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委托经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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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 委托经营合同 经营项目: 楼 层: 营业面积: 平方米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中国 甘肃 镇原索证审核表企业(或个人)名称中文英文简称注册(或个人)地址中文英文法人姓名电话联 系 人电话业务经理办公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子信箱网 址开户银行账 号企业性质企业类型税(国)号税(地)号主要商品名称 提 供 证 书 名 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 专业认证标志证书 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证明 外埠商品准销证 国税税务登记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进口商品报关单 组织机构代码证 电子产品认证标志证书 进口商品完税单 生产许可证 委托代理授权书 进口商品检验证明 特殊商品生产许可证

2、 省市级质检报告 海关卫生检疫证明 特殊商品经营许可证 卫生检疫许可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其他相关证件(请列明):其 它 附 件个体经营户请补充填写: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招 商 经理 评 述注:1、()号为必填 2、填写必须清晰 3、表格不可涂改 4、乙方以上资料记载属实,并愿遵守合同条款。委托经营合同甲方:甘肃天悦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进行委托经营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经营的地点、面积及相关说明(一)地点:甲方将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中街天悦城购物中心 层

3、号铺位委托乙方经营合作使用。(二)经营面积: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二条 经营期限 乙方的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入场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入场,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场地另作安排,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上述期限中,除不满一个月的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外,其它均按照自然月天数计算,一年按十二个月计算,下同。第三条 相关费用的缴付(一)管理费:乙方按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月, 合同期内管理费总额 元(大写:币 万 千 百 拾 元)一次性交纳。管理费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如乙方未能按时缴清,

4、甲方按未缴纳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并暂停乙方返款;如超过10日仍未缴清,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二)物业服务费:乙方按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服务费单价 5元平方米月。(三)履约保证金: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发展甲乙双方战略联盟关系,乙方在首期签定委托经营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币 万 千 百 拾 元)。当合同期满,再次续约时,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下一委托经营合同有效期内。如当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时,甲方将免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使用,详见本合同中各适用条款)(四)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经营期间,按其经营商

5、品的类型向甲方交付商品质量保证金 元(大写:币 万 千 百 拾 元),并在进场前一次交清。如乙方(同一合同签订人)在天悦城购物中心内经营有2个或2个以上铺位时,则乙方仅需交纳一个铺位商品质量保证金即可,但需按铺位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所售商品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如乙方所售商品因质量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而乙方对该纠纷又未能妥善处理的,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商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乙方所售商品的维修及赔偿费用。所扣费用,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0天内补齐原保证金金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终止时,以最后一笔合同履行完

6、成时间为准此后的3个月内,如乙方所售商品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有质量问题能及时妥善解决,并且乙方与顾客或甲方无其它经济责任纠纷,则甲方将商品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五)因顾客使用银行卡在乙方专柜购物所造成的手续费,商场的营销费用分担,以及商户的固定额度税收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在每月的销售货款中按照3%的比例扣除。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缴清。如因乙方单方原因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将视同乙方单方违约,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电费:电费单价按本地规定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加上电损分摊后核收,根据现行标准,现暂定单价为 1.2 元度;如该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乙方需在每月1-6日前充电卡

7、,逾期未充电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第四条 双方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一)甲方保证对经营场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签约时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及经营场地的相关产权或出租、转租权属证明。(二)乙方签约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授权代理证等文件,甲方有权审核前述文件复印留存,乙方应由其法人代表签字;若是代理人签字,必须有法人及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乙方公司公章。乙方若是代理商,还须提供厂家代理委托书原件。乙方若以自然人身份签订本合同,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等。并以复印件存档备查。(三)乙方进场时,必须提供乙方所

8、售商品的生产许可证、最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图册环保证书和相关资料,并提供法人代表和销售主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属进口产品类,需提供最新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等相关证明资料。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对经营场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经营场地、停止营业或私自撤场。若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其经营场地,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甲方享有按前述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的权利:(三)甲方享有对乙方在经营场地的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和责任,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应对

9、乙方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和合理要求及时给予答复,避免互相推诿。甲方严禁其工作人员以工作权利之便对乙方进行索贿或提出其他不正当的要求。(四)甲方应按前述约定将场地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手续,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经营的品牌进行监督、排查,如未按照其合同所签署的品牌经营,甲方有权对其货品没收,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享有依据本合同在经营场地进行合法经营等活动的权利;(二)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应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交纳管理费、物业服务费、税金等相关费用:服从甲方对商场的经营管理;文明经商,维护商场

10、声誉和整体形象;并承担经营中所涉及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装修、调换、转借、转让、转租经营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品牌,否则将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且甲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四)乙方必须办理所经营场地的财产保险。如未办理保险其经营场地内一切财产遭受火灾等意外损失时,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合法经营,自觉纳税;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明折明扣,公平交易,严禁欺行霸市,严禁价格欺诈,严禁误导、坑害消费者。乙方违反此规定的,甲方视同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六)乙方必须保持其营业场所内外整洁,不得将铺位当成仓库

11、码放货物、杂物,不得将清洁工具、包装物放置在正常视线范围内等有碍商场形象的位置;不得占用商场内公共通道。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七)为维护商场的公平交易环境,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以任何不正常的方式使其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八)为促进卖场管理的现代化和标准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甲方统一销售合同和销售小票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销售合同和票据,遵循甲方制定的交易管理规则;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九)为杜绝侵权行为,甲方实行品牌登记制度。乙方在入场时应将在有关部

12、门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的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乙方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抄袭、剽窃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的,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 经营管理为了维护商场声誉和整体形象,甲方对在天悦城购物中心经营的全体商户(含乙方)的经营等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此,乙方应予遵守执行。(一)经营场地管理1、乙方在经营期内要严格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面积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中途减少经营面积。如乙方要求提前解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没有拖欠应缴管理费和任何费用的前提下,提前九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解约申请;经甲方批准申请后,乙方在办理完甲方财务结算,方可

13、撤场。但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解约申请后,可随时要求乙方提前撤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调整乙方已租场地;若确因甲方整体经营结构、经营品牌的调整需要,甲方需提前15天将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做好乙方另选场地的安置。若在甲方合理调整下,乙方拒不服从调整,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的调整,甲方不承担补偿费用。(二)装修管理1、乙方进场必须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为了保证商场的整体效果,乙方装修前必须提前一周将装修图纸、装修费用预算报甲方物业部审核,在申领装修审批表后方可开工。施工时严格遵守装修须知与管理规定。若乙方场地内、外装修不符合整体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

14、时间内按要求整改;若乙方没有及时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2、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均不得拆走所有固定的装修物品,含地板、吊项、外墙玻璃、地砖、装饰隔墙、灯具等,并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视同乙方单方违约。(三)广告、促销活动管理1、甲方有义务对整个商场的广告宣传、营销策划等做出统一安排,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多方面的促销活动。商场的所有室内、室外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单独进行促销活动、发布广告或张贴宣传品,需向甲方报批,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后,按甲方的规定组织促销、发布广告或张贴宣传品。2、乙方必须保证

15、所提供的各种宣传促销等信息的合法性,如乙方对外宣传存在虚假陈述或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完全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质保金及其它款项代为赔偿。(四)人员管理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专柜聘用营业员 名,由甲方统一管理,其营业员须具备该项商品的专长、技能,并事先将姓名、简历、照片与身份证等造册送交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保险、暂住证、健康证等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在用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员工劳动保险、工伤、事故、医疗、劳动争议纠纷、计划生育、治安管理、违法犯罪等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甲

16、、乙双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工装由甲方统一订制,乙方按商场确定的工作人员人数每人贰套向甲方购买,没有穿着规定工装的人员不得参与商场的销售工作。特殊工装报批甲方批准后实施,经甲方批准着特殊工装的专卖店,务必购买商场工装(可每人购置壹套),在甲方组织大型活动或其它需要时,乙方工作人员务必服从甲方管理,统一着装。3、甲方有权对违纪、违规的乙方工作人员按本商场销售人员管理规定以及导购员手册进行处罚并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干预甲方对工作人员的处罚行为。因严重违规(如:辱骂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盗窃等恶劣行为等),甲方在告知乙方之日起三天内,当事人必须离岗,且本公司及其他各专柜永不录用。所处罚款在当事工

17、作人员服务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无服务保证金,直接持楼面主管开具违规罚单在商场限定时间内到财务部交缴,若逾期当事工作人员仍未交纳,则此罚款将直接从此专柜返款中扣除。(五)经营时间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商场一切规章制度和经营时间等规定,不得无故停业,以保障商场正常运行。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未按照商场正常营业时间开店,闭店或未正常营业未达三小时,甲方可给予乙方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如有未正常营业时间超过三小时者,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并按乙方违约处理。(六)销售商品管理1、乙方应保证其经营商品的合法性,并保证其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行业标准,乙方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经甲方

18、或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抽检不合格,甲方视同乙方单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委托经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进场经营必须使用甲方统一购置或制作的标签、单据等,严禁用其它单据代替;违者按乙方单方违约处理。3、乙方确认在甲方商场内经营的产品类别是 ,其专营品牌为 原则上只允许1个),兼营品牌为 (2个以下与专营品牌不同类品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调整经营品牌,若乙方的产品类别或经营品牌需变更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文件,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方可变更。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代理权被品牌所有人终止的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一个月时间寻找新的品牌,乙方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

19、未能取得甲方认可品牌的代理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4、乙方必须执行天悦城购物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本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经营,若发现乙方与其他商户经营的是同一品牌商品时,甲方有权干预,并按专利原则及谁先书面申报谁保留的原则处理。5、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环保要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还要不断更新换代,以最优惠的价格满足客户的要求,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6、凡甲方组织大型促销活动,按照活动细则中相关内容乙方应无参件参加。(活动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参加的产品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乙方须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七)价格管理

20、1、乙方同意甲方实行明码标价的经营方式,严禁各种价格欺诈的行为发生。乙方正常销售时,所有正价商品(正价标签)均按价格标签进行销售,价格优惠最低不低于八五折:特价商品(特价标签)不得另行打折销售,如有违规:第一次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并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罚金;第二次查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严重警告并收取3000元次5000元次的违约罚金;第三次查实后,按乙方单方违约处理。甲方往来关系的顾客购买商品须低于规定折扣时,必须由甲方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人签字方可生效,其他人签字一概无效。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最终成交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销售,落实最后成交价包括如下情况:(1)赠送价值10

21、元以上的物品,在最后成交价中须扣除礼品总金额:(2)抹除零头后的实际折扣:(3)在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其他变相打折情况。3、甲方鼓励乙方平价销售,要求乙方同一品牌、同一款式、同一时段(30天内)商品的售价不得高于其他商场。若有顾客举报,经查实后由乙方按差价3倍返还当事人并支付1000元次的奖金给举报者,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奖金及差额赔付并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或第二次违规,甲方将视同乙方单方违约并解除合同。(八)出货、结账管理1、营业时间内乙方不得进行上、下货,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尽量减少从卖场直接出货;乙方不得将商场经营场地作仓储使用。乙方出货后

22、必须及时补充商品;如乙方出货达30%而未能及时补充商品,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出货。2、双方同意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并同意开具甲方售货凭证。乙方出售商品,必须填写天悦城销售小票,全部销售款和定金交给甲方指定收款台,收取交款凭证后方可出货。甲方保证每月安排一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返款给乙方(支票、信用卡到帐后返款)。按规定时间乙方未交纳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从乙方返款中直接扣除。3、乙方办理返款手续时必须定专人负责(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结算凭证或指定账号,并不得随意 变更。4、若乙方私自收款,一经发现视为乙方单方违约;若乙方存在以下行为,视为乙方私自收款:乙方开据非天悦城销售小票的单据

23、,不将销售款交到甲方收银台:乙方开据天悦城销售小票单据,但未将销售款交至甲方收银台的;顾客存在购买意向,但乙方让顾客到乙方方其它销售网点交款;顾客确定购买意向,但乙方不让顾客缴款,而是送货上门后收取货款;所售商品余款未交纳至甲方收银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笔销售合同金额十倍的罚款,并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确认私自收款可通过以下途径:甲方取得乙方开据的非天悦城销售小票单据或发现乙方在现场收款但未交收银台的:甲方采取其它合法途径取证得到的事实材料;顾客举报:针对商户私自收款举报的顾客,商场将给予顾客购物金额的原价做为奖励,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

24、部承担。6、乙方收取的当期货款额超出其卖场商品总值和商品质量保证金总额或乙方提出撤场申请书以及甲方向乙方下达不续约通知当日起,甲方有权暂缓返款,并可要求乙方将所有未履行完的合同的定金和预付款交甲方代为保管,待乙方货物送至顾客家中无异议后,甲方方可返款。7、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销售货款结算周期为 ,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 现金。财务对账日期为次月 日,返款日期为次月 日。乙方应于结算期内到甲方财务部领取结算单,乙方凭结算单将营业额与甲方财务核对清楚,超过结算期未核对的,以甲方结算单上数据为准。甲方财务部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扣除应扣费用后为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九)售后服务管理1、甲方有权监督乙

25、方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不能妥善解决,导致消费者投诉时,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及时解决。乙方如在三天内不能妥善解决,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商品质量保证金支付维修费或对顾客的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应在7日内内补齐合同核定的原商品质量保证金数额,如乙方未按时补齐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返款中扣除。2、甲方每半年将对同类别产品的所有专柜进行投诉量及投诉率统计分析,综合排名,对各类别产品排名在首位的专柜,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十)安全管理乙方应爱护商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及器材,乙方必须自行购置在甲方商场内商品的财产保险,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在乙方经营场地内发生的安全、火灾

26、事故,造成甲方或商场内其他商户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十一)卫生管理1、乙方应爱护公共卫生,将废物、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公共场地乱丢杂物,违者每次罚款100元。2、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良的物业服务、优雅的购物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秩序:甲方有权确定商场的营业时间,并对商场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维修保养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负责。(十二)经营环境管理乙方商品、广告、装饰物的摆放应与甲方的统一规划相协调,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通道、通风和采光,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破坏商场整体视觉效果。如发生争议时,应接受甲方的协调。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

27、营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它损害商场整体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二)乙方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包括与消费者、其他商家或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代为承担的,有权向乙方索取补偿,该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利息、违约金、罚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和合理支出。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时引起的法律责任亦同。(三)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

28、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四)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五)为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专门用于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而出具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或协议,但无论该合同或协议何时签订及内容如何约定,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均按本委托经营合同执行。(六)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合同办案事宜,相关合同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置任(一)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各项条款,保证本合同条款内容的严格执行。(二)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若甲

29、方违约,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免息退还合同未履行完期间的预交管理费。(三)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因乙方原因违反本合同(含委托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导致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各项款项(含管理费、物业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商品质量保证金、工作人员服务保证金等),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给甲方带来其它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不得低于一个月管理费,如乙方赔偿金不足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商品且甲方有权对乙方暂扣商品进行处理,处理款额超出部分,甲方退还乙方。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及终止(一)如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现状及本

30、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第2款约定返还经营场地,并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且对于乙方的装修投入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开业日期开业超过七天、或连续停业达到或超过两天、或擅自停业累计超过五天的;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物业服务费或电费的超过3日或出现2次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许可他人承包其铺位的:因乙方所销售商品质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问题,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因以上原因引发消费者起诉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或直接起诉甲方的;乙方顾客向甲方的季度累计投诉率占成交单数5以上: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消防、卫生等法规,经有关部门或甲方书面

31、警告后仍不纠正的:不妥善使用、维护甲方设施,造成甲方重大财产损失的;乙方及其雇员与顾客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乙方未执行甲方市场统一收银规定私自与消费者签约或私自收款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二) 免责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免除责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 (1)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 (2)因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性行为,导致商场不能如期开业或中途歇业的。 (3)因政府有关部门拆迁、建设及政府其他行为而使本合同终止的。 (4)甲方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本商场进行行业规划战略性调整。 (5)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32、(三)乙方在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开设的分店违约导致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的,其他分店有权对乙方采取扣留费用、封存货款等方式协助追讨损失。(四)合同的终止及经营场地的返还:合同正常履行到期终止双方未续约的,乙方须于到期日当日或之前结清相关费用、办理合同约定的其它交接事项并将其的商品清理完毕后将房屋按现状交还给甲方;如逾期返还的,乙方应按原管理费、物业服务费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其它非正常情形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事由发生日起2日内(此2日照常计算管理费、物业服务费等)乙方须结清相关费用、办理合同约定的其它交接事项并将其的商品清理完毕后将房屋按现状交还给甲方;超过2日的,乙方应按原

33、管理费、物业服务费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五)乙方在与甲方办理物业返还手续后,仍在经营场地内遗留的部分可移动设施、设备或商品等物品,或者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拒不搬离前述物品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该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利用或拆除、处理,其收益归甲方所有。(六)乙方特别承诺: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等乙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乙方自愿将其经营的铺位及铺位内的商品、样品让与甲方所有,并授权甲方自行处置。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的商品、样品;如甲方接受则以实际变卖金额为准。前述变卖金额可抵作乙方应向甲方的管理费、物业服务费、违约金及

34、损失赔偿,不足部分乙方仍有义务补足。未经甲方同意,乙不得将本条所称的“商品、样品”作价出售。(七)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铺位内、外的所有固定的装饰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甲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费用。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将取代各方就本合同标的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四)其它相关约定 甲方: 甘肃天悦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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