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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组织人员培训 示范项目材料之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制度景德镇市民政局王 永一、坚持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行政,简言之,就是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行政机关的运行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
2、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党的十七大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
3、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二、坚持依法行政应当包括哪些基本要求?第一,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
4、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第二,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第三,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
5、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第六,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
6、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怎样建立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进民间组织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间组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即民间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一)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确定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机构健全,有人办事。(二)建立依法行政制度。即: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
7、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统计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发现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主要是:1、有关依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2、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处理情况;3、本地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民间组织管理事项的处理情况。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要积极组织民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和市民政局组织的各种学法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掌握涉及民间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参加法制知识考核,检验
8、学习成果。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对涉及民间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宣传形式主要有: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电子屏幕和局域网等;2、召开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组织民间组织负责人参加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3、举办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学法知识竞赛等活动;4、对民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5、印发宣传材料,发至民间组织。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对民间组织管理和执法人员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内容为:1、宣传
9、贯彻执行的措施;2、取得的效果;3、存在的问题;4、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的总体情况。同时,可采取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确定评估结果。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必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核合格后,市政府法制办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和条件: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拥护党的各项政策,作风正派,爱岗敬业;2、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本岗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的各项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工作;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尊重事实,严格程序,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要及时请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坚持依法,认同原则,注意在工作中做到情况清楚、实事求是、秉公处理、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依法办事。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指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因做出不正当的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者行政不作为,以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行政机关造成不利影响,应当对责任人的过错依法追究,消除影响。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下列行为应当受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11、作出不当行政处罚的;2、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3、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因不当行使职权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并给予国家经济赔偿的;4、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5、其他因行政执法人员责任造成行政败诉的。追究的内容和主要形式:1、作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决定的,科室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因作出错误的行政决定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做出决定的当事人的责任。2、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及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致使民政局成为赔偿义务部门的,民间组织管理机关当年不能
12、评为先进单位,当事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行政执法工作统计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准确、及时、清楚地上报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行为的情况及各类统计报表。主要内容是:1、违法违章行政处罚报表;2、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3、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等。民间组织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民间组织行政执法回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效果回访和监督执法回访两种。检查效果回访是由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处理结果对其督促落实的回访。包括了解当时受到处罚后整改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现行法规政策等情况。监督执法回访是由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被检查单位了解检查人员执
13、法廉政情况,包括执法是否公正,有无徇私舞弊,有无吃、拿、卡、要等现象。四、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发展迅猛,对社会发展有着强大的推动力。我们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必须按照“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和监管是基本目的”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执法理念,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推动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两方面的职能:登记和管理。作为社会组织来说,入门登记是一次性的,但对其规范管理则是长期的、复杂的,执法监察工作的好坏是关系到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系到管理质量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地位,关系到社
14、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由于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少,在执法实践中,常有畏难情绪是必然的,主要是由于登记管理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执法专业知识和技能,容易产生“不做没有事,一做就惹事”的想法,担心由于执法专业知识缺乏,查案经验不足而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为此,打铁必须自身硬,要通过执法培训,掌握基本要领,强化日常自训,“加油”、“充电”,提高依法行政的理念,主动执法的意识,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有效地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敢于执法,积极应诉是依法行政的必经之路。2001年至2006年,景德镇市老年书画研究会因会长与秘书长之间常年不和,个别人争权夺利,活动中止,秘书长大权独揽,掌管印章、证书、财务,独断专行,
15、法人代表会长在无奈中召开理事会,形成会议纪要,申请注销登记。然而,接踵而来的一场风暴和马拉松式的行政诉讼使我们拖入亘日已久的应诉之争中。秘书长表示不服,以老龄委、市民政局违法注销登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登记,到各个相关部门投诉,形成行政诉讼。市政府法制局派员调查,单方面听取意见,做出了撤销民政局注销登记,实行补救措施的决定。我们据理力争,维持决定不变,秘书长上诉市中级法院,报刊上也出现貌似客观公平的报道,有损民政执法人员的形象。把我们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应诉,对执法案卷,起诉状及原告提供的有关材料、相关的法律政策与司法解释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应诉的主要思路,针对起
16、诉提出的理由精心制作答辩状,对执法案卷重新进行整理,并按期送到法院。在庭审法庭调查阶段,我们按照举证提纲,选择证明力强具不易反驳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组,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如:研究会理事和常务理事集体研究,法人代表(会长)签发的注销登记申请的会议纪要和文件,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法庭辩论阶段,对原告意见一一进行了解释,说明驳斥,同时对法制局的做法和疑义作出质疑和解答,针对原告的辩驳进行了有理、有节的反击,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后又上诉到省高级法院,仍是一场交锋,法院也难有定论。经庭外调解,我们坚持维持注销登记决定不变,从老年人身心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作出允许老年书画研究会申请备案登记的意见。
17、从此,偃旗息鼓,风平浪静。重新成立的老年书画协会成为老有所乐的先进单位,老年书画研究会消声匿绝。综合所述,从这一案例中我们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我们存在执法工作程序和细节上有漏洞,工作随意性的问题。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无一遗漏,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档案材料规范管理,行政诉讼应诉自如,应诉案件才能胜诉。五、依法行政工作的实践和感受(一)敢于担当是有效执法的前提。首先,我们应当明确自己的工作定位,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执法监察职能,做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通过执法监察工作提升管理机关的形象和地位,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出击,敢于担当,善于“亮剑”,面对非法组织要及时出击,面对违
18、法行为要主动监管,发挥登记管理机关履行执法监管的作用。(二)善于办案是有效执法的关健所在。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是通过严格执法来体现的,但严格执法并不等蛮干,在执法事件中要注意规避风险,一是规避政治风险。目前,不少社团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属于官办、半官半民性质的社团还时有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讲究方法,做到有礼有节,防止陷入工作被动的局面。近年来,我们利用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和服务行为,清理查处社团“小金库”、涉企收费、评比表彰、规范社团行为,实行诚信自律,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从依法办会着手,对社团违章违规行为,在查处的同时,进行正面引导,强化指导,
19、善于疏导,使社会组织走上依法办会,照章办事的法制轨道。同时,指导社会组织体现社会责任,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二是规避法律风险。目前,两个条例存在缺乏操作性和严重滞后性的问题。为此,面对“吃不准”、“靠不准”的法律适用问题时,我们不能靠一时片面的理解,激情和冲动来予以适用,而是主动向省民政厅、兄弟地市业内人士和司法部门请示和请教,以期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做到有的放矢,以期避免行政失误的风险。通过学习和实践,做到打铁须先自身硬,敢于查处社会组织违规问题。1、查处社会组织违规问题要主动出击。如:2008年7月下旬,我们查处了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违规收
20、费的案件。当时,中国青年报一篇景德镇药企:最忌讳协会背后的药监局文章在我市沸沸扬扬,各大网站报刊新闻铺天盖地,使药监局和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处于尴尬的地位。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八月初,我们主动深入协会,听取情况汇报后,指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利于规范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协会要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协会在社会舆论监督和我们的引导下,主动退还了强制入会的的2万多元会费,我们肯定了协会知错就改,有错必纠,规范收费的行为,指出协会应本着“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办会,不得在非会员单位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同时指出,协会要按照核定的章程中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得制定行业规则和其他方式垄断市场,损害供货商、
21、消费者、非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指出业务主管单位与行业协会属于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关系,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协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上下级关系。协会收取会费,要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和会员的承受力合理确定,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协会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2、部门协作是有效执法的保证。社会组织执法对象的多样性,情况的复杂性,现行执法手段的单一性,震慑力不够的现实告诉我们,仅仅依靠登记管理机关的信息源和单打独斗是很难依法查处非法组织的。我们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
22、协调下,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2008年12月10日,未经批准,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成立的“市纸箱厂上访委员会”和“景德镇兴瓷职工自发组织委员会”,组织非法聚会活动,煽动职工集体上访,聚众堵塞交通,妨碍公共秩序,扰乱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市民政局根据公安局现场录像及讯问笔录、收取会费等调查证据,认定上述两个组织为非法组织,根据民政部取缔非法组织暂行办法依法作出取缔决定。12月10日当晚在市电视台发布公告,连续滚动宣传。通过取缔非法组织,遏制了非法结社的不法行为,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3、网上打非,形成合力,依法行政。在查处政治类非法组
23、织的工作,我们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做到积极作为。当今网络时代,缺乏有效管理,我们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取缔非法组织。2008年7月,我们根据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调查提供的“关于陶瓷学院学生韩某网上非法活动及询问笔录和旁证材料”等案卷的审理,我们启动了民政、公安、国安打击政治类非法组织的预案,并在查证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供认不讳的基础下,经局长签署了关于取缔网上组建非法组织的命令,该“命令”不以正式文件行文转发,不宣传,不见报,不扩散,只做不说,并在陶院内部局部范围内宣布命令。通过对学生韩某组党结社非法行为的严肃批评和正面教育,该学生认识错误痛改前非,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这次查处非法组
24、织,对学生进行教育疏导挽救,以“宽严相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治稳定的目标出发,相关部门求得共识,形成合力,既取缔了非法组织,又达到教育挽救和维稳的目的。4、联合执法才能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01年6月,原市气功科学研究会所属健身气功培训中心属经济实体,在工商局注销登记。但是,市气功研究会注销登记后,原协会秘书长仍然利用健身气功培训中心的印章,私印健身气功营业执照,乱发证照(营业执照及工作证),高额收费,在市区私设十多个私营非法诊所,以中功治病为由,骗取钱财。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合同公安、卫生部门,查封非法诊所,由卫生部门没收药品,公安部门没收印章,并
25、对主要责任人调查问讯,予以罚款,对各私营非法诊所予以关闭,处于罚金,从而打击了以功派组织残余的非法机构,取缔了非法行医组织,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实践证明,要依法行政必须严格要求,慎重行事。只有严格依法执法,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才能敢于应诉,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们在执法时要牢固树立证据事实,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事实;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准确适用法律,使行政行为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做到即严格执行行政实体法,又严格执行行政程序法。工作中注重大节,抓好中间环节,不可忽视小节,固为“牵牛要牵牛鼻子”、 “细节决定成败”,应诉才
26、能胜诉。六、创新机制,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近十年来,我们通过学习和实践,在依法行政上积极探索“积极、规范、和谐”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模式,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针对当前法规建设滞后,执法力量薄弱的现状,我们坚持积极执法,坚持“不等、不靠、不拍、不推”的原则,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了非法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案件20多起。回顾过去,感受深刻,深有体会,纵观各地经验和自身体验有以下几点,与大家共同借鉴:一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功夫,形成社会监督、日常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过程监管、动态监管、年度检查、举报监督为基础的监督体系
27、,要在市委政法委、各主要业务主管部门成立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关系、形成合力、处理社会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作为基础的执行体系的相互配合与工作,规范我们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的原则,坚持和谐执法、确立“三个转变”的目标,即由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由刚性执法为主向刚柔相济,相互促进转变,由事后监管向过程监管,动态监管转变。二要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制定民间组织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范等执法工作的配套文件,形成从受理咨询、举报、具体
28、查办案、实施处罚、案卷归档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执法监管工作的规范操作。要建立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管体系。在业务主管部门选派参与监督的信息员,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法制宣传的通讯员,畅通依法监督的社会渠道、形成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危害和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要发布取缔命令及时曝光,同时宣传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作机制。三要建立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为了弥补我们执法经验的不足,我们要关于学习,不耻下问,与司法部门、法制办建立社会组织执法案件会商制度,执法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和重要案件、执法过程
29、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向省民间组织管理机关请示汇报,寻求解决,要主动与公安、国安、法院等部门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合办案,即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又缓解了执法力量与经验不足的矛盾,增强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四要着眼培育发展,坚持刚柔并济,提高执法效能。在当今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的社会组织总体上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中,既要依法行政,又要着眼于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就必须按照“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行行政指导柔性管理和行政执法刚性工作的结合,取得刚柔相济的成效,取得依法行政和社会
30、管理、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履行管理职能,又要体现“以人为本”,使执法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因此,我们针对社会组织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在思维上变“违法规定”为“守法推定”,在方法上变“以刚为主”为“刚柔相济”,在依法运用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的同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把行政指导,行政建议引入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为此,我们大胆尝试,推行四项制度:行政约谈制度,针对一些社会组织存在的违法事实不清或可能形成违法事实的问题,预约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面对面谈话,起教育作用。如对残疾人驾驶技术协会负责人的恳谈交流,要地他们担当依法办会、照
31、章办会的责任。行政告诫制度,对社会组织尚不构成违法,不适用于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事前告诫,指出某些官办社团设置小金库、领导领取报酬的后果,提出整改要求,起警示作用。行政提示制度,利用手机群呼平台、网站和下发文件为载体,向社会组织发布信息提示,要对一些未近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及时提醒,避免因延误时间未年检并撤销登记处罚的严重失误起良好的提示作用。行政建议制度,针对某些社会组织功利性的倾向,根据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要求,对其下达行政建议意见书,如对残疾人驾驶技术协会,我们要求名称实行规范核准制,章程注明非营利性,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扰乱市场运营秩序。社会组织负责人必须实行承诺制,签订书面承
32、诺书,依法从事驾驶技术交流活动,不得操纵组织非法营运活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起到了良好的超前行政建议效果,避免了行政风险所在。同时,我们在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中,逐步建立调解制度,评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形成功能齐备、相对完善的行政指导机制,更好地适应社会管理的需要和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法行政和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兄弟地市的经验启示中,我市社会组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在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健全,机构不完善,力量薄弱,经费不足等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在社会组织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进程中解决实际问题,得到有效突破。以上所述,仅是个人一孔之见,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