围绕教学购买的教材、参考资料等由公司从培训经费中支出。培训师的授课补助费:工作时间内的授课为:20元/时;工作时间之外的授课补助费为50元/时(不再计算加班费);参考资料和P

7、PT等课件、教案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6 培训纪律 公司组织的所有内部培训,要求参训人员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有迟到早退者,按照考勤要求处理;外培人员应遵守培训举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此合同,并要求外培人赔偿未完成服务时间的培训费用。7、培训考试7.1公司组织的重要培训都要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培训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7.2新入职员工考核成绩作为初次定薪参考依据, 新员工入职培训、转岗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8、培训评估8.1年度培训计划及其他培训计划在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对年度培训做出评估,培训评估报

8、告报总经理。8.2评估报告包括: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培训效果,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以及培训成本和给公司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等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一:员 工 培 训 申 请姓 名性 别部 门学 历岗 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培训原因培训效果所在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主管副总意见总经理意见备 注附件二:员工培训记录表 年 月 日培训时间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培训主题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共 人)序号部门姓名序号部门姓名序号部门姓名191721018311194122051321614227152381624培训内容要点备 注附件三:员工外培合同书甲方: 西安三角航空科技有

9、限责任公司 乙方: (外培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西安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派乙方参加 培训,签定如下培训合同书,并共同遵守。一、期限培训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二、待遇1、甲方承担培训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2、培训期间工资等同上班,工资按照标准计发。3、其他约定事项: 三、责任1、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关心乙方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2、乙方在学习期内,遵守培训纪律,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四、其他1、乙方结业后仍回原岗位工作;预期不返回者,甲方按旷工处理,超过五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如数追缴培训费用。2、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

10、损害公司名誉和利益,不得另谋职业或从事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活动。3、乙方自结业之日起必须为公司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培训制度的规定赔偿培训费、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等费用。4、双方确认以培训制度为双方履行合同时的共同准则,并确认本合同及相关公司制度为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属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加盖公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印章管理制度一、目的 印章是职责权利的标志且具有法定效用,为了更好的管理和使用印章,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用印章的规格、制发、管理办法

11、和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三、印章式样和尺寸1、公司及下属部门的公章一律为圆形,中间刊五角星。2、文字排列形式(1)公司级公章文字不分段,自左而右环行。(2)各部门公章文字可分段,公司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单位名称在五角星下自左而右横排。(3)各部门的业务专用章的形状、尺寸、文字排列,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四、公司印章所刊名称西安三角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五、印章的制发1、公司级和各部门公章由公司经理部统一负责刻制。2、各业务专用章由本部门申请报归口单位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经理部刻制。3、业务处室下属机构一般不配发公章,若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的部门,可酌情刻制,但中间不刊五角星。六、印章的管

12、理1、公章统一由公司经理部备案后发放。2、公章(含公司级领导印章)都要确定专人管理,按规定用印。3、各部门公章也应指定专人管理,按规定用印。5、被撤销合并机构或变更名称,在启用新印章前,须同时交回原用印章。七、印章的使用1、用印须用红色印泥,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联合发文时主办单位印章居前。2、正式公文用印按照公文审批管理规定执行。3、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报表、材料、函件及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司印章时,应先填写印鉴使用单,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总经理不在时,用印者可由各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用印。须加盖总经理名章时,须经总经理本人签字后方可用

13、章。4、印章不得随意外带,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带,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带。5、凡开介绍信用印时,由经理部部长签字后方可用印。外出人员一般不准携带空白介绍信,若工作特殊,须经公司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6、若公章丢失,立即向经理部汇报。7、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乱用印章而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追究责任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促进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引进合格的人才,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和人才储备,为公司的运行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人员的招聘、试用期考核、录用等方面的内容。3 招聘录用的原则3

14、.1 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的原则。3.2 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公开招聘为主,个人推荐为辅,个人推荐应履行公开招聘程序。3.3 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不得自行招聘。4 人员需求计划4.1 年度计划 各单位制定下一年度的员工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单位的计划,并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目标要求和人员现状拟定下一年度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年度招聘。4.2 临时招聘 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人员临时变动,需补充人员时,应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4.3 人才储备 对于重要工作岗位的人才,各单位认为有储备必要的,单

15、位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5 招聘渠道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招聘渠道。招聘渠道主要有:5.1 招聘会招聘: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5.2 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5.3 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5.4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5.5委托中介招聘: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5.6公司内部竞聘。6 招聘流程6.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副总经理、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专家组成招聘小组。6.2 初选 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出后,对所有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试初选人员名单,提交业务部门审定。6.3 人员甄

16、选 应聘者的甄选分为面试、笔试及实践操作测试,可视具体情况组织进行。6.2.1应聘者来公司须先填写三角公司职位应聘表,按照应聘岗位对应的部门分类进行面试。6.2.2 面试:适用于各种岗位的招聘工作。由相关副总、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进行面试。6.2.3笔试:由用人单位拟定试题,人力资源部组织考试。6.2.4实践操作测试:适用于操作性强的岗位,对应聘者的实践工作能力、技能水平进行现场测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专业人员进行测试。6.2.4对甄选基本合格人员,经招聘小组最终审定,填写面试意见。应聘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6.3 凡有下列情况者,公司不予聘用:a)受聘于其他单位

17、,尚未解除劳动关系;b)品行不良或有恶劣记录者;c)有严重疾病,体检结果不适合公司要求者;d)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e)公司保密办政治审查不合格者。7 录用程序 拟新入职人员应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人力资源部查验相关证件,组织一周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7.1 入职手续7.1 个人履历表、劳动合同书的签订、人事档案、户籍转移等手续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办理。7.2 劳动合同试用期7.2.1 新员工试用期:有工作经验者为三个月,无工作经验者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半年、见习期一年(含试用期)。试用人员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特殊岗位招聘人员经公司

18、领导批准后执行。7.2.2 试用期满后,所在单位应根据新员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劳动和工作态度、思想政治水平、组织纪律,专业基础理论应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考核鉴定意见。7.2.3 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所在单位的意见,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各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填写“职工转正申请表”,人力资源部按照申请表下上岗调令,财务部根据调令核算工资。7.2.4 新员工试用期如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立即报人力资源部,经调查核实后可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职工持证上岗制度1 目的 职工持证上岗是指职工上岗应持有公司业务部门、上级或行业

19、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技能鉴定等级证或与本岗位对口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专业证书。使职工在就业前或在岗时具有所从事职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产品实物质量和工作质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发展的需要。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持证上岗的定义、上岗证的类型,各类证件的取证、证件到期审验管理,培训要求。适用于公司职工持证上岗的管理。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各分单位做好本专业各类证书的取证、证件到期审验、培训安排及台帐管理工作。3.2 负责建立所有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台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各部门汇总的特殊工种取证、证件到期审验需求,对需要证件到期审验人员进行核

20、对确认。3.3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操作、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计量检定工、质量检验员、审核员、会计等。4管理内容与要求4.1上岗证类型4.1.1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操作、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等。4.1.2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从业人员、计量检定员、审核员)等。4.1.3技术等级证书(劳动技能站鉴定等

21、级)、操作技能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4.2各类证书的培训及取复证要求4.2.1、普通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A操作人员必须持岗位有效资格证方能上岗。新职工岗前培训至少3个月;转岗、合并岗位职工岗前培训至少3个月;离开生产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回到原岗位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至少一个月。B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完成后要进行上岗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专业水平(技术专业水平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必须紧密结合实际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环保等。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试由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在培训员监督

22、下组织实施。考试应在理论和实际操作满足岗位要求时,才能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上岗操作。4.2.2、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A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监督人员、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操作、特种设备、锅炉工、压力容器)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无国家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发放操作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两证齐全方可上岗作业。B各基层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需求,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C特殊工种人员取复证培训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将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录入人员数据库

23、,并建立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4.2.3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A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从业人员、计量检定员、审核员等),必须经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专业工作资格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的特殊行业岗位工作。B各基层单位单位根据特殊行业工作要求,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特殊工作人员取复证培训要求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5检查考核5.1人力资源部每半年检查各单位人员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混岗情况,如若发现处罚混岗者一个月岗位工资,单位领导二个月岗位工资。5.2培训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及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须保留在人力资源部,本人需用时再领取。5.

24、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劳动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为建立企业与企业职工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劳动用工机制,保障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其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与公司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3、 总则3.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律称为“企业职工”,享受规定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等待遇。3.2公司(以下称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和科研的需要与职工(以下称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以法律形式确定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4、劳动合同的内容4.1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25、a) 公司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b) 职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c) 劳动合同期限;d)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e)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f) 劳动报酬;g) 社会保险;h)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i)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j)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k) 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l)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4 .2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不受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任职期限所限。普通职工劳动合同为三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为五年。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

26、4.3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4.3.1 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按照下列原则办理:a) 凡签订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的,本人符合上岗条件的还应签订企业职工岗位合同书。b) 公司聘用的职工,须在聘用调令下达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c)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式二份,公司与职工各执一份。4.3.2 公司公费派遣出国或外出培训学习,在签订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后,应签订员工外培合同书。4.3.3 对劳动合同到期因违法违纪、发生各种责任事故以及各类经济案件正在审理尚未结案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待结案后按照具体情况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4.3.4 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如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27、,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4.4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4.4.1 公司与职工双方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人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4.4.2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职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4.3 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费。4.4.4 职工拒绝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职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公司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4.4.5 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4.4.6 公司如发生合

28、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4.4.7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职工各执一份。4.5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5.1 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的职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a)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 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d)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e)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

29、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知用人单位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4.5.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d) 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e)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0、;f)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g) 职工违背诚信原则,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的。4.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

31、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a)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c)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d)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5.5 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a) 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c)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司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4.5.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

32、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b) 在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e)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5.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a) 劳动合同期满的;b) 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c) 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d)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e)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f)

33、 职工经批准调离公司的;g)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 经济补偿金5.1 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5.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5.2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5.3 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

34、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5.4职工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4.1公司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使用专项培训费用,派职工出国或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一年(含一年)以上,自回国或培训结束之日起,职工同意为公司服务时间不得低于五年,职工若违反服务期限约定,应当按专项培训费用总额与服务期限平均,逐月递减支付未履约期限的违约金。公司与职工可另行签订派遣出国或培训协议书,具体约定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5.4.2职工(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不得到与公司生产或者

35、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6其他事项6.1 公司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6.3调离公司工作的职工,须在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将劳动合同书交回人力资源部。6.4 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36、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6.5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公司与职工依法签订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至劳动合同期满。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6.6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岗位合同管理办法1、 主题内容本办法规定了岗位合同管理的范围与条件,岗位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岗位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内容。2、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岗位合同书的职工的管理。3岗位合同的签订3.1岗位合同的签订 公司

37、聘任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接与总经理签订岗位合同,其余公司聘任人员直接与所在单位领导签订岗位合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2岗位合同期限岗位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聘任期同步。3.3续签岗位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准备续签岗位合同的,都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逾期不办理岗位合同续签手续,而又未通知对方的,其责任属甲方的由公司对负责合同签订工作的行政主要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责任属乙方的合同期满后,取消上岗资格,按待岗人员处理。4、 岗位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4.1岗位合同的变更4.1.1岗位合同变更的原则A调整职工的生产、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持证上岗,择优录用,双方自愿”的原则。B因

38、本人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C因工伤、工残不能从事工作的。D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公司调整职工的生产、工作和科研岗位时,岗位合同的内容应随之变更。4.1.2岗位合同变更的程序A公司调整职工的生产、工作和科研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所在单位,告知本人,填写新岗位合同。B 因健康原因改变岗位的,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附医院证明,病例诊断书。C因工伤残原因改变岗位的,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附医院诊断书。4.1.3 岗位合同的解除4.1.3.1解除岗位合同的条件A职工不能胜任本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指责的。B在岗位合同规定范围内,职工不服从组织调动,工作安

39、排,以及拒不接收生产、工作任务的。C职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国法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D 职工违反工艺纪律、操作规程发生质量事故以及各种重大责任事故的。4.1.3.2解除岗位合同的程序A符合解除岗位合同条件的,不论是任何一方,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B 属职工提出解除岗位合同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填写解除岗位合同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备案。5、岗位合同的管理5.1 岗位合同书由公司统一印刷。5.2 岗位合同书一式两份,职工本人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5.3 公司岗位合同的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合同签证,变更、中止、解除与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

40、。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缴费标准、所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职责等方面的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员工社会保险管理。2总则公司与员工依照有关各类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进行缴费,并依法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3社会保险的范围与内容3.1 基本养老保险311 公司及员工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12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负担:公司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 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由公司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3

41、13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依法享受基本养老金。32 失业保险321 公司及员工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22 失业保险费由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负担:公司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由公司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323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金。33 基本医疗保险331 公司及员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根据缴费情况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332 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7;员工缴纳工资总额的2,由公司代扣代缴。333 公司及员工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员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34 生育保险341 公司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缴费比率缴纳生育保险费。342 公司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依法享受生育保险。4社会保险管理职责41 人力资源部是社会保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各类社会保险的申报与缴纳工作,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调和沟通。同时负责公司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