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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检查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检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本方案。一、检查目的强化农村财务监管,完善农村财务监督机制,规范村有资金的管理使用,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和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发挥其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扎实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检查内容(一)村财务收支情况各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底的全部村级财务账目和票据。(二)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1、各乡
2、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无牌子、机构、制度、分工、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的领导分工情况。是否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人员不到位而不能发挥职能作用的情况。2、三级监督机制(群众民主理财监督、乡镇代理会计监督、县乡农经主管部门审计监督)的建立、执行情况。3、各行政村村民代表会、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等村级组织是否健全,能否发挥作用;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履行职责。(三)委托代理服务制落实情况1、各行政村是否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与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站签订了财务委托代理协议书,是否坚持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2、乡镇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越权审
3、批的情况,是否存在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直接平调村级资金、在村级报销、摊派不属于村开支费用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各级政府下拨的各专项资金、支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到村级账户。4、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执行了新的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是否存在没有以村为单位单独设立账簿、没有单独在金融部门开立账户核算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按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的乡镇,电算化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范。5、各行政村有无私设账户和小金库的情况。6、各行政村财务核算情况。纳入中心的各行政村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收支是否合理,收支是否及时报账,是否按要求全部由
4、中心集中办理,是否有白条下账、坐收坐支以及报销虚假发票等问题。7、经费预算和备用金制度执行情况。各行政村是否按要求定期编制集体经济发展收支预算,大额开支是否由中心划转,是否严格执行备用金标准。8、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是否真正履行了审核审批职务,财务开支是否实行了经办人、理财监督小组组长、报账员、书记(村代会主席)和村主任会签制度,是否做到了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审批权限明确。9、是否认真执行了村级大项目招投标、村民议事等有关规定。(四)村级财务公开情况1、村务公开阵地是否整洁,位置是否显著,内容是否做到了及时更新。2、村财务公开是否真实、逐笔、全面、完整,是否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把关。待添加的
5、隐藏文字内容23、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严格、合法。4、群众对村财务方面反映了多少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三、检查方法1、本区由纪委监察局和社会事务局各抽调两名精干工作人员,根据第二大项内容联合开展检查工作。2、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的各行政村账目、票据进行逐笔审核。对支出1000元以上的票据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的时间可向前延伸。3、重点核查拨付到行政村使用的专项资金,弄清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逐笔核实,看有无截留、平调、挪用、挥霍、贪污、私分等问题,对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情况单独列项汇报。4、根据情况,围绕检查内容和财务收支事项进村入户,采取与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及村民座谈、个别了解等方式,把工作做细,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对涉嫌构成违法违纪案件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