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培训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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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业务培训手册第一章 基础管理1.1基本规定临柜业务操作管理必须遵循“划分权限,一人一号;重要岗位,相互制约;重要业务,授权控制;会计凭证,严格审核;过渡业务,手续严密;现金业务,严格管理;印章凭证,分管分用;签到签退,严密手续;人员变动,交接清楚;业务挂账,及时清理;错账处理,合规有据;内外账务,定期核对”的基本原则。一、划分权限,一人一号。必须根据业务分工合理确定柜员级别,九级主管由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三级主管由网点会计主管和副主管担任,一、二级柜员兼主管和普通柜员由前、后台柜员担任;一个柜员(或主管)只能使用一个柜员号(需操作BIBS的柜员可在ABIS中增加一个与BIBS相

2、对应的系统柜员号)、领取一张安全认证卡(以下简称操作卡);业务操作前必须按岗位分工合理设置应用掩码和交易掩码,并为柜员建立卡关联;柜员应对柜员号下操作的所有交易负责。严禁建立机动柜员和代班专用的公用柜员,不得将柜员号和操作卡移交他人使用。二、重要岗位,相互制约。必须严格执行不相容业务岗位相分离(附件一)的规定,对于单人操作可能发生差错或案件的重要业务岗位,必须根据其重要性和风险程度,明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参与处理过程,使得单个人的操作与其他人的操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严禁柜员为自己办理业务,不得独自处理不相容业务。三、重要业务,授权控制。必须根据营业机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合理设

3、定行部类型;业务授权由相应级别的主管负责,授权时必须认真审查业务操作的真实性、卡把清点现金;三级主管临时离岗需要移交其主管权限的,必须采用“转授权”的形式将主管职能移交给“转授权”对象。严禁将操作卡交与经办柜员自我授权或交与他人代为授权,不得未经审核直接授权。四、会计凭证,严格审核。柜员、复核员及主管必须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有关要素的真实性,记账凭证上传票号的连续性,末笔交易传票号与网点日终平账报告表交易总数的一致性。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或无凭无据进行业务处理,不得依据非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复核。五、过渡业务,手续严密。通过单笔或并笔转91过渡处理的业务

4、,必须及时处理,正确反映对应关系;通过92过渡处理的业务,必须由交接双方按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各联次,加盖发起柜员、接收柜员名章。发起、接收柜员的复核员必须审查双方在原始凭证上的签章,确保借、贷方凭证的一致性。严禁违反先借后贷、当时记账的规定,不得超权限范围办理应通过92过渡的业务。六、现金业务,严格管理。必须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和预约制度;合理核定营业机构库存和设置柜员现金箱限额,营业终了不得超限额;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柜员现金必须坚持一日三次碰箱(半日制至少二次碰箱);金库管理遵循“双人管库、双人守库”的原则,金库门

5、控“三人分管分用、平行交接”;自助设备钞箱管理必须坚持“双人管理、双人加钞、双人取钞、按月核查”。严禁任何形式的空库、抵库,不得私自代保管客户单、折、卡等支付工具、票据和印鉴。七、印章凭证,分管分用。临柜业务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做到“妥善保管、人离章收”。业务专用章、汇票专用章、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等必须与其配套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分管分用,并由会计主管或会计主管授权人保管使用。严禁将本人经管的印章、重要空白凭证随意交与他人使用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不得将重要空白凭证和临柜业务印章带出柜台使用。八、签到签退,严密手续。行部签到必须双人在岗,行所签退必须由会计主管或指定

6、专人负责。柜员临时离柜必须办理签退,并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印鉴卡、传票和账簿等重要物品入抽屉、入箱(现金箱,下同)上锁保管,日间营业休息时入箱加双锁,放入保险柜或交给当班柜员代保管置于视屏监控范围内。营业终了柜员办理正式签退后,必须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入箱加双锁入中心金库保管。严禁柜员未办理临时签退或未办理正式签退离岗,不得随意重开行部或营业终了不进行行所签退。九、人员变动,交接清楚。会计出纳人员因临时离岗、休息、岗位调整等原因需办理交接时,必须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印鉴卡、传票和账簿等重要物品及未尽事项

7、交接清楚,严密交接手续。严禁不见面、不清点交接,不得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岗。十、业务挂账,及时清理。各项业务挂账的检查、核对和清理由会计主管负全责,会计主管每日必须对业务性挂账进行认真核查,当日同城票据交换及其它结算占用挂账必须与相关票据核对一致,联行往来账业务必须当日处理完毕,过渡挂账当日查清核销,系统自动挂账必须在下一个营业日处理完毕(节假日顺延)。严禁未查清原因处理业务挂账,不得超期处理业务挂账。十一、错账处理,合规有据。错账处理必须按照查清原因、更正有据、批注清楚、审批授权的要求进行,抹账一律由账务行处理,错账冲正一律由错账行或由错账行通知账户行处理。授权主管对抹账、冲正业务必须查明原

8、因。严禁随意抹账、冲账,不得应客户要求对银行操作差错以外的账务进行抹账、冲账。十二、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对账必须坚持“重要性、及时性、连续性、全面性”原则,统一管理、集中实施。重点账户按月核对,普通账户按季核对,其他账户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系统内往来账户余额按日核对,账户明细按月逐笔勾对;与人民银行往来对账,应遵循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有关规定。收回的对账单由对账中心专人负责审核,发现账务不符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严禁弄虚作假对账,不得人为降低对账标准。1.2机构管理1.2.1ABIS机构管理1.2.1.1营业行号营业机构是应用ABIS的农业银行各级营业机构,包括储蓄所、分理处(含二级支行,

9、下同)、营业部等对外营业机构。各级清算中心和其他应用ABIS的内设机构视同营业机构管理。营业机构应用ABIS必须取得营业行号,营业行号是该机构在ABIS数据运行中心范围内的唯一标识,由ABIS数据运行中心统一建立。申请办理国际业务的营业机构,应先申请取得ABIS营业行号,再申请BIBS机构号。1.2.1.2营业行号编码规则营业行号由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2位为省市代码(江苏为10),后4位为省内机构的顺序号。营业行号的顺序号由4位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为地区号,第34位为机构顺序号。地区号分配如下:南京分行10、11、12、13,扬州分行15、16,泰州分行20、21、22,徐州分行23、24、2

10、5,镇江分行31、32、33,淮安分行34、35、36,盐城分行40、41、42,连云港分行43、44、45,宿迁分行46、50、51,苏州分行52、53、54、55,常州分行60、61、62,无锡分行63、64、65,南通分行70、71、72。各市分行应按照编码规则和分配的地区号,根据支行所辖营业机构的数量合理分配行号,并健全行号登记管理,详细记载辖属ABIS网点新增、变更、撤销等情况。1.2.1.3营业机构行部类型ABIS对每个营业机构的行部类型进行了定义(行部表BDT),行部类型决定了动态授权管理中授权额度的大小,按行部类型、柜员类型、币种分别设定了相关金融性交易的授权金额标准(动态授权

11、控制表PMT表),在柜员处理交易时系统会自动通过授权函数根据所在机构的行部类型、发起柜员的柜员类型及币种来读取相应的标准,并判断是否要求相应级别的主管进行授权。行部类型设置应在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等因素设定的,最大程度上解决不同行部类型风险控制与操作效率两者之间的矛盾。1.2.1.3.1行部类型划分行部类型分为储蓄所、分理处、营业部、财务核算机构、清算中心5个大类,对每个大类再细分为4-6个小类,共20类,分别以英文字母a-t表示,每种小类设置不同的授权额度,见“中国农业银行动态授权金额控制标准一览表”(附件二)。储蓄所(包括仅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分为4类:一类储蓄所(

12、a)、二类储蓄所(b)、三类储蓄所(c)、四类储蓄所(d)。分理处(包括二级支行)分为4类:一类分理处(e)、二类分理处(f)、三类分理处(g)、四类分理处(h)。营业部(包括各级行营业部)分为4类:一类营业部(i)、二类营业部(j)、三类营业部(k)、四类营业部(l)。财务核算机构(包括各级财务核算部门)分为2类:一类财务核算机构(m)、二类财务核算机构(n)。清算中心(包括各级行清算中心)分为6类:一类清算中心(o)、二类清算中心(p)、三类清算中心(q)、四类清算中心(r)、五类清算中心(s)、六类清算中心(t)。1.2.1.3.2行部类型确定和变更营业机构行部类型由管辖支行根据其业务种

13、类、业务规模、人员配备、预测业务量大小、会计内控要求和管理水平等情况确定,并向上级行申请设置或变更。申请设置或变更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ABIS营业机构登记表”(附件三,以下简称营业机构登记表)逐级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门。1.2.1.4机构新增申请应用ABIS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并落实岗位责任制;设备及运行环境必须符合ABIS运行的技术要求;对外营业机构需持有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营业机构申请应用ABIS时,由管辖支行审核确定行部类型,填写“营业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核,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处理。同时增加BIBS机构的,需经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和运

14、营管理部审核;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分别交由运营管理部(外币清算)和信息技术管理部处理。“营业机构登记表”由市分行按照填报的时间顺序编号。编号共7位数字,编号规则为“市分行地区代号(2位)年度(2位)顺序号(3位)”。1.2.1.4.1网点信息初始化管辖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做好网点开业前程序配置,并指导营业机构三级主管做好日常变更维护工作。1建立“行部信息表”。“省市代码”输入江苏分行代码“10”;“地区代码”按照省分行分配的市分行代码输入;“行号”输入营业机构后4位行号;“部门号”原则上一个机构设一个部门“01”,对于设置BIBS系统柜员的网点设置“01”和“06”两个部门,其中“06”为B

15、IBS系统柜员专用;“行部名称”按照规范的营业机构名称输入,如“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城北支行营业部”。核对无误后,使用“CTRL+E”提交。修改使用“CTRL+U”提交,删除使用“CTRL+D”提交。营业机构信息变更应及时进行“行部信息表”维护。2建立“柜员信息表”。正确输入柜员号、行号、部门号、柜员姓名、复核标志、配钞标志、打印标志等,对于实行柜员制的网点,“柜员复核标志”选择“2滞后复核”,“配钞标志”选择“1配钞”;“打印标志”下拉菜单“1打印户名、打印会计分录,2打印户名、打印借贷方账号,3不打印户名、打印会计分录,4不打印户名、打印借贷方账号”,由营业机构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新增、删除柜员

16、应及时进行“柜员信息表”新增或删除处理。3建立“终端信息表”。根据市分行信息技术部门编列的物理终端号,与ABIS逻辑终端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逻辑终端号原则上与柜员号一致。4前台现代化支付信息维护。开通大额、小额支付系统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启用标志”设置为“Y”,“银行机构代码”输入人民银行规定的12位机构代码,“银行机构名称”规范输入;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将“银行本票是否打印银行机构代码”、“银行本票是否打印小写金额”设置为“Y”或“N”;签发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是否打印小写金额”设置为“Y”。银行机构代码编码规则为:LLLXXXXBBBBDLLL(前3位)行别代

17、码,农业银行为“103”;XXXX(47位)地区代码;BBBB(811位)分支机构序号,使用ABIS营业行号的后4位代替;D校验码。1.2.1.4.2工作站配置(逻辑终端外设配置程序)根据终端、打印机、报表打印机、磁条读写器、密码小键盘类型准确设置。1.2.1.5机构变更因业务发展或管理需要等原因,已应用ABIS的营业机构需要调整营业币种,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行部类型、资金清算关系、行政隶属关系等,应由其管辖支行提出申请,填写“营业机构登记表”并注明变更事项,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核,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处理。变更清算关系的,应同时变更会计档案管理系统、综合信息分析系统、财务会计报告系统

18、(FARS)、财务管理信息系统(FMIS)等相关设置。1.2.1.6机构拆并营业机构撤、并或分拆前,由管辖支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拆并实施方案,以行文形式报市分行审核。市分行运营管理部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填写营业机构拆并申请表、营业机构拆并明细表或营业机构转让明细表,以行文形式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报总行审批处理。营业机构进行撤、并或分拆时,由运营管理部门指导营业机构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支持。营业机构拆分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19、1.2.2联行机构管理联行机构是指应用网内往来、银行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漫游汇款、大额支付、小额支付、票据交换、银行本票系统办理联行业务的营业机构。新增、变更、撤销联行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上报和审批。网内往来、银行汇票、漫游汇款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由市分行上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审批;大额、小额支付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由省分行每月第一、第三个周五报人民银行;银行本票、票据交换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1.2.2.1网内往来、银行汇票、漫游汇款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新增、变更、撤销机构应由管辖支行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联行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四,以下简称

20、联行机构登记表),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新增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机构无备用汇票专用章的,应在部函中注明并申请刻制。撤销行停用的汇票专用章,停用两个年度后方能启用。系统外金融机构申请代签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的应填写代签金融机构全称,在部函中注明:行号、被挂靠行行号、行名、邮编、行址等。1.2.2.2大额、小额支付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1新增机构。由市分行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同意后,对符合加入条件的,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填写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加入审查表(简称审查表),并加盖印章交与申请行。市分

21、行以部门文件(申请报告)附带当地人民银行审查表,一并邮寄至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2变更机构:变更支付系统行名的,由市分行将行号、变更前后行名等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同时在“行名行号管理系统”进行申报。3撤销机构。撤销支付系统行号的,直接在“行名行号管理系统”申报。”1.3柜员管理1.3.1柜员分类ABIS营业机构的柜员包括柜台柜员和系统柜员。1柜台柜员柜台柜员(简称柜员)按操作权限分为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和主管。普通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柜员类型为“T”。主管兼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可

22、从事权限内的交易授权。柜员类型为“A”。主管:仅负责业务的监督与授权,并从事权限内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操作。柜员类型为“M”。主管按其授权权限的大小可分成四级,从低到高顺序为一、二、三、九级,其中一、二级可设置为主管兼柜员,三、九级主管不得兼柜员,九级主管上收在管理行。2系统柜员包括自动柜员机(ATM)、自助终端、POS等自助终端设备及批交易处理柜员。柜员类型统一为“S”。系统柜员类型。ATM/自助存取款机系统柜员类型为“A”,批交易柜员系统柜员类型为“B”,网络银行系统柜员类型为“C”,电话银行(TBS)柜员类型为“T”,POS系统柜员类型为“P”。BIBS、FMIS柜员的会计账务作为系统柜员发

23、起的业务记入ABIS。1.3.2柜员权限1九级主管负责辖属营业机构柜员的建立、维护、删除等工作,包括:建立柜员、删除柜员、建立柜员平账器、删除柜员平账器、建立柜员现金箱、删除柜员现金箱、修改柜员属性等交易操作,并负责同级主管操作授权。九级主管不得兼任柜员办理业务。2三级主管负责日常实时监督和重要业务的授权,另外可办理部分柜员管理类交易,包括:柜员卡启用/取消、柜员休假离职、柜员密码重置、修改现金箱限额等交易。三级主管履行当班会计主管职责,设置多名三级主管的,应合理分工,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坐班监督、柜员管理等工作,会计副主管主要负责临柜业务授权等工作。三级主管不得顶岗代班,不得兼任柜员办理业务,三

24、级主管可以为本机构柜员处理的业务进行滞后复核。3二级主管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临柜业务,动态授权额度内的金融性交易、非金融性交易的授权,二级主管可兼做柜员,并可对三级主管操作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授权。4一级主管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临柜业务和对部分普通的金融性交易和非金融性交易授权,一级主管可兼做柜员,并可对三级主管操作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授权。5普通柜员负责办理权限范围内的临柜业务。1.3.3柜员设置各级管理行、营业机构应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保证ABIS安全运行和临柜业务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内控制约制度,根据劳动组合方式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操作柜员及主管。1九级主管九级主管实行上收管理。九级主

25、管上收到县级支行或市分行,对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必须上收到市分行。九级主管应建立在营业机构的上级管辖行,由运营管理部门人员担任。设置九级主管的机构应建立24名九级主管,负责辖属营业机构的柜员管理工作。2三级主管三级主管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担任,原则上一个营业机构只能设置一名三级主管。业务量较大、柜员人数较多以及高低柜分设的营业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置多名三级主管,但必须报市分行审批。会计主管以外的三级主管由会计副主管、主办会计和代班会计主管担任。各级营业机构应指定代班会计主管,并报管辖支行审核备案。代班会计主管作为会计主管转授权对象,转授权期间代班主管行使会计主管职责。3一、二级主管营业机构可设置多名一

26、、二级主管。4普通柜员普通柜员为一般操作员。1.3.4柜员掩码设置掩码是控制柜员业务操作范围,限定柜员操作权限,设置劳动组合的主要工具,也是实现柜员差别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业务操作事前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掩码分为应用掩码和交易掩码。营业机构要根据柜员业务分工,正确设置应用掩码和交易掩码,将柜员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在业务分工范围之内。1.3.4.1掩码定义1.3.4.1.1应用掩码应用掩码是控制柜员应用ABIS系统操作权限的字码,共100位,每一位代表ABIS的一类应用。若允许柜员操作该应用,对应的应用掩码设置为“Y”,反之,对应的应用掩码设置为“N”。其定义如下:第2位内部核算,第4位公共应用,第7位

27、库房现金和表外,第8位网内往来、银行本票、大额支付、小额支付、银行汇票,第9位内部账务移植,第10位自动转账,第11位活期存款,第14位定期存款,第22位准贷记卡,第24位个人贷款,第25位公司贷款,第26位现金管理,第27位FB外汇业务,第28位西联汇款,第30位客户信息管理,第31位一卡通、借记卡,第36位系统内拆借、同业拆借、委托贷款、对公活期账户透支,第39位记账式国债、开放式基金,第40位Tulip平台实时、批量代收付,第41位同城交换,第43位外省银行卡,第45位定期一本通,第48位漫游汇款,第50位贷记卡,第51位网上银行,第67位储蓄国债,其他掩码备用。1.3.4.1.2交易掩

28、码交易掩码是控制柜员能否操作ABIS某一个应用下面的某一类业务的字码,共12位,每一位代表一个应用下面的一类业务。若允许柜员操作该类业务,对应的交易掩码设置为“1”,反之,对应的交易掩码设置为“0”。其定义如下:第1位纯主管,第2位联行业务,第3位编押及国际业务,第4位普通金融性交易,第5位重要金融性交易,第6位普通非金融性交易,第7位重要的非金融性交易,第8位库房管理类交易,第9位银行卡中心交易,第10位现金管理网内收付确认交易,第11、12位备用。1.3.4.2掩码设置1.3.4.2.1基本规定1柜员掩码应根据营业机构劳动组合及柜员岗位职责和操作权限设置,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必须配合考虑,科

29、学设置。2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必须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置。3根据营业机构柜员的业务范围设置交易掩码与应用掩码,对综合柜员、单项柜员和多项柜员应区别控制。4划分前后台柜员的营业机构,前后台业务的掩码设置必须分离,没有相关业务的营业机构其相应的掩码必须关闭。5对于个人、公司等业务分柜办理的,应根据掩码的控制范围分别控制。6重要金融性交易(如通用核算子系统借记类交易)必须进行单独控制。7兼职管库员、主出纳的交易掩码第8位必须设置为“0”。8除银行卡管理中心外,所有对外营业机构必须将交易掩码第9位设置为“0”。9交易掩码备用的第11、12位必须设置为“0”。10未指定应用或停用的

30、应用掩码,必须全部设置为N。1.3.4.2.2柜员掩码设置会计主管应根据本机构劳动组合、柜员类别、柜员岗位职责和柜员业务分工,制定柜员交易掩码、应用掩码设置方案,通过会计基础管理系统上报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九级主管操作。柜员岗位与掩码设置基本对应关系为:1临柜综合柜员。交易掩码设置为010111100000或010111100100,可以操作除编押、库房管理、国际业务管理、银行卡管理类交易以外的所有交易。应用掩码设置应根据柜员岗位分工,对可办理的业务种类所对应的子系统,应用掩码设置为“Y”。2临柜单项柜员。对于仅办理个人业务的柜员,交易掩码设置为000101000000,可以操作普通金融

31、性交易、非金融性交易;对于仅办理某单项业务的柜员,如营业机构金融超市仅受理贷款业务,柜员仅负责贷款户卡管理,交易掩码应设置为000000100000;其所有贷款类、现金管理类、客户信息类子系统对应的应用掩码设置为“Y”,对于其他无业务关联的子系统全部设置为“N”。3临柜多项柜员。柜员办理个人业务为主,兼办其他某类特定业务或特殊时期兼职某特定岗位时,可在开放常用交易掩码的基础上,根据开办的特定业务种类需要分别开放相应的交易掩码。正常情况下常用交易掩码设置为000101000000;如兼联行编押员,交易掩码应设置为001101000000;如同时可对现金管理通存通兑业务进行确认,则交易掩码应设置为

32、000101000100等。4联行专职编押员。交易掩码设置为001000000000,可以操作编核押交易。应用掩码设置时除将联行业务类对应的子系统设置为“Y”外,其他子系统均应关闭。5专职库房记账员。交易掩码设置为000000010000,可以操作库房现金调入、调出,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出库,重要空白凭证调拨出库、入库,柜员现金入库、柜员领入现金,柜员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入库等库房管理类交易。应用掩码除将库房现金及表外子系统、公共子系统设置为“Y”外,其他子系统均应关闭。操作库房管理类交易的柜员不得兼任管库员。6出纳专柜操作员。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交易掩码设置为0001000000

33、00。应用掩码设置时仅将公共应用子系统应用掩码设置为“Y”,其他子系统全部关闭。7纯主管。掩码由系统自动设定,其中交易掩码系统自动设置为100000000000,应用掩码设置为100位“Y”。8营业机构理财经理。对于不办理业务的理财经理,可将其设置为仅具查询权限的柜员,交易掩码一般控制为100000000000,应用掩码第4、11、14、30、31、44、45、46、47、50、51位设置为“Y”,其他子系统关闭。对于兼办正常ABIS业务的理财人员应视同ABIS普通柜员,按照ABIS柜员进行管理。9客户服务中心柜员。客户服务中心柜员主要办理查询类和部分非金融性交易,交易掩码一般控制为00000

34、1100000,应用掩码第4、22、30、31、33、39、40、50、51位设置为“Y”,其他子系统应关闭。1.3.5柜员新增、变更、删除1.3.5.1基本规定1营业机构应加强对柜员业务操作权限的管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及时向管辖行申报。(1)新调入柜员需在ABIS进行业务操作的;(2)柜员业务操作权限发生变化的;(3)柜员调离本营业机构的;(4)柜员已不办理现金业务但建有柜员现金箱的。2柜员号必须按照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柜员号编制应坚持一人一号,严禁建立机动柜员或公用柜员号。3柜员调离交接办妥后应及时删除柜员号。4对于九级主管维护操作的相关记账凭证应交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审查,其记账凭证

35、及附件纳入所在营业机构会计凭证管理。1.3.5.2申报和审批流程1营业机构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机构柜员维护、操作卡制卡变更申请表”(附件六,以下简称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一式二份(新增柜员一式三份),经营业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及会计主管名章,专人送达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通过“会计管理系统”申报的,按照会计基础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规定处理,下同。2管辖行营业机构新增、删除柜员由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他维护由九级主管审批。新增、维护柜员的,应审核柜员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其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的要求等内容;对删除柜员的,应审核删除原因。审核

36、后,审批人应在“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交给九级主管维护。管辖行九级主管新增、变更、删除应通过“运行维护服务台”填制事件单,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查无误签署意见上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业务运行)审批后进行处理。1.3.5.3维护操作流程营业机构需要建立柜员、删除柜员、修改柜员属性、建立(修改)柜员现金箱、删除柜员现金箱、建立柜员平账器、删除柜员平账器均由管辖行九级主管进行操作维护。管辖行九级主管应严格按照“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记载的内容对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进行维护操作,严禁维护非辖属营业机构的柜员。1新增柜员。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机构或辖属机构建立柜员时,选择“0301建立柜员”交

37、易,输入柜员号、柜员姓名、柜员属性等要素,经另一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九级主管在“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的“处理结果”栏签署意见后,一份作记账凭证附件,另一份退给营业机构专夹保管、定期装订,纳入会计档案管理(下同)。2删除柜员。由九级主管选择“0302删除柜员”交易,经另一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删除柜员前,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应检查确认柜员现金箱和凭证箱余额为零、当天未发生金融性交易、柜员没收的假币已入库、柜员已正式签退,柜员必须为休假状态。3建立(修改)删除柜员现金箱。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网点或辖属机构需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建立现金箱并设定各币种限额时,选择“0308建立(修改)柜

38、员现金箱”交易;对柜员不办理现金业务的,选择“0372删除柜员现金箱”交易删除柜员现金箱,经另一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对柜员已建有现金箱仅修改其现金箱限额的,可由本机构三级主管选择“0308建立(修改)柜员现金箱”交易进行修改。4建立、删除柜员平账器。管理行九级主管为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按币种建立或删除平账器时,选择“0333建立柜员平账器”或“0370删除柜员平账器”交易,经另一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5修改柜员属性。管辖行九级主管修改本机构或辖属机构柜员的类型、级别、应用掩码、交易掩码等属性时,选择“0306修改柜员属性”交易,经另一九级主管授权后,打印记账凭证。修改柜员属性

39、的前提条件是:(1)被修改柜员必须处于正式签退或休假状态;(2)当一般柜员改为三级柜员时,要求被修改柜员正式签退,其柜员现金箱、凭证箱余额必须为零。(3)修改九级主管和三级主管柜员属性时,仅允许修改“部门号”;其他柜员可以修改“部门号”、“柜员类型”、“主管级别”、“用户组别”、“柜员交易掩码”、“柜员应用掩码”等内容,但不允许修改“柜员卡卡面编号”。1.3.6柜员密码管理1.3.6.1基本规定1柜员密码仅限本人使用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密码一旦泄露须立即更换。2柜员密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一次。密码设置应考虑易于保密(可使用英文字母),不得使用初始密码、重叠数

40、、顺序数字等有规律的数字或字母组合作为操作密码。3柜员签到或主管授权输入密码时,应进行物理遮掩或要求他人回避。1.3.6.2柜员密码重置1营业机构二级(含二级)以下柜员的密码重置由本机构三级主管(会计主管)操作;三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必须由九级主管操作;九级主管的密码重置可由同级九级主管处理,也可由管辖行的九级主管处理。重置时,操作主管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为同一机构的须双方现场操作;重置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应立即修改密码。2柜员因遗忘密码或其他原因需进行密码重置时,三级主管选择“0335重置柜员密码”交易,与重置密码的柜员一并现场操作,打印记账凭证;被重置密码的柜员应立即修改密码,并通过“查询柜员交

41、易”对重置密码前的交易进行检查无误后,被重置密码的柜员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确认。3三级主管密码遗忘,应填写“柜员信息维护制卡申请表”送交管辖行审批,并由其九级主管作重置操作。密码重置后电话通知三级主管及时修改密码。4九级主管密码遗忘,由同级主管作重置操作,具体操作处理同第2点;九级主管密码遗忘且同级主管无法重置时,具体操作处理同第3点。1.4劳动组织管理1.4.1岗位职责1.4.1.1会计主管职责1代表委派行做好对受派机构会计出纳业务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2管理受派机构会计业务,监督受派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及会计操作规程,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做好受派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防范操作风险

42、。3积极开展会计工作“三化三铁”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和落实目标、分步实施规划和措施。4按照有关内控要求合理确定劳动组合,正确划分柜员业务范围和授权权限,制定和落实柜员岗位责任制。5及时做好会计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的核销,组织追查各类会计出纳业务差错、事故和违规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工作。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柜员学习金融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业务知识,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活动,辅导柜员业务操作,不断提高柜员的业务素质。7接受并积极配合会计监管员及其它有权检查部门的检查辅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8履行授权范围内的其它有关管理职责。1.4.1.2柜员职责1认真执行支付结算、会计出纳业务相

43、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保管、使用本人操作卡和密码,妥善保管印章、钥匙、印鉴卡等重要物品。3根据业务需要领用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妥善保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对超限现金及时上交,严格执行一日三碰箱制度。4按规定审核受理的凭证、资料,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和核查,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和反假工作 ,发现假币及时收缴并做好解释工作。5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对重要业务事项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记载相应登记簿。对大额业务、错账处理等重要临柜业务需要授权、审批的,经有权主管授权审查或审批后办理。6批量、序时按照原始凭证对一般账务性业务进行滞后双敲复核,确保原始凭

44、证与记账凭证及业务批处理清单有关要素的合法性、一致性和记账凭证传票号的连续性。按照授权操作的规定做好权限内的业务授权工作。7负责自助设备管理的柜员,按规定做好自助设备的维护和加收钞工作。负责办理箱包交接的柜员必须严格执行箱包交接制度,严密交接手续。8按照日终处理程序认真核对现金、重要凭证和有价单证,结平本柜过渡账户,销讫与己有关的跨柜交易账项,打印相关报表资料,确保业务处理无差错、无挂账、账实相符。指定负责行所签退的柜员,营业终了应做好行所签退和“营业机构日终平账报告表”的打印工作。9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账务核对工作,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协助做好内外对账工作。10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

45、理和档案归档工作。11做好授权范围内的其它工作。1.4.2劳动组合1.4.2.1劳动组合原则营业机构劳动组合应坚持 “有利于明确职责和监督制约,有利于制度执行和风险控制,有利于加强服务和提高效率”的原则。1明确职责、监督制约营业机构应根据岗位制约的关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柜员制的,柜员在操作权限内处理的业务自我复核、自担风险,并对柜员日间业务采取滞后复核或事后复审方式进行监督;实行复核制的,必须实行二人柜组或多人柜组的劳动组合方式,柜员经办的所有业务必须即时换人复核。2制度执行、风险控制营业机构设置劳动组合应坚持有利于农业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会计操作风险

46、的有效控制。柜员劳动组合必须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根据业务量、产品种类和营业时间合理配备人员和设置不同级别的主管,做到相互制约、相互控制。(1)印、证使用管理岗位设置,必须做到印、证分管分用,不得将本人经管的印、证随意交予他人使用。(2)联行业务录入、确认必须严格分开,严禁一人操作,并严密会计凭证传递手续。票据交换提出(录入)岗位必须与复核(数据发送)岗位分设。(3)事后监督岗与业务处理岗位分设。设置专职复核员、综合员的,该柜员不得兼办柜台业务。(4)库房管理必须坚持“账款分离”的原则,中心金库管库员不得设置为ABIS柜员,不得兼任现金调拨员和查库员。营业机构主出纳或兼职主出纳不得处

47、理库房类现金交易。3加强服务、提高效率营业机构设置柜员劳动组合应遵循满足服务、方便客户、操作快捷的要求,根据本机构业务量大小合理设置对外服务窗口,减轻柜面压力,缩短客户等待时间。柜员劳动组合在提高制度执行力和会计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减少业务处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1.4.2.2劳动组合模式1柜员制模式柜员制是指营业机构的柜员单人临柜,在权限范围内单独从事业务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该种模式按柜员业务范围划分单项柜员、多项柜员、综合柜员,对柜员办理的重要业务和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需换人复核或授权。2集中制模式集中制是在柜员制模式的基础上,将业务凭证通过一定的方式集中到后台,由后台柜员进行集中

48、后续账务处理的一种管理方式。凭证传递采取扫描、传真或运送等方式。后台可以集中在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3复核制模式复核制即采取双人操作,对ABIS相关业务进行一人操作和一人复核或两人共同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在这种模式下,由两个操作柜员共同完成相关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1.4.2.3人员配置营业机构临柜人员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柜员还应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新入行人员应经上级行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ABIS业务操作。临柜人员配置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仅办理储蓄业务、节假日对外营业的营业机构最低配置柜员为5人(含会计主管)。2节假日对外营业的综合营业机构最低配置柜员为6人(含会计主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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